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各工业企业:

按照《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的通知》(阿州经信〔2022〕59号)要求,为切实发挥本批次省级切块资金助力乡村振兴作用,确保资金规范化使用,现面向全县工业企业征集2021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

一、项目征集方向

征集项目需符合《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乡村振兴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农机装备、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等领域,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不能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企业业务技能及人才培训、特色产品市场开拓和展览展销等方向。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少于20万元。

二、征集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征集条件

1.已获得过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专项资金。

2.企业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已备案项目,优先考虑已完工或在2022年9月前能完工项目。

3.项目实施单位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税收等事件,无不良信用,没有纳入联合惩戒名单,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省州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

4.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着眼于发展壮大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拓展农产品市场等长远发展方向,从大局和整体进行申报项目。

(二)申报资料

1.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含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

4.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税收等事件,无不良信用,没有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的证明。

5.专项资金到位(入账)凭证和项目建设相关支付发票。

6.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产生的主要费用合同复印件。

7.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8.申报单位其他须提供的材料。

三、项目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5日-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项目申请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依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县经信局105室。通过初审的项目组织现场核查及开展项目专家评审等工作。

  黑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173400525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