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晴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强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坚持每周例会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机关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线上转发、线下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及横幅等方式,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投身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结合“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机制,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全乡重点工作,由乡纪委负责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民创办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应改尽改,确保创建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晴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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