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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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真正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 

  此次检查覆盖生产流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户等。在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原辅材料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合格、产品进销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禁止使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标签的食品原料,禁止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严格禁止使用病死禽畜及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等违法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环境卫生、防蝇设施等作出具体要求。在食品小经营店中严禁经营主体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严格要求经营主体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出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督促经营主体清理临近保质期食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检查覆盖生产企业4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3家,食品小经营户260余家,出动人员70余人次,车辆10台次。执法人员还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了本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责任承诺书,制定监管工作台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实现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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