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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红十字会关于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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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县上下正在全力以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随着疫情发展与防控工作开展,由于每日检查量大,防控任务重,目前黑水县防护物资已经告急,黑水县医护、防疫监测、乡镇(社区)一线摸排人员的基本防护装备已难保障。为更好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救治病患,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的需要,黑水县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携起手来,积极捐赠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和善款,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抗击疫情,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急需物资 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防护服(BC类,含护目镜、面罩、靴套)、医用帽子、防污染鞋套、一次性使用手术衣、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部分防护物资(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下列国家标准: 1.N95口罩:GB19083-20102.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3.防护服GB19082-2003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二、捐赠物资接收方式

(一)银行汇款  户名:黑水县红十字会;银行账号:22-603101040014927;开户银行:黑水县农行。    

(二)直接捐款捐物    直接将善款或疫情防控物资交到黑水县红十字会,地址:黑水县芦花镇正街商品楼二楼捐款捐物热线:0837-6721969  联系人:白玉0837-6721969    

黑水县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管好用好捐赠款物,尽心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  

三、重要说明

1.捐款用途: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慰问一线医护人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2.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黑水县红十字会

2020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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