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八号

发布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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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1月28日-11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永清主持会议,副主任邓庆明、兰卡他、李贵富、泽里措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娇,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宏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松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素香,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州人大代表李华容、余晓平、县人大代表泽让扎西、兰卡、木尔甲、泽旺、罗格尔甲、泽文东、莫长明、石斗基、何木西、兰卡尔甲、帮不他、红扎西、陈冬妹、黄古列席本次会议。公民蒋大志、杨初、何能本、南卡木、王西、李欣曦、陈芳、张世明、参木基、作格他木、雷静、邬绍松、单郑初、刘杰、袁颖慧旁听本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环境保护法》,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黑水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作出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黄海斌等8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补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关于召开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议程

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会前学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环境保护法》

一、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

二、传达学习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海斌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五、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廖进勇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六、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茸涛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七、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韩俊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八、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斌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九、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南卡生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十、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海泉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十一、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群勇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十二、审议通过《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黑水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草案)》

十三、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十四、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十五、人事任免事项

十六、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年9月2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

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在成都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6人,候补省委委员17人。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代表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王晓晖作了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王晓晖受省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的决定》。王晓晖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来,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多重困难挑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落地实施,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蹄疾步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持续抓好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新征程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迈出坚实步伐。

全会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擘画,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说明和重要讲话,为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改革高度重视、寄予厚望,从国家战略全局赋予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为四川改革指明了主攻方向和着力重点。省委坚定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谋改革、聚力抓改革,一批长期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效破解,一批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全省上下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揽四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落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努力走在前列。

全会指出,四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牢牢把握“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紧紧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和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出更多具有四川特色的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举措,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成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全会指出,四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锚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目标任务,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安全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改革,着力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城乡融合发展、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扩大向西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数字化信息化赋能经济治理等引领性改革上攻坚突破,更好担负起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四川的重大改革任务。到2029年,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到2035年,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全会指出,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健全民营企业全方位服务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则,深化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快立体化物流体系建设,分类推进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优化工业兴省制造强省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促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县域发展能级分类提升,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制,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健全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深化新区开发区综合改革。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宏观政策落实机制,加强财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效。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构建向西开放通道平台体系,推动外贸外资增量提质,加快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

全会指出,要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改革,推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优化,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完善科技领军人才引育体系,建强基层人才队伍,健全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

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领域改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健全协商民主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高品质文化供给体系,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体制机制,深化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全会指出,要完善安全发展体制机制。强化国家战略腹地服务保障功能,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健全平安四川建设长效机制,健全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链条管理,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全会指出,要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鲜明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结果运用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完善落实中央八项定精神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健全基层监督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完善改革激励机制,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

全会指出,学习好贯彻好省委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抓好宣传宣讲和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改革举措,聚焦“增动能”抓好经济体制改革,聚焦“育新机”抓好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激活力”抓好开放领域改革,聚焦“促协调”抓好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改革,聚焦“守底线”抓好安全和民生领域改革,聚焦“强引领”抓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好时度效,以前瞻思维对接改革,以精心组织推进改革,以协同联动保障改革,以包容态度鼓励改革,以实绩实效评价改革,切实增强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全会指出,贯彻省委全会精神,要和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四川作为经济大省,稳定经济增长、实现全年目标,是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正视困难挑战、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战略定力、增强信心底气,全面落实省委既定部署,努力在后半程跑出“加速度”、拼出“新业绩”,全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

全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定,批准郑备、李建勤同志因调离四川辞去省委委员职务。

全会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改革为动力更好推进四川现代化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

关于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的情况报告

2024年11月28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永清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7日在马尔康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建康、张耀龙、泽久、白玛罗尔伍、董永富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贺松,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依当措,州政协副主席宋宁,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斌,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韩图全,州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玉章,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12名基层州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精神,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定(修订草案)》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物植物保护条例》的废止案,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4年政府预算调整及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4部法律贯彻落实情况和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召开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关于批准2024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和任免事项。

李为国指出,要精准助力改革任务,要深刻把握人大在全面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使命任务,把助力改革任务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机制”“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等深入调研,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要持续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发挥好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按照州委部署加快《阿坝州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为阿坝州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李为国强调,要全面增强监督质效,把州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核心,探索运用“刚性”监督手段,提升监督质效。还要把助力稳定经济增长作为监督重点,继续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同时,要把民生实事作为监督要点,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

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拟于明年1月上旬召开,李为国要求,各有关方面要迅速进入状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认真、扎实、严谨、细致做好大会筹备,盘点全年工作,谋划明年任务,统筹做好文件起草、日程安排、后勤保障、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大会如期召开、圆满成功。广大代表要进一步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和专业特长,更加自觉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更加主动地“进家入站”开展活动,更加积极地深入群众倾听意愿呼声,力争形成更多更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和议案,在大会上为建设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鼓与呼。

关于办理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8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受欧涛县长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心系黑水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与权利,结合全县实际,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内容涉及文化旅游、地灾防治、交通建设、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这些建议不仅反映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黑水发展的坚定决心,更是全县各族群众对建设“一地三县六区”的殷切期盼和要求。代表们提出的这些建议,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共计52件。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位代表的建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经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出席,于3月22日召开工作交办会,将建议分别交由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办理,各承办部门全部完成办复工作。同时,县人民政府责成各承办部门持续推进办理工作,对部分办理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督促,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办结。截至目前,共有代表175人次回复满意度情况,满意175人次、满意率100%。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定》,对今年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结果分为3类。

(一)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6件,占总数的69.2%。

例如: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黑水县中小学校师生冬季常态化使用取暖、热水器等设备的建议》,我们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投入269万元提升改造各学校取暖器、热水器等设备设施及线路改造,确保今年进入冬季前彻底解决常态化取暖等问题,给师生提供一个更加温暖舒适教学、学习和生活环境。

又如: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砂石价格的建议》,我们进一步范砂石经营管理业务,积极对接周边县(市)砂石经营情况,于5月14日发布《关于调整砂石销售单价的公告》,并自2024年5月15日起将砂石销售单价从110元/吨调整至90元/吨。

再如: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在国道347线安全隐患路段增设红绿灯及减速带的建议》,我们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针对性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经常性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同时,县交警大队于8月26日,在该路段现场指导协调施划标志标线,增设了限速40km/h的提示标志。

(二)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划的15件,占总数的28.8%。

例如: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治理木苏镇压华水沟地质灾害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多次组织专业队伍对该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踏勘,已完成勘查设计并纳入省自然资源厅项目库。目前,专家组已初步同意纳入治理,待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任务后,按程序实施工程治理。

又如: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改造扩建龙坝村村活动室的建议》,我们已将龙坝村活动室纳入灾后重建项目,并安排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对上沟通汇报,积极争取省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资金用于修建活动室。

(三)代表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以后解决的1件,占总数的1.9%。

例如: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实施慈坝乡机关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议》,我们委托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划院编制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划(2020--2030年)》,同时,我们也制定了《黑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围、内容主要包括全县15个乡镇的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计划总投资3亿元左右。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确保全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切实办好代表建议,县政府以历年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导向,以不断改进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为目标,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收到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后,县政府及时召开了交办会,对各承办部门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推动。

(一)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把办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亲自过问,全程参与,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推进。责成各承办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快办理进度,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和答复形式等各项办理定,由部门召开局务会、领导班子会,经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县长审签后形成答复,确保在办理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

(二)沟通协调到位。代表建议涉及的问题面广,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将建议办理工作分三步走,办理前,更注重了解代表所提意见的真实意图,做到有的放矢;办理中,更注重听取代表意见,确保取得实效;办理后,积极征求意见,查漏补缺,对代表不满意的重新办理,提高了办理质量。同时,我们着力强化统筹部门力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好涉及面广、权责界限复杂的代表建议,要求承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加强协调沟通,变“单独办”为“联合办”,确保办理工作持续推进、取得实效。

(三)督查督办到位。为全面落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切实掌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推动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将办理工作纳入了全县目标考核内容,由县政府办和县目标绩效督查事务中心负责考核评分;在办理期间,我们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常态化政务督办,会同目督中心到现场、到部门开展督导,有效保障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办理工作完成后,我们及时对各承办单位的回复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复核,摸清了办理工作的最新进展,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向纵深迈进。

三、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尽管县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精心筹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一批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主要集中在道路、地灾治理、文旅基础设施等方面,大多涉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极大,因我县县级财力拮据,故项目资金均需向上级部门争取,程序多、时间长、难度大,影响了办成率的提高。再如:个别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没有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在调研深度、工作措施、办理效率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与提高,形成合力不足,成效不明显。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拓宽工作思路,立足“精准交办、压实督办、深度审查、全面回访、持续跟踪”工作要求,针对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端正思想认识,深找问题根源,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整改落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做实做细做优各项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责成各承办部门继续将代表建议纳入部门年初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集中精力开展办理工作,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同时,加快办理进度。严格履行交办、承办、催办、审查、答复等程序,做到问有所答,答有所据,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在答复审核过程中,县政府领导和政府办、承办单位面对面,逐件审核答复意见,严格实行退文制度,全面提高办理质量。

二是进一步提高办结率。积极推动办理工作由集中办理向日常办理转变,突出做好B类件的落实和转化工作,确保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不断提高A类件比重。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动态管理、过程控制,对能办、该办而又有条件办理的事项,尽快落实;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拟出计划,纳入划,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章和政策定以及确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实作出说明解释,尽最大努力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合理划分代表建议类别,对敏感度较高、前瞻性较强,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问题,组织办理单位深入一线,找准主要矛盾,理清问题根源,因地施策,压茬推进。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通报制度,对部门不重视、办理不力的适时开展诫勉约谈和通报批评,对各部门办理质量进行评比,并在办理工作交办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激励后进,以此推动作风转变,切实保障办理工作在不断改进中提升。

县人大常委会: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扎实推动下,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离代表们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正视不足,创新举措、压实责任,继续秉持以办理促落实、以办理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同时,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监督政府的工作,共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11月28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邓庆明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安排,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庆明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姜超、武媛媛,县人大代表李志超,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光华为成员的调研组。10月21日至24日,深入到卡龙镇、知木林镇、扎窝镇、瓦钵梁子乡、木苏镇、维古乡、芦花镇等相关单位,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代表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全县人大代表提出并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共计52件。其中:农业类3件、水利类3件、交通类15件、自然资源类7件、文化体育旅游类5件、乡村振兴类2件、城乡建设类1件、生态环境类4件、民政类2件、发改经信类4件、教育卫生类3件、财政类2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1件。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交办会,分别交由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办理。各承办部门全部完成办复工作。同时,县人民政府责成各承办部门持续推进办理工作,对部分办理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督促,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办结。截至目前,代表回复满意175人次、满意率100%。

(一)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6件,占总数的69.2%。如:针对肖刚等3名代表提出的《才盖村内打造当地文化特色旅游景点的建议》,为进一步深化全域旅游发展,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满意度,2024年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2600万元,实施黑水县卡龙景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新建旅游咨询中心1200平方米,游客驿站2处;提升改造景区内旅游道路2.5公里、观光步道2.8公里,停车场3000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同步计划实施才盖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初设工作。下一步,将根据《黑水县卡龙沟旅游景区总体划(2022-2031年)》和《黑水县全域旅游发展划》,加强才盖村传统村落保护,打造集文化体验、康养度假、科普研学、山地运动、生态观光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又如:针对塔尔西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扎窝镇各村垃圾桶的建议》,为补齐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问题短板,切实改善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和人居环境质量,县人民政府按照《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主题教育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阿州住建发〔2023〕171号)要求,于2024年7月实施了黑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采购项目,采购了垃圾箱140个。

(二)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划的15件,占总数的28.8%。如:针对泽让扎西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景点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目前,全县共建成公共充电桩123台,其中七彩甲足、羊茸哈德、冰川景区入口等处直流充电桩44台;羊茸哈德、西布里等处交流充电桩79台。为做好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助力我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县人民政府将积极推进以下举措:一是恢复使用奶子沟管理处的10个充电桩。二是计划在黑水县沙石多镇四板沟电站前(黑水往壤口方向200米处)新建1座加油站配套8台新能源充电桩,目前项目正在申报中。三是进一步优化充电划布点。目前已将乡镇景区充电桩建设纳入《阿坝州黑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划》中。其中沙石多镇招呼站2个、昌德村委会直流充电桩2个、奶子沟旅游区交流桩21个、直流桩9个、洛哩措直流桩5个、羊茸哈德直流桩和交流桩各5个、秋色林卡直流桩2个、交流桩1个。根据划,2030年共需新增充电设施656台(其中直流桩407台,交流桩249台)。

又如:针对罗波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县政府统筹农水科、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对宅基地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目前,群众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只需要在当地派出所出具预分户证明,并在农水科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下一步工作中,农水科、自然资源等部门将全面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户需求信息摸排,建立信息台账,逐户研判,落实审批,并进一步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协调推动政务办事大厅建立审批服务窗口,实行农村宅基地一站式审批。

(三)代表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以后解决的1件,占总数的1.9%。如:针对夏加木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慈坝乡机关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已委托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编制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同时,县人民政府也制定了《黑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围、内容主要包括全县15个乡镇的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计划总投资3亿元左右。下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确保全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二、办理特点 县人民政府各承办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自我加压,把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以下特点。(一)精心安排部署,认真交办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迅速部署建议办理工作,按照《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规定》,专门召开交办会议,分解落实办理任务和责任,明确了领衔副县长和具体承办单位。通过查阅相关部门资料,各承办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由部门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办理情况经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副县长审签后形成答复,确保了在办理时限内高质量完成了办理任务。(二)加强面商协作,提升办理质量。一方面,强化与代表沟通。为准确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多数承办单位积极深入基层,登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做到了先找代表当面沟通,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再具体处理,最后答复,从而保证了办理效果。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完善了主办协办工作机制,主办单位牵头调查研究、方案审定、办理答复等工作,协办单位共同参与、共商措施、共建机制。(三)加强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办理实效。相关承办单位、部门在办理过程中坚持把“让代表满意、使群众受益”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重点,解决难点,重实效,依法办理。做到了凡是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又有条件办的,抓紧时间办理,对那些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进行落实,提高了办理工作水平。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制定了计划,拿出方案,分步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对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三、存在的不足从调研中了解到,大部分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比较满意,群众得到了实惠。但“提建议、办建议、督建议”三个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意见建议质量有待提高。总体来看,近年来,虽然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注重了代表素质的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一年好过一年,但由于很多是农村代表,部分代表意见建议不尽如人意。(二)办理工作有待改进。客观地讲,大多数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认识是到位的,措施是得力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此项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高,二是交办定性不准,三是资金压力不小,四是沟通协调不够,五是问题解决率不高,六是评价考核机制不全。(三)督办力度有待加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环节是促进与保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政府及其督查部门在过去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督办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日常监管有待加强,二是督办方式有待创新,三是多方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四是组织“回头看”检查举措有待改进。四、几点建议今年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办理质量和实效有了明显提高,人大代表总体满意。为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我们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抓思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意见建议办理的有效措施。加强与代表沟通,将沟通工作贯穿于意见建议办理全过程,聚焦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代表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特别是代表反馈“不满意”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属于解释不到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属于办理落实不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落实。 (二)抓关键,提升办理工作水平。各有关单位要抓好对办理情况、答复情况的检查落实,不符合要求的,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督办部门除了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承办会”和“办理情况座谈会”,还可以创新督办方式,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亦可通过公众号和工作通报及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四个公开:即建议内容公开、办理方案公开、办理进度公开、办理结果公开。政府督查部门、各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等相互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反馈办理信息,使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真正置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抓保障,增强办理工作质效。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代表办理意见建议的重视度。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委(党组)会、班子会研究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积极主动向上级或相关部门争取资金予以落实,对今年未办成的意见建议形成台账,下一年继续办理,直到办理完成。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报告2024年11月28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光华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对《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一、工作评价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并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共计52件。截至目前,代表回复满意175人次、满意率100%。初审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县人民政府办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报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工作措施具体、目标明确、符合实际。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初审认为,县人民政府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管县长领衔办理,职能部门按责承办,全程动态监管,统一审核回复”的工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盯紧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突出化解重点难点问题,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利益最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实行个案追踪,挂账问效。实行分层跟进落实,强化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大部分承办部门做到了有条件办理的积极办理,没有条件办理的创造条件办理,办理工作成效较为明显。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足;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与代表沟通不及时;三是有些解决难度大的代表建议,落实成效与代表预期存在一定差距。   三、建议和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县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肃认真积极地对待代表所提建议办理工作。要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形成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全程跟踪亲自参与办理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加强对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努力使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成为国家机关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二)狠抓代表建议落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办理代表建议,关键是要解决问题,这是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根本。各承办单位要将答复视为落实工作的新起点,切实付诸行动,努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建议所涉问题的办成率上下功夫。要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近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使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抓紧落实,加大办结力度,使计划尽早兑现;对代表集中关注、多次提出的建议,承办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建立台账,滚动办理,及时体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争取代表和群众满意。(三)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办理效能。一是要明确交办各环节时限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交办工作中,要明确交办、催办、办结时限,使时间节点明晰可控,确保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二是加强办理建议的组织协调。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代表建议同做好本单位工作统筹安排好,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具体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办理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设立办理台账,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要在落实办理责任上下功夫,从主要领导到业务科室,直至具体的办事人员,层层落实,环环相扣。三是加强办理建议的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坚持“文来文往”和“人来人往”结合的经验做法,加强与代表面对面的沟通协商,深入了解情况,共商解决办法。对一些近期难以解决或暂时难以见到成效的问题,要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实事求是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相关承办单位要加大协作力度,加强沟通论证,积极共同研究解决。以上报告,请予审议。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黄海斌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因工作调整,黄海斌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黄海斌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海斌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工作调整,黄海斌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海斌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廖进勇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因工作调整,廖进勇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廖进勇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廖进勇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工作调整,廖进勇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廖进勇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茸涛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因工作调整,茸涛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茸涛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茸涛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工作调整,茸涛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茸涛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韩俊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因工作调整,韩俊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韩俊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韩俊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工作调整,韩俊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韩俊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陈斌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因工作调整,陈斌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陈斌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斌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工作调整,陈斌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斌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南卡生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因工作调整,南卡生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南卡生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南卡生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工作调整,南卡生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南卡生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蒋海泉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因工作调整,蒋海泉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接受蒋海泉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蒋海泉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蒋海泉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蒋海泉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群勇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整,群勇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提请黑水县人大常委会:

接受群勇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予审议。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4年11月26日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群勇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群勇本人提出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群勇辞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黑水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

2024年11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有关代表补选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党的领导,保证选举的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与严肃纪律相结合,坚持优化代表结构与提高代表素质相结合,依法补选好县乡人大代表。

二、补选代表的乡镇选区和名额

(一)补选县代表的选区和名额。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蒋海泉、群勇因退休,不便履职;廖进勇、茸涛、韩俊、黄海斌、陈斌、南卡生6名代表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上8名代表已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辞职报告,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接受了辞职;李怀羽因工作调动调离黑水,谭磊因死亡,其代表身份自行终止,共出缺10名县人大代表。

本次补选县代表的乡镇和名额是:党政选区2名、工交选区2名、色尔古镇第四选区1名、西尔镇第五选区1名、扎窝镇第二选区1名、维古乡第一选区1名、石碉楼乡第四选区1名、木苏镇第三选区1名。共补选10名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补选乡镇代表的乡镇和名额。沙石多等6个乡镇,共补选出缺11名乡镇人大代表。

沙石多羊茸村第二选区出缺1名补选1名;芦花镇出缺3名,正街社区选区、四美村选区、财贸系统选区各补选1名;西尔镇出缺2名,第七选区、第十一选区各补选1名;扎窝镇出缺2名,第十四选区、第七选区各补选1名;石碉楼乡出缺2名,第一选区扎基村上组、第四选区瓦洛村各补选1名;维古乡机关一选区出缺1名补选1名。

三、补选代表的选举时间和方法步骤

补选代表工作,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27日结束。补选代表的选举日定为12月23日。

补选代表工作具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重新核实选民名单阶段,12月1日至12月3日,3天。

1.建立健全补选代表工作机构。成立黑水县补选县乡人大代表领导小组,负责补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要成立补选领导小组,制定各乡镇补选乡镇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本乡镇各选区的补选工作。

2.深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向本选区选民全面宣传补选县乡人大代表的重要性、指导思想、代表条件、补选名额、补选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鼓励选民积极参加补选活动。

3.登记选民。可采取“三增三减”的办法进行核定。“三增”,即在2021年12月10日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时选民登记名册的基础上,把那些至2024年12月23日前满18周岁的选民、新迁入的选民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人,补充登记入册;“三减”,就是把死亡的、迁出的选民和现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原有的选民名单上除名。公布前,要认真进行核实,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

4.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经各乡镇补选领导小组确认以后,在选举日20日(即12月3日)前公布,发放选民证。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各乡镇补选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补选领导小组对申诉意见,应当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二)提名推荐和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2月4日—12月18日,15天。

1.向选民宣传提名推荐补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代表的条件: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的利益参与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够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体状况能担负代表工作和参加代表活动。

2.向选民宣传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办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补选的代表名额。各补选领导小组负责填写《推荐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登记表》,并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推荐者应向选民如实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可以多于应补选代表名额,也可以同应补选代表的名额相等。此次补选黑水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等额选举。

3.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即12月9日,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不得更换或者再提出新的代表候选人。

4.酝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选民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可在选举日的5日(12月19日)以前公布,经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推荐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7日(12月17日)以前公布。

(三)选举前准备阶段,12月19日--12月22日,4天。

要通过召开选民小组会议,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使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做到知名、知人、知情。但选举日要停止介绍代表候选人。

(四)投票选举阶段,12月23日,1天。

1.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好票箱、选票、笔墨、纸张、封条等。投票选举时,外出的选民经补选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委托本选区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选民如果是文盲或残疾不能填写选票,可委托除代表候选人以外的本人信任的选民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由各领导小组在选民中推选监票员和计票员,监票员对发选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如使用流动票箱,要安排3名工作人员接受选民投票。

2.投票选举:

①投票选举由各补选工作领导小组主持。

②动员选民参加投票。

③核实参选人数、分发选票。

④填写选票方法:各选区要制定选举办法。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选区的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若投赞成票的,应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框内划“○”;反对的,应在代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框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所划的符号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⑤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本选区选民半数以上的,选举有效。

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后应集中到选举会场,在监票员的监督下统一开箱计票。

⑦做好收回选票的统计工作。监、计票员在计票结束后要在统计表上签字。

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如果选举无效,可以另行选举,即再组织一次投票。

3.公布选举结果:经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和当选代表名单,计票结果和当选代表名单应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五)补选小结阶段,12月24日--12月27日,4天。

补选结束后,一是要认真做好各项选举资料,如会议记录、选民名单、报表、选票等的收集、整理、封存、归档备查;二是要写出书面小结,于2024年12月27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四、加强补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补选县乡人大代表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补选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成立补选领导小组。有补选任务的乡镇和单位也要相应成立补选领导小组,并在县人大常委会和县补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办理有关选举的事宜。各选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选举日,依法按程序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认真细致抓好公布选民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组织投票等工作环节。

附件: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黑水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领导小组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成立补选黑水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补选黑水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永清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魏 娜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邓庆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兰卡他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贵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泽里措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 顺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余 伟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陈光华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明花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肖 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业全     县财政局局长

王 茂     县交通局局长

罗 让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 俊     扎窝镇党委书记

罗 波     西尔镇党委书记

格 让     色尔古镇党委书记

除牙柯     石碉楼乡党委书记

王国智     维古乡党委书记

兰东成     木苏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补选期间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邓庆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补选工作联络、协调及资料整理存档等工作。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黑水县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相关选区人大代表的缺额情况,经2024年11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补选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名,其中党政选区补选2名、工交选区补选2名、色尔古镇第四选区补选1名、西尔镇第五选区补选1名、扎窝镇第二选区补选1名、维古乡第一选区补选1名、石碉楼乡第四选区补选1名、木苏镇第三选区补选1名。各乡镇共补选乡镇人大代表11名,其中沙石多镇补选1名、芦花镇补选3名、西尔镇补选2名、扎窝镇补选2名、石碉楼乡补选2名、维古乡补选1名。

一、本次补选代表时,实行无记名投票,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名额相等。

二、补选工作定于2024年12月进行。12月23日为补选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

三、补选产生的代表,经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确认后予以公告。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1日在县城芦花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黑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计划;审查和批准黑水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财政预算(附部门预算);听取和审议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黑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黑水县人民政府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选举事项;表决部分县十四届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其他事项。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及建议议程等未尽事宜如需调整,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余昆同志为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陈光华同志为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向德斌同志为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文明源同志为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超同志为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孙涛同志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陈光华同志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佳音同志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陈永清

(2024年11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前,我们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环境保护法》,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黑水县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作出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黄海斌等8名同志辞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补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关于召开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在此,对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

下面,围绕近期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稳步有序办好代表意见建议

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把代表建议办理与全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详细研究办理方案,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增强代表和群众的成就感、满意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办理高质量要求,不断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高质量办好代表建议的更大合力,做到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二、依法有序开展县乡代表补选工作

要增强政治意识、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代表补选工作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补选工作责任。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将补选工作作为当前最基础、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来抓实抓细;要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大选举良好氛围,动员选民积极参与,确保应选尽选;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依法依规,依据补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纪律关,严把时间点,确保本次补选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按时有序推进人代会筹备工作

本次会议已经作出了召开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人代会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委工作要求上来,高质量筹备好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加快报告起草,反复斟酌、打磨修改,使各项报告更加精炼、准确、务实。要强化沟通对接,精细安排,有序推进,确保会议如期举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把前期工作做实做细。要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组织开展走访联系群众,确保提出精准高质的议案建议,为民代言积极履职。要严守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工作秘密,严肃会风会纪,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纪律氛围。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办会原则,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作风,全力以赴确保大会圆满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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