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登记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填写,于6月8日前将纸质档报送至县政府办政务信息股(政府办419),电子档发送至政府办邮箱(邮箱:hsxzfb@163.com;联系电话:0837-6721568)。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开设、谁负责”原则,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县政府办将实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长时间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将进行通报批评。
后期政务信息媒体账号如有新增、变更、关停和注销等情况要在主办单位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交《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见附件)。
附件: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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