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改革,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黑水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制定实施后,将有效增强我县教育服务能力,打造教育惠民工程,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县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着力解决学校放学后部分学生作业无人辅导或辅导质量不高、中小学“放学早、接送难”、校外培训乱象等问题;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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