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号

发布时间:2023-01-25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黑水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1月1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永清主持会议,副主任邓庆明、兰卡他、李贵富、孙春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参加会议,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罗永、县公安局副局长罗让、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总结》,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黑水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了决定。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

2023年1月1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黑水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总结》

二、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黑水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四、其他事项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工作总结

2023年1月1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省委州委县委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十四五”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奋力推进“六区”建设,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依法履职、务实作为,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职行权,勇于担当作为,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

(一)坚持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深学深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推进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为依法履职提供政治保障和理论支撑。活化学习形式,通过讲专题党课、开展专题讨论、参观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理清学习思路、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效果,提升了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一年来,常委会党组开展学习研讨14次,举办专题党课2场,参观主题教育基地2次,参训人员100余人次。

(二)坚持党对人大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注重通过法定工作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根据县委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领导班子分工、2022年工作要点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27次。

(三)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县委整体布局中谋划,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推动,促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确定监督议题时,主动与县委中心工作对接,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思路同向合拍。按照“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作为”的理念,常委会领导班子讲政治、顾大局,积极承担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主动推动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在工作开展中履职尽责,在联系指导乡镇工作中积极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围绕中心大局,增强监督实效,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召开主任会议15次、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作出决议决定10项、审议意见9件,完成了专题调研、工作调研、州人大委托调研等16项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州、县代表集中视察4次。

(一)聚焦财经监督,促进经济平稳运行。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严峻形势,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黑水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审查批准了2021年县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中期调整)。在听取和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导向作用,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注重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合理化,促进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切实强化预算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持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不断增强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报告,认真落实人大对国有企业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二)聚焦民生保障,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县解决医疗保障短板,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科学规划好农村道路路网建设,全力打造辐射带动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幸福路、产业路、致富路,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提升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绣出”城市新风貌,切实提升城市品味、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监察委员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机制,提升服务质效,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聚焦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川雪山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依法推进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状况与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开展农村污水治理集中视察,促进黑水县农村污水治理有效,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四)聚焦法治黑水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立足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以“监督促发展”为原则,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纵深推进依法治县。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启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黑水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和保障了司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司法权。以宪法宣传为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掌握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氛围,为“法治黑水”“平安黑水”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监督工作和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件(次),转办8件(次)。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了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2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聚焦乡村振兴,加强产业培植发展。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安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确保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旅游推进情况的报告,助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分别形成视察报告报送县委并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全力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坚持民主决策,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并贯彻落实到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切实保障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逐步解决。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对涉及民生重大事项、部门预算调整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作出了决定,努力实现县委主张与全县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促进和保障全县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做到了坚持党的领导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认真执行《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紧扣县委人事安排方案,按照《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黑水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开展任前陈述和法律考试,组织任职干部向宪法宣誓,实现了县委人事安排和人民群众意愿的有机结合。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批次44人次,接受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3人次,补选县人大代表4名,严格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注重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组织评议组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19人次,落实常委会任命人员年终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增强了干部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全面启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全面启动黑水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县委印发《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群众参与”的兴办民生实事工作机制,形成“征集项目—确定候选—开展票决—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评价问效”工作闭环,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兴办民生实事的实效,使民生实事项目更加符合民需,贴近民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县生动实践。

四、优化服务管理,深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不断健全服务代表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搭建活动平台,不断提升代表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代表理论素养。一年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县乡人大代表280余人次参加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培训学习,使县乡人大代表全面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掌握代表履职的基本要求,提高代表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拓宽履职渠道,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联络站阵地作用,推进代表履职常态化、精准化、有效化,全县辖区内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共804人全部编入15个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接访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落实代表“三联系”制度,州、县、乡镇人大代表每人联系3户群众,开展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努力促进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走村进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年,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州县人大代表、专委会组成人员18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州县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150余人次。

(三)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建议办理实效。认真总结代表建议办理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坚持“既要重结果,又要重过程”,建立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办理前沟通协调、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接纳反馈等制度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座谈会和专题调研,提高办理质量。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96件建议,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9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的有23件,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有32件,建议办理满意度达99.39%,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常委会快速响应,迅速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并作出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出抗疫倡议书,组织号召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机关干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抗疫工作。各级人大代表闻“令”而动,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深入一线、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参加各类抗疫志愿活动,严格遵守和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常委会领导多次到联系乡镇、相关部门督查指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组织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人大力量。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常委会紧贴时代脉搏,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推动人大工作更富时代特色,努力提升全县人大工作的质量水平。

(一)加强思想建设,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持续改进作风,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法纪导向,始终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补上短板,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和“廉政档案”,深入推进“多彩黑水清风行动”。通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黑水县州级廉洁文化基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干部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集体决策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了机关清廉形象。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人大机关“三重一大”“学习”“考勤”等管理制度18个,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提高了机关的服务能力。组织编撰的《黑水县人大志(1950—2020)》已付梓发行。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改造并投入使用。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在机关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向纵深发展。常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开展“两联一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联系5个乡镇135户群众和13名僧人,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机关干部职工深入联系乡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疫、防诈、防灾、安全生产等工作成为常态。

(四)加强工作指导,不断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等履职能力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和人大工作水平,增强做好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乡镇人大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好2022年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指导乡镇审议好乡镇政府工作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开展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常委会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个乡镇人大工作,经常深入乡镇调研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健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工作思路,选议题、搞活动。重点打造芦花镇、沙石多镇、色尔古镇作为人大规范化建设试点乡镇。坚持考核评优。制发《黑水县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措施,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优和奖惩依据,有力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同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同宪法和法律要求相比,同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代表的思想观念与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在审议意见的针对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加以改进。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1月1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州委十二届二次、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县委“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发展思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为建设“一地三县六区”贡献人大力量。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县委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常委会党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全国人大以及省委州委县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的实际成效。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要求,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活动。坚持把学习作为常委会第一议题,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常委会履职的正确政治方向。

(三)深入贯彻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协助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县委中心工作安排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四)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县委整体布局中谋划,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推动,促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聚焦县委提出的“4646”工作思路和“136”战略目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全域旅游、乡村振兴、产业培育、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开展审议、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行使好督政权力,积极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确保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助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在黑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

二、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

(一)聚焦重点领域工作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部署,深入精准开展深化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状况及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培育带动增收情况的专题报告、关于就业促进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建设提升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监督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深化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按照中央和省、州、县部署要求和预算法、监督法规定,围绕预算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财政预算进行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规范运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经营保值增值情况的专题报告,围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坚持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力促进公正司法。坚持常委会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合宪性、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审查质量,确保法制统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合理建议意见,为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深入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托人大制度载体,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融入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深化、创新实践,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对2023年县人民政府实施人大代表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健全常委会领导牵头、各委室负责、代表监督小组为主体的监督机制,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适时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情况的报告,全力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不断优化、扎实开展。

(五)扎实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县委提出的决策、人大作出的决定、群众反映强烈且久未解决的问题适时开展特定问题调查。认真开展好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调研任务。

三、坚持依法办事,着力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督大事的原则,对影响黑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难事,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程序机制,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及涉及全县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监督,通过法定程序把民生实事转化为全县人民共同愿望和努力的方向。

(二)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任后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各项人事意图。认真组织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宪法理念和担当尽责、攻坚克难的使命感。加强任内监督,全面开展对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不断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四、提升代表工作绩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一)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多措并举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专兼职工作人员培训,全面加强代表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真实反映代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情况,将其作为连选连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全方位保障,促进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增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效果。加强基层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联系”制度,组织代表“身”入基层,“心”连百姓,“情”系群众,常态化地开展代表活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常委会重点任务,谋划确定代表调研视察活动主题,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扩大代表参与度,推动调研视察成果转化,提升代表活动实际成效。拓展代表活动形式,组织代表上下联动开展调研视察、提出议案建议,协同督办共性议题,推动解决共性问题。拓宽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引导代表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和代言人。大力宣传人大代表为民代言、为民解难、为民谋利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代表履职风采。

(三)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深做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与有关部门沟通制度,引导和协助代表着眼事关大局、攸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优化选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的建议。将建议办理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及时精准交办代表建议,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健全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各委室专项督办、人代工委协调督办的多层次建议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责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实施意见,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三)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人大工作中落细落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做法,加强与上级人大宣传平台的联系,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宣传全县人大工作亮点经验和履职风采。注重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调动和激发人大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坚持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做好信访工作,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深入开展驻村帮扶、“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

(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持续推行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深入落实《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按要求召开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开展代表活动,定期通报人大工作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跟踪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健全完善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继续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议,组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与全县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形成上下联动、互学互帮、互促互进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合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考评,指导乡镇人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活动,努力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主任会议可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对工作要点作出调整和补充。各专工委室根据以上工作要点,按照工作职责,安排落实好全年工作。

黑水县公安局

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

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请示

黑水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请予以审议。

我局侦办的“1.05”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经侦查查明,斯达拉(男,藏族,中共党员,1973年7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51322819730705281X,黑水县知木林镇格基村人,格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伙同同村村民六人,于2022年12月30日11时左右到黑水县知木林镇格基村联寨组磨子沟故意将邻组卡龙镇卡龙村阿依组的十七头牦牛及一头黄牛赶下悬崖致使十八头牛全部死亡。斯达拉及同村村民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因犯罪嫌疑人斯达拉系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此向黑水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申请执行许可。

                         

        

                                黑水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6日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对县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

2023年1月18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邓庆明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黑水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公安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斯达拉,男,藏族,1973年7月5日出生,黑水县知木林镇格基村人,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因涉嫌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特此报告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

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3年1月18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邓庆明作的《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和《黑水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四十八条规定,会议决定:许可县公安局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在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结束时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永清

(2023年1月18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听取了听取《黑水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总结》,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黑水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斯达拉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出了决定。

下面,我围绕今天会议的主题,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州县委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服务中心大局,尽心尽力开展好各项工作监督

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对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的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水平。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要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服务大局的实效性,确保监督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在履行法定职责时,要遵守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施和经济建设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从而使各项决策更加得民心、顺民意,更加科学合理、符合规律,更加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强化代表管理,提升代表法纪意识

一要引导代表在政治上保持正确方向。切实加强代表政治素质培养,引导他们自觉增强制度自信,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自觉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落实。二要引导代表在思想上自觉接受监督。让各级人大代表深刻理解自己权利的来源,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三要引导代表在履职上确保依法依规。各级人大代表要加强法纪学习,强化底线思维和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反面典型事例深刻反思,真正做到知法畏法,带头遵纪守法,自觉依法行事,以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同志们,在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致以节日的问候,祝你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扎西德勒、纳吉纳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