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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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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环境,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市监计量发〔2022〕98号)精神,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11日。

二、申报条件

在全市餐饮、集贸市场、供水、成品油经营、医疗机构、验配眼镜、定量包装、出租汽车、商店超市等重点服务行业范围内,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能够严格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经营单位。

三、申报步骤

(一)主动承诺。以政府引导为辅助,经营者自愿的方式,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各经营者要积极参与,在经营场所内张贴自我承诺书(附件1),向社会承诺诚信计量,同时公布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单位,填写《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到县市场监管局。

(三)综合评价。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参评单位,按照《黑水县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细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候选名单。

(四)公开公示。对拟认定的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

(五)进行授牌。对公示没有异议的单位,将被确定为2023年黑水县“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进行授牌。

请各相关行业的经营单位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参与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严格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诚信为本,坚持公平公正的交易准则,真实准确计量,营造公平竞争、公开公正、放心满意的和谐计量环境。有条件的经营单位主动申报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引领诚信计量新风尚。

诚信计量承诺书诚信计量示范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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