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行办法》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为落实殡葬领域整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相关要求,有力推进我县殡葬领域整治落地落实,统一规划、明确职责、严格审批、属地管理、强化监管,确保殡葬领域整治有章可循、落到实处,大力推广生态葬法,倡导节约用地、文明节俭、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全力实施绿色殡葬。
(二)起草依据。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等文件起草。
二、《暂行办法》起草和审议过程
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从2024年9月起草《黑水县殡仪服务站、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并征求了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后提请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目标任务
《暂行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殡仪服务站、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解决干部职工、居民遗体安放(安葬)基本需求,遏制散埋乱葬、违建大墓、豪华墓和薄养厚葬等问题,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殡葬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为7条,其中:
第一条主要对制定的背景作了说明。
第二条主要对环境保护和公共秩序进行了说明。
第三条主要对公墓管理、收费标准、墓穴面积进行了说明。
第四条主要对殡仪服务站使用手续进行了说明。
第五条主要对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慕,华侨祖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进行了说明。
第六条主要对解释权进行了说明。
第七条主要明确了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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