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黑水县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增强社保经办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12月13日,黑水县召开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县人社局局长邹红梅主持会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各中心主要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劳动保障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了省州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通报了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了社保基金管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分析了当前黑水县社保基金安全形势,并就如何推进黑水县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作了安排部署。
邹红梅强调,一要通过典型案例对照自身,虽然黑水县暂未出现类似贪腐情况,但是基层社保经办程序、基金管理制度还存在一定问题和薄弱环节。希望相关人员都要举一反三、对照自检、有则改之、引以为戒。二要压实责任确保警示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此次警示教育月活动应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以案促防、守护安全”这一主题,从制度建设、干部作风、监管机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找弱项、查问题、补短板。把“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构筑“不敢、不想、不能”违法违规经办业务的思想堤坝。三是各中心要加强自身业务经办和职工的教育管理。加强内控管理,严格经办流程,做好稽核风控,对重要环节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并掌握其思想和生活动态,切实筑牢职工思想防线。四要瞄准重点对象,扩大活动对象覆盖面。此次警示教育月活动对象要突出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突出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工伤保险认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突出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人及乡镇社区社保人员,提升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五要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如发现要情应严格按要情报送要求及时依规准确报送,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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