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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府办发〔2020〕1号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水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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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水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黑水2020年县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黑水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根据全州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经信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单位)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川经信运行函〔2019〕885号)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2020年春运工作,结合我县近年来春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安全、有序、优质、畅通”总体要求,按照“客货兼顾、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原则,加强管理,科学调配,全力打造和谐春运,使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实施时间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要,特成立2020年黑水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恩仁斯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员:   县人民检察院院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晓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明全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建忠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民宗局局长

杨东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德生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俄木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光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青云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长

泽旺列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何红梅   县市场监管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团县委副书记

张明阳   县气象局局长

   县公路分局局长

   县运管所所长

周学清   县电信分公司经理

姜旭娥   县移动分公司经理

   县联通分公司经理

姜国斌   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下称县春运办),由县交通运输局郑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分局泽旺同志和县运管所康主斯基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值班电话:0837-6722143。

三、职责分工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任务,提升春运运力保障;负责全县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检查督促春运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跟踪掌握春运实时动态,及时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县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四)县交通局:要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摸清客流物流的流量、流时和流向,制定周密的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在保持现有正常运力的基础上,积极挖掘运输潜力,严格按照运行计划安排运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统筹安排重点生产和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排查道路通行情况,及时提供路况信息;积极督促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所属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五)县发改局:要切实加强客运票价监管,严格规范春运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打击各种乱涨价、宰客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及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县经信局:要强化要素保障,协调全州成品油保障供应和电力、通信保障保通工作,抓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要让其乘坐黑车和其它非法营运车辆,保证学生假日期间安全回家、安全返校。

(八)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九)县人社局: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春运办;配合道路运输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十)县文体旅局:要及时公布各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客流信息,倡导错峰出行,防止旅游景点出现拥堵现象;督促和告诫旅行社严禁雇用无营运资格的客车,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县卫健局:做好春运期间卫生安全工作。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服务,保障旅客的身体健康。

(十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交通、交警、公路、文旅等部门联合开展职能领域隐患排查工作;准备好食品、御寒衣物等物资,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

(十三)县气象局: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气象预测、预报工作,通过短信、微信、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阶段性恶劣天气预报和短期天气变化信息,为全县提供可靠的气象预测信息。

(十四)县公路分局:要负责制定保通保畅方案,确保道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及时清理路障;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对国道347在建单位的抢险机械进行统计,保证机械正常运行;所有在建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标识标牌的检修完善工作。

(十五)县运管所:负责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落实应急车辆,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汽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六)县总工会:要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景区、卡点、企业等,到春运一线走访慰问。

(十七)团县委:积极参与,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十八)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负责运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送春运信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流动。

(十九)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通村道路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整改到位。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交管办作用,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零事故。

其他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春运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取得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春运信息和要情通报制度,加强与县春运办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强化车站管理,保障春运良好秩序。公安交警、综合执法、运管部门要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重点整顿车站周边乱摆、乱停、乱放、乱靠现象,纠正各种占道经营的行为,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畅通和候车环境良好。

(三)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以人为本,强化措施,开展以优质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落实信息报送,确保工作畅通运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春运值班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要落实春运汇报制度,发生问题及时汇报,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归口上报。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将各自开展春运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2月17日前报送县春运办(联系人:胡瑶,联系电话6722143,邮箱:524789500@qq.com),再由县春运办汇总上报州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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