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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已经整村搬迁的高山耕林进行退耕还林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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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代表姓名:张培高

代表团:维古

主办:县林业和草原局

会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内容:为了更好的解决整村搬迁的群众现实生活难点,有效的利用高山资源,建议对高山耕林进行退耕还林。

黑府办理201959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张培高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结束后,县政府主持召开人大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会上,将您提出的《关于对已经整村搬迁的高山耕地进行退耕还林的建议》交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并安排县目标绩效督查事务中心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县林业和草原局经过认真研究、办理,于2019年7月8日,将初步办理结果报县政府,经县政府领导审定,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对已经整村搬迁的高山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建议》答复如下:

为加强生态建设,切实改变生态环境质量,我县于2000年起实施退耕环林工程。2014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再次作出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决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退耕还林作为加强生态建设、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抓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截至目前,累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9.31万亩。

我县整体搬迁的高半山村组主要有色尔古镇麻都社区、五里村卡呼组、地渔村德罗组,龙坝乡二巴郎村罗窝组,维古乡西市窝村罗金组、足麻村,瓦钵乡瓦钵村沙拉组、子母河村瓦岗组、桃支村俄支沟组,石碉楼乡卡地村,麻窝乡沙卡村,涉及6乡镇11村。根据现有退耕还林政策,2014年和2017年我县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已将4乡镇5村(麻都社区户籍的龙坝乡二巴郎村罗窝组,瓦钵乡瓦钵村沙拉组、子母河村瓦岗组,维古乡西市窝村,麻窝乡沙卡村)纳入了退耕还林范围,其余部分原户籍土地属于基本农田,按国家政策要求暂不能纳入退耕还林范畴,待下一步国家调整变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我们将积极争取退耕还林任务,优先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您将《黑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人大人代联络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目标绩效督查事务中心。

本答复意见已在“黑水县人民政府”http://www.heishui.gov.cn网站发布,敬请您点击评价,提出宝贵意见。

办理答复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15387686600(手机)、0837-6722456(座机)。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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