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水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黑水2020年县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为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根据全州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经信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单位)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川经信运行函〔2019〕885号)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2020年春运工作,结合我县近年来春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安全、有序、优质、畅通”总体要求,按照“客货兼顾、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原则,加强管理,科学调配,全力打造和谐春运,使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实施时间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要,特成立2020年黑水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威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恩仁斯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仁 青 县人民检察院院长
龚 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晓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明全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肖 勇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罗建忠 县教育局局长
何 英 县民宗局局长
杨东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德生 县民政局局长
康 珠 县司法局局长
刘 峰 县财政局局长
夏 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俄木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光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青云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局长
兰 勇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苏 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泽旺列汝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何红梅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 成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伟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 婷 县团县委副书记
张明阳 县气象局局长
泽 旺 县公路分局局长
李 波 县运管所所长
周学清 县电信分公司经理
姜旭娥 县移动分公司经理
苏 红 县联通分公司经理
姜国斌 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下称县春运办),由县交通运输局郑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分局泽旺同志和县运管所康主斯基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值班电话:0837-6722143。
三、职责分工
(一)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春运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任务,提升春运运力保障;负责全县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检查督促春运各项具体措施落实到位,跟踪掌握春运实时动态,及时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县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四)县交通局:要通过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摸清客流物流的流量、流时和流向,制定周密的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在保持现有正常运力的基础上,积极挖掘运输潜力,严格按照运行计划安排运力,确保群众出行方便。统筹安排重点生产和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排查道路通行情况,及时提供路况信息;积极督促客运车、出租车、公交车所属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五)县发改局:要切实加强客运票价监管,严格规范春运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打击各种乱涨价、宰客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及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县经信局:要强化要素保障,协调全州成品油保障供应和电力、通信保障保通工作,抓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要让其乘坐黑车和其它非法营运车辆,保证学生假日期间安全回家、安全返校。
(八)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九)县人社局: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春运办;配合道路运输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十)县文体旅局:要及时公布各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客流信息,倡导错峰出行,防止旅游景点出现拥堵现象;督促和告诫旅行社严禁雇用无营运资格的客车,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县卫健局:做好春运期间卫生安全工作。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服务,保障旅客的身体健康。
(十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交通、交警、公路、文旅等部门联合开展职能领域隐患排查工作;准备好食品、御寒衣物等物资,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
(十三)县气象局: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气象预测、预报工作,通过短信、微信、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阶段性恶劣天气预报和短期天气变化信息,为全县提供可靠的气象预测信息。
(十四)县公路分局:要负责制定保通保畅方案,确保道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及时清理路障;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对国道347在建单位的抢险机械进行统计,保证机械正常运行;所有在建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标识标牌的检修完善工作。
(十五)县运管所:负责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落实应急车辆,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汽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六)县总工会:要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景区、卡点、企业等,到春运一线走访慰问。
(十七)团县委:积极参与,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十八)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负责运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送春运信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流动。
(十九)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通村道路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整改到位。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交管办作用,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零事故。
其他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春运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取得成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春运信息和要情通报制度,加强与县春运办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强化车站管理,保障春运良好秩序。公安交警、综合执法、运管部门要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重点整顿车站周边乱摆、乱停、乱放、乱靠现象,纠正各种占道经营的行为,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畅通和候车环境良好。
(三)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以人为本,强化措施,开展以优质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落实信息报送,确保工作畅通运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春运值班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要落实春运汇报制度,发生问题及时汇报,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归口上报。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将各自开展春运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2月17日前报送县春运办(联系人:胡瑶,联系电话6722143,邮箱:524789500@qq.com),再由县春运办汇总上报州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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