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兰克木
联名提案人:何英
主办单位:县市监局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提案内容:(包括现状、存在问题等)
我的劳务公司目前有48名员工,其中包含7名脱贫户。我们在努力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为员工提供生计来源。小型企业在吸纳就业、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我们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资金上,融资渠道相对狭窄,资金短缺时常制约业务拓展和设备更新;政策优惠方面,虽然有一些针对企业的政策,但在实际落实中,由于小型企业规模小、资源少,获取相关支持有时存在一定难度。
具体建议:
对于我们这种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小型企业来说,政府如果能给予更多支持,将带来多方面积极影响。例如,在税收上给予一定减免,能让我们有更多资金投入员工培训和改善工作条件;在项目招投标时,适当放宽对小型企业的限制,给予更多参与机会,有助于我们拓展业务,进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也能让贫困员工有更稳定的收入。
希望政府能够重视小型企业发展,为我们小微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县政协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
的办理答复
兰克木、何英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结束后,县政府赓即召开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会上,将你们提出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的提案》交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办理,并安排县目标绩效督查事务中心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经过认真办理、研究,县发展经信商务局于2025年8月28日将初步办理结果报县政府,经县政府领导审定,现将你们提出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的提案》答复如下:
针对委员提出的“在税收上给予小微企业一定减免”的建议,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县税务局联合研究,并结合黑水县朗朗保洁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已落实以下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征收,且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增值税附加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下部分所得税按5%征收。相较此前,增值税征收税率降低2%、增值税附加降低50%、企业所得税降低20%。
针对委员提出的“在项目招投标时放宽对小型企业限制”的建议,我们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要求,鼓励提高中小企业项目首付款比例、大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明确招标人可对该类联合体给予适当评分奖励,鼓励优先确定其为中标人。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跟踪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全力推动国家、省、州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本地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请你们将《黑水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协提案文史学习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目标绩效督查事务中心。
本答复意见已在“黑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ui.gov.cn发布,敬请你们点击评价,提出宝贵意见。
办理答复单位: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联系人:任纯如,联系电话:0837-6722362、199****7788。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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