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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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项目受理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招标人将投标所需资料交州招管办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易中心。 

  2.接件人将《交易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交易项目编号,所有编号均按顺序依次编制,不重号、不漏号。根据项目的行业特点,本部人员的特长、能力及当前的业务量,综合考虑后确定项目负责人。重点工程项目或1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应成立由若干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由招标小组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 

  4.向申请单位发放受理单。 

  二、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服务时限:7个工作日 

  由项目负责人或招标小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招标人征求意见,招标人如有修改意见的,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州交易中心。州交易中修改完毕后,由招标人送项目审批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招标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人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完毕后,提交招标人确认,并由其报项目审批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州招管办备案。招标公告审查单由州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负责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商务要求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参照招标文件示范性文本进行编制。 

  项目负责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和招标人进行充分沟通。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向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汇报。 

  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后由州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审查单上签字认可,并由招标人报项目审批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州招管办备案。 

  (3)招标文件经备案通过后,由招投标部填写《招标文件印制登记表》,明确招标文件需印制的份数和印制完成时间,将校对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传递至综合部,由综合部按照约定的时间和份数进行印制。印制完成后的招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三、招标公告发布 

  1.发布的媒体:发布媒体为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社、阿坝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工程项目还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发布时间要求: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公告发布人员应对公告发布及时进行监看,发现发布内容有误或存在错字、别字、排版混乱等情况的应即时进行改正,确保所发布公告的正确性。 

  四、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招投标部落实专人负责受理报名和投标人的资格审核。 

  2.发售经备案的招标文件(附设计图及技术资料),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投标报名截止后,接受报名人员将汇总名单存放在保险柜。接受报名人员要严格保密制度,报名人名单不得外泄。 

  4.投标报名截止后,如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并告知招标人、投标申请人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五、保证金收取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落实专人负责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应向州交易中心缴纳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由州交易中心设立统一账户统一代收代退。 

  2.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后,综合部应立即向招投标部传递单。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足三家时,招投标部负责通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3.保证金收取人员及财务人员应对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六、评标专家抽取 

  服务时限:开标前2小时抽取 

  1.抽取专家前一天通知招标人、项目审批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州招管办、州招监办进行现场监督。 

  2.做好准备工作,制定抽取专家表格,要求证章齐全。 

  3.开标前2小时内与监督人员按抽取专家的数量、专业类别抽取专家。 

  4.评标专家抽取结束后,立即落实专人衔接专家抵达时间和地点及接送方式,监督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七、开标 

  服务时限:现场办理 

  1.开标前准备: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组织召开标前准备会议,落实、检查评标表格、做好人员分工,确定开标会议主持人等。 

  2.应当至少提前半小时达到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的准备会议,负责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 

  3.会同招标人、项目审批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州招管办、州监办等监督部门人员组织投标人等相关人员签到,核对签到时间,确认签到代表的身份,接收投标文件,拒收迟到的投标文件。 

  4.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5.开标会议主持人主持词应采用统一格式,至少应包括以下议程: 

  (1)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是否派人到场;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八、评标 

  服务时限:现场办理 

  1.评标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应该安排专人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准备资料和表格,做好评标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2.评标专家签到,评标专家所有通讯工具交监督部门代表统一保管。 

  3.专家评标期间,进入评标室的人员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室。 

  4.评标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专家出示证件接受监督部门审查。 

  (2)州招监办代表宣布会议纪律 

  (3)成立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 

  5.评标由评标人员负责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组织评委学习招标文件,熟悉评分办法和其它评标资料; 

  (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出具评标报告。 

  6.发放评标费用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根据评标报告,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报中心领导签字。 

  2.项目审批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州招管办备案。 

  3.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五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它相关机构提出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十、签发《中标通知书》、退还投标保证金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州交易中心制作《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签发。 

  2.相关招投标资料及中标通知书在监督部门备案。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书面告之州交易中心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十一、资料汇总整理、存档、移交 

  服务时限:7个工作日内 

  1.项目负责人汇总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指定专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交易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 

  3.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移交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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