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5月23日-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永清主持会议,副主任邓庆明、兰卡他、李贵富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斯旦波、马吉元,县政协副主席格西,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宏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松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罗永、杨素香,县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人大主席,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州人大代表李芳、仁真,县人大代表泽让扎西、三基木、杨永平、仁真、忠俊、阿都吾、塔尔娃(西尔镇白日村)、塔尔娃(西尔镇俄恩村)列席本次会议。公民塔古基、宋沛桓、周珍龙、高俊采、江汶根、吴天红、杨初、杨松林、罗让扎西、郭卉、王坤、周琴、刘杰、张世明、赵宇涛、安妮、何征宇、泽珊旁听本次会议。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2024年5月23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会前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二、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三、传达学习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履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九、审议通过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
十、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办法(草案)》
十一、修订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修正案草案)》
十二、修订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案草案)》
十三、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联网相关制度(草案)》
十四、审议通过《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十五、人事任免
十六、其他事项
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加大创新力度,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江苏代表团审议热烈,气氛活跃。崔铁军、高纪凡、宋燕、吴惠芳、吴新明、孙景南等6位代表分别就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中国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设共同富裕的幸福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弘扬工匠精神等问题发言。习近平不时插话,同大家交流。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作了发言。他首先表示赞成政府工作报告,充分肯定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希望江苏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为全国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强调,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能力。要突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个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巩固传统产业领先地位,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
习近平指出,要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深化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体制等改革,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实施了一系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江苏要全面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同其他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的对接,在更大范围内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更好发挥经济大省对区域乃至全国发展的辐射带动力。
习近平指出,要继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振全社会发展信心,党员干部首先要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激发全党全社会创造活力,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引导激励广大群众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习近平最后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预警监测,落实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2024年3月5日至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分为三次全体会议召开,现将会议主要精神报告如下。
一、会议概况
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赵乐际主持大会。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作关于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下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通过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二、关于政府报告精神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本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付出艰辛努力,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报告指出,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二是依靠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增强城乡区域发展新动能;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五是着力抓好民生保障,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全面加强政府建设,大力提升治理效能。
报告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直面问题和挑战,尽心竭力做好工作,决不辜负人民期待和重托。
报告指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3万亿斤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成今年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集中精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深化改革开放,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报告指出,党中央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紧紧抓住主要矛盾,着力突破瓶颈制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实现良性循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力优化经济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报告还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等作了阐述。
三、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神
报告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使命任务,主动适应发展大势和时代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报告指出,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良好开局。一是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两次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二是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案34件,通过其中21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8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三是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22个报告,检查5件法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2次专题询问、7项专题调研,作出2项决议。依法依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57212件次。四是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以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为契机,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联系、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为抓手,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五是服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六是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报告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报告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法治保障。
报告对今后一年的任务进行部署: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有效做好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拓展深化人大对外交往;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要精心组织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活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四、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神
报告指出,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最高人民法院收案21081件,结案17855件,同比分别增长54.6%、29.5%。全国各级法院收案4557.4万件,结案4526.8万件,同比分别增长15.6%、13.4%。报告从五个方面回顾了2023年工作:一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以能动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二是做实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司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以能动司法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四是抓实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以能动履职保障司法公正;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以能动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报告指出,2024年,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坚持能动司法,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狠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完善监督体系,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坚定信心、开拓奋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神
报告指出,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25.3万件,同比上升28.9%。报告对2023年工作进行回顾:一、为大局服务,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二、为人民司法,在检察履职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三、为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五、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报告指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持之以恒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奋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
六、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讲话精神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在全体代表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成功,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是一次高举旗帜、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大会。
赵乐际指出,大会期间,代表们肩负党和人民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职尽责,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会议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
赵乐际说,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认真落实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热情和活力,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善作善成,努力克服一个一个困难,办好一件一件实事,完成一项一项任务,在团结奋斗中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赵乐际指出,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拼搏奋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不懈奋斗。
七、习近平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7日下午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新兴领域战略能力是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军事斗争主动,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要强化使命担当,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新兴领域战略能力。
会上,来自海军的艾迎春代表、来自战略支援部队的吴升艳代表、来自南部战区的乔莎莎代表、来自战略支援部队的何雨帆代表、来自军事科学院的姚党鼐代表、来自陆军的郑金代表依次发言,就推进海洋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提高网络空间防御能力、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加强太空资源统筹管理使用、加强新兴领域标准通用化建设、创新无人作战力量建设和运用等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习近平认真听取每位代表的发言,不时同他们互动交流。在6位代表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重点围绕提升新兴领域战略能力提出要求。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作战力量发展,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出发,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为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建设提供了难得机遇。要乘势而上,把握新兴领域发展特点规律,推动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
习近平强调,要突出发展重点,抓好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建设有关战略和规划落实。要统筹海上军事斗争准备、海洋权益维护和海洋经济发展,提升经略海洋能力。要优化航天布局,推进我国航天体系建设。要构建网络空间防御体系,提高维护国家网络安全能力。要加强智能科技重大项目统筹实施,加大先进成果应用力度。
习近平指出,新兴领域发展从根本上说源于科技的创新和应用。要增强创新自信,坚持以我为主,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原始创新,打造新质生产力和新质战斗力增长极。要把握新兴领域交叉融合发展特征,加强集成创新和综合应用,推动形成多点突破、群体迸发的生动局面。
习近平强调,要把新兴领域改革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突出出来,构建自主自强、开放融合、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更好推进新兴领域战略能力建设。要健全完善需求对接、规划衔接、资源共享等方面制度机制,走好标准通用化路子,提高新兴领域发展整体效益。要以加快新质战斗力供给为牵引,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健全先进技术敏捷响应、快速转化机制,构建同新兴领域发展相适应的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要更新思想观念,大胆创新探索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和运用模式,充分解放和发展新质战斗力。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
4月23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马尔康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颁玛德吉、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米建康、张耀龙、白玛罗尔伍、董永富和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广播体系建设与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对上述两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审议通过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议事规则》《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办理质询案的办法》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具体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与履行职责结合起来,同推进重点工作融于一体,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彰显学习教育成果。要切实维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好联系人民群众“主阵地”的作用,主动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全面掌握群众所虑所盼,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紧盯本年度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督,将工作成效体现在群众的口碑里、群众的笑脸上,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常态依法履职行权。紧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阿坝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跟紧形势任务、紧盯中心工作,围绕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治、城乡环境质量提升等重点任务,发挥人大自身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带头进家入站,依法履职尽责,保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许磊、朱锐,州政协副主席苏世升,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耀全,州监察委员会、州人民检察院、州委组织部、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13名基层州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次会议,3名公民旁听会议。
黑水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受欧涛县长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紧盯“推动城乡居民共富”的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产业富民强村为主线,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基础,以和美乡村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走好质量兴农、城乡融合、绿色发展、乡村善治之路,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加快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治理切实有效,努力让脱贫成果更巩固、乡村发展更美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始终坚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奋力推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明确“工作章程”,让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加快编制《黑水县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制定印发《黑水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黑水县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黑水县夯基强本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路径,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调整充实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专工作组”,各乡镇设立“一办一中心”,专职专责统筹乡村振兴工作,确保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
(二)守住“底线工程”,让脱贫成果更加巩固。围绕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及时跟进措施、对标补短。一是抓实防返贫监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按照“盯四看三抓二守一”工作法,以“巡村包户”九条措施为抓手,常态做实线上实时监测和线下重点筛查、入户走访摸排,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上半年新增监测对象14户45人,目前精准识别监测对象196户642人,其中稳定消除风险118户412人,全县无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和漏测失帮现象。二是做实稳岗就业。认真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大力开展“春风行动”,持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年初点对点输送111名群众到省外返岗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开展旅游管理、家政服务、驾驶技能等培训,今年已举办就业招聘会4场,50余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实现各类就业1.7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金2.9万元。搭建“黑水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平台,目前帮助解决就业135人。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1148个,有劳动能力的5450名脱贫人口实现稳岗就业。扎实开展小额信贷工作,已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835笔7751.2万元,惠及脱贫人口1298户。三是落实政策兜底。保持现有教育、医疗、就业、低保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一减一助”、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中教育“两减一助”等教育惠民政策,系统推进控辍保学,扎实开展情况摸排,全面摸清适龄少年儿童底数和入学情况,加快初级中学、知木林寄宿制小学校、扎窝乡中心小学校提升改造,加快推进沙石多中心校撤并工作,芦花黑籽儿幼儿园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常态化开展义诊巡诊,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全州首例双通道脊柱内镜手术,开通全州首个急诊实时会诊系统,成功加入浙江嘉兴“5G+城市智慧”医联体体系,医疗救治能力明显提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2万人,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代缴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8万人,征收参保费42.09万元。
(三)抓实“惠民课程”,让乡村产业更加兴旺。抢抓过渡期政策机遇,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产业培育,着力夯实乡村振兴底部基础。一是加快项目建设。紧盯“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目标,突出“脱贫群众、监测对象”主体,锚住“重点帮扶村、低收入村、无主导产业村、安置点所在村”主战场,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精准性、项目建设规范性,今年计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共计66个,计划投资24977.4315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占比66%。健全完善资产台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等制度,开展资产移交管理和经营维护督促检查3次,目前共梳理扶贫资产2324个,涉及资金26.79亿元。二是强化产业培育。实施黑水县粮经复合种植、色湾藏香猪等现代农业园区补短提升工程,有序完成春耕备耕、牲畜出栏,一季度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4393亩、猪出栏10843头、牛出栏2026头、羊出栏501只。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合理布局乡村发展空间,着力形成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体系,加快编制《黑水县产业强县规划(2023-2027年)》《黑水县重点特色产业园规划》《黑水县重点特色产业园规划(藏香猪产业园)》,确保乡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高效利用。三是抓牢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学习吸收“千万工程”经验,坚定“示范引领、百村振兴、全域共富”工作思路,编制完成《黑水县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4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确保工作有效统筹、梯次推进、分步实施。今年计划完成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前已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2个、示范村5个、重点帮扶优秀村4个。
(四)推进“振兴里程”,让幸福生活更加可期。强化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省级部门定点帮扶交流沟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开展党政代表团交流互访9次,省商务厅、彭州市、中电建、四川文投等帮扶方深入黑水,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基础设施短板补齐、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开展实地调研考察,召开座谈会议14次,编制上报“黑水县2024年四张清单”,确定重点项目3个,重点产业2个,平台建设任务1项,帮扶方重点工作任务28项。全面落实帮扶措施,与四川文投、中电建子公司2家帮扶企业建立帮扶关系8对,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万元,签署农副产品采购协议3320余万元,编制完成《色尔古瓦钵梁子80MW光伏开发实施方案报告》《黑水县风电规划报告》《黑水县安全生产托底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正在落实徐向前住址和红军石刻标语维修资金,启动芦花镇英搏村综合服务设施附属工程项目建设,《一见倾心》《多彩的梦》等黑水文旅宣传片亮相成都市高新区和河南省郑州市,受众超过10万余人次。充分发挥省内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帮扶“传帮带”作用,引进各类援助人才143名。
(五)加快“美丽进程”,让乡村发展更加和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完成6个乡镇8个村467户改厕,规范运行三级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覆盖率达100%,村容村貌得到整体提升。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启动“微网实格”工作,合理划分城镇、农村、外出人员、寺庙、专属5类网格,针对黑水外出群众多的实际,特别划定外出流动人员网格,设立网格146个、微网格531个,配备网格责任人677名,明确责任区域,推动县内县外同步管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层次多领域涵养“走南闯北、黑水民兵、拥军尚武、勇攀高峰”四种家国情怀,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缓慢,反哺民生能力欠缺。农业产品“零散小”,规模不大、竞争力弱,产品附加值不高。园区发展质量不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足,工业增长乏力。县内消费动力疲软,服务行业的新产业、新业态亟需培育。
二是基础设施滞后,发展条件亟待改善。全县储备的大项目、好项目少,项目投资总体乏力。交通网络体系不健全,通行抗灾能力弱,交通瓶颈问题突出。
三是生态环境脆弱,地灾治理成本较大。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基础设施建了毁、毁了建,治理难度大,维护成本高。
四是旅游要素不全,宣传营销效果不佳。全县旅游产业仍处于发展上升期,达古冰川、彩林为主体的旅游产业发展不均衡、吸引力不强,旅游新旧“六要素”配套、旅游整体营销仍然滞后。
三、下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系列部署要求,以更强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奋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是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以“巡村包户”九条措施为抓手,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属事责任、属地责任,重点在监测帮扶工作“常态化”和“成体系”上功夫,继续常态化开展预警监测和“回头看”,做到监测无遗漏、防贫无死角、帮扶无留白。
二是构建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体系。紧盯“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目标,从构建增收体系上入手,围绕“六大”主导产业,综合施策,持续做优生态效益农业、做响生态文化旅游业,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体系,增强乡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群众收入稳步增长。
三是实施资金项目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突出“脱贫群众、监测对象”主体,根据目标制定规划,根据规划编制项目,根据项目安排资金,根据权属加强资产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项目建设规范性、资产管理实效性。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黑水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贵富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解掌握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李贵富任组长,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及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成员的调研组。在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知木林镇、晴朗乡、西尔镇、芦花镇对我县黑水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展开了详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切实做到思想不懈怠、政策不断档、工作不停步,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一)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构建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和省上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25条措施,加快编制《黑水县乡村振兴规划(2023-2027年)》,制定印发《黑水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黑水县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黑水县夯基强本行动实施方案》,同时配套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返贫风险、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文件,并向全县58个脱贫村、1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干部189人。二是建立完善工作督导机制。明确督导职责,强化政策贯彻落实,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专工作组”,各乡镇设立“一办一中心”,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制定《黑水县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持续高压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持续稳定投入。今年计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共计66个,计划投资24977.4315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占比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率为66%。
(二)监测帮扶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化完善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逐乡(镇)、逐村细化分解监测帮扶包户责任,创新“盯四看三抓二守一”工作法,常态做实线上实时监测和线下重点筛查、入户走访摸排,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目前精准识别监测对象196户642人,今年上半年新增监测对象14户45人,其中稳定消除风险118户412人,全县无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和漏测失帮现象。实施“衔接政策大宣讲、群众收入大排查、帮扶措施大覆盖、集体资产大盘点、人居环境大整治”五大攻坚行动,紧盯“三保障”和住房安全,统筹县乡村三级力量常态化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措施第一时间跟进。
(三)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实施产业发展增收工程。围绕构建“6+N”特色农牧产业新体系,用好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强龙头、建园区、补链条、育主体、兴业态、树品牌,引导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品,擦亮“净土阿坝”品牌。健全产业发展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项目,抓好帮扶车间培育和提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产业项目风险监测试点,化解产业发展风险隐患,切实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二是实施就业创业增收工程。落实有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返乡创业就业服务,全面推进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车间带动、以工代赈促进、灵活创业就业“五个一批”就业促进行动。抓好半劳力、弱劳力和外出务工困难脱贫人口的就业保障,持续扩大务工就业渠道,实现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同时,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针对性开展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有技能的脱贫劳动力家庭自主就业创业,稳定工资性收入。三是实施消费帮扶增收工程。依托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社会帮扶等平台,积极组织参加线上线下展销活动,推广用好“天府乡村”“净土阿坝”公益品牌,不断提升品牌市场知名度、认可度。发挥好“832”平台作用,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个体户、消费者个人等采购帮扶产品,带动“净土阿坝”农副产品销售。
(四)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有人干”。围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编制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专项工作推进专班,推动相关部门制定专项任务年度推进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稳步推进乡村建设,确保“有序干”。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持续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引导农牧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提升村容村貌。三是创新开展乡村治理,确保“有人管”。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组织和服务农牧民的能力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返贫风险仍需防范。产业扶贫占比不够高,发展产业脱贫人口不多,公益性岗位、补贴较多。扶贫资金持续多年大强度投入,但形成的资产效益不够明显,投入产出比较低。扶贫与扶志结合不够,脱贫人口自身发展动力、能力不足。
(二)乡村建设还需加强。乡村建设任务重、标准高。作为乡村建设重要一环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厕所长效管护机制还不够健全,污水社会化运营、厕所粪污处理还有差距。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通达能力不高,产业发展配套设施不完善,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
(三)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市场主体培育不够,数量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偏少,领军型企业缺乏,带动全产业链发展上动力不足。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滞后,农旅融合、农村电商发展不足,产业现代化水平不高,与乡村振兴要求的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有较大差距。
(四)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乏力。村集体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对财政投入的依赖性较大,整合的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涉农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未能形成良好的效益产出,对村集体经济贡献明显不足。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单纯的租赁收入为主,真正意义上的经营性收入不多。同时,经济强村占比不高,低收入村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三、有关工作建议
(一)结合政策实际,在优化措施上着力。结合当前政策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强化规划引领,做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好切合乡村发展实际的规划,建立规范、完备的乡村振兴规划和项目库;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用法律制度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二)巩固脱贫成果,在长效机制上着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
(三)做强主导产业,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着力。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注重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强劲的县域经济带动群众稳定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速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拉长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用足用活政策资金,盘活闲置资源,培育壮大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接机制,夯实农民增收基础。
(四)拓宽融资筹资渠道,在做好政策衔接上着力。紧紧抓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契机,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积极协调项目支撑,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以项目投入为主体,财政、信贷、社会和群众自筹资金等多渠道、全方位、宽领域的投融资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推进建设引导多元化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优化整合各项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将监督、管理和控制贯穿于财政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并建立与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对扶持效果、产生效益进行科学评价,确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
(五)强化激励机制,在人才振兴上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在人才。要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激励机制,鼓励在外的本乡本土能人、乡贤积极回乡建设和创业。积极扶持乡土致富能手、明白人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帮助他们发展壮大,增强带动辐射能力。持续加大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学习和推广运用,提高广大群众的发展生产技能,增强困难群众自我发展信心,着力解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加快我县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步伐,立足我县农村人口劳动技能的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专业,设置不同的课程内容,面向农村定向招收培养乡村振兴所需人才,壮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才队伍。
黑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审议《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研究,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1.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黑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
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实施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9〕35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指导意见》(阿府办发〔2020〕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要求,围绕“六区”建设奋斗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创新贫困县扶贫资金筹集整合使用机制,聚焦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化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编制原则
1.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立足实际,制定县域经济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积极探索涉农项目投入的方向、资金整合有效方式和工作机制,引导各类要素向重点脱贫村集聚。
2.统筹使用,集中投入。坚持立足实际和有效衔接,拓展涉农资金来源渠道、落实政策要求、转变资金使用方式、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主动,协作配合,统筹安排项目,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整体效益、集中财力实施乡村振兴。
3.持续推进,确保成效。保持项目整合的连续性,保证项目实施的连贯性,推进项目区域可持续发展。同时,调动乡村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引导鼓励群众自筹资金发展生产。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任务
坚持过渡期内保持基本政策稳定,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抓好硬件完善提升、特殊困难群体扶持等工作,确保全县2820户9831名已脱贫户和监测户191户623人“一超六有”成果、58个脱贫村“一低五有”成果、县摘帽“一低三有”成果得到全面巩固拓展。围绕沟域经济总体布局,推进产业发展、村落宜居建设、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建设、群众生活改善,逐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衔接规划为引领,以乡村振兴示范乡村、重点村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有效衔接任务。
二、项目建设目标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农业品种培优,推进建设绿色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宜机作业的种养产业基地。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进农产品田头市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流通设施建设,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和农旅文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支持农产品品牌打造,开展品牌营销和宣传。支持已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我县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已脱贫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及运行维护,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
三、资金整合目标
对照年度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确定资金整合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分配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整合合力。将涉农资金整合贯穿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深化“统筹安排、协调互补、集中投入、综合打造”的整合实践,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乡村振兴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实现乡村振兴为导向,以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有效衔接任务。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增强县域财政保障能力
(一)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清理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将涉农资金整合为衔接乡村振兴、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农村公路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等7类。
(二)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县级收到上级下达的涉农资金后,按程序报批后须在30日内下达各单位。
二、围绕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有效衔接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本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和年度计划,做好与上级规划、各级部门专项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和年度计划引领投入,凝聚乡村振兴合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乡村振兴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准。
(二)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计划,结合部门专项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即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用途),提出包括主要目标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在内的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下达到县的2024年涉农资金,由其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范围,视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统筹整合使用。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每个项目和资金的管理部门,特别是把项目资金调整用途后的管理部门予以明确落实,并相应承担管理责任。
(三)组织项目加快实施。按照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好重点乡村振兴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相关涉农资金。在选择乡村振兴项目时,严格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操作流程,所有项目从年度项目库中选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优先安排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乡村振兴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及时安排项目资金,资金到位后及时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三、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
(一)推行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吸收群众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项目,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二)实行项目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按照规划到村、产业到户、兑现到人的要求,强化资金安排使用和乡村振兴相衔接,优先安排资金到乡村振兴重点村、已脱贫户和边缘户及监测户,做到对象精准、项目精准、使用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
(三)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支农机制,拓宽农村人口收入渠道。加大培育带动主体的支持力度,创造条件帮助带动主体承接各类支农项目,鼓励带动主体吸收脱贫户为其成员,扩大覆盖范围,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农村人口真正受益。
(四)转变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农业担保等有效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四、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一)完善制度体系。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监督员、村“两委”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对到村、到户、到人的措施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要及时公示公开。不得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乡村振兴规划以外的支出,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安排用于以下事项支出:
1.村级文化室、卫生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中心校、卫生院,乡(镇)村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农村电网改造和电视户户通工程、广播村村响工程、教育医疗设施设备配置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国省干道、县级道路、通乡公路,机场、铁路、航空、港口,大中型水库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
3.平衡预算、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弥补单位公用经费、垫资等支出;
4.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财产保险、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
5.购买理财产品,以及银行、城投、担保等平台和公司投融;
6.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补充,低保线和贫困标准线“两线合一”补助,贫困群众生活困难补助,民政救助等社会事业;
7.易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贷款奖补等财政资金已足额保障的扶贫项目;
8.偿还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建设基金等债务资金本息;
9.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雕像、牌坊等形象工程;
10.各部门、各乡镇不得将涉农资金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可适当安排整合资金,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但不得用于工程建设或提档升级需求;
11.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支出。
(三)健全公告公示。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参考模板>的通知》要求,继续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程度。县政府门户网站、黑水宣传、黑水电视台等媒体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资金使用村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四)开展绩效评价。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乡村振兴任务挂钩,按照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乡村振兴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县乡村振兴、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应整合而不按规定整合或拒不整合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实施多元监督检查,发挥乡镇财政就近就地优势,让其充分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和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
第四章 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涉农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类等共计60个项目。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交通类、饮水工程及其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共计17个。
(一)基础设施建设(交通)
1.2024年黑水县农村公路补短工程
(1)实施地点:全县范围
(2)建设内容和规模:农村公路补短工程主要涉及芦花镇、沙石多镇、西尔镇、扎窝镇、龙坝乡、慈坝乡、维古乡等乡镇村组道路处治,包括路基、路面修复整治、地质灾害保通治理,整治道路总长约74km。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开工建设,8月完成项目验收、9月审计,9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拨付。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升沿线村组产业发展能力,共能造福15个村落8700余人,其中脱贫户2000余人,监测户50余人,脱贫不稳定户及边缘易致贫户17人。
(6)管护措施: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各乡镇委托各村进行日常养护,村两委组织1-2人进行日常养护,养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2.卡龙镇才盖村入户路建设
(1)实施地点:才盖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才盖村入户路长500米,宽2米、厚10CM。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进一步改善才盖村110户360人生产生活条件。
(6)管护措施: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卡龙镇委托才盖村进行日常养护,村两委组织1-2人进行日常养护,养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3.芦花镇入户路补短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德石窝村、泽盖村、四美村、沙板沟村、三达古村等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及改造农户入户路:四美村1400米,德石窝村900米,泽盖村200米、三达古村1000米、谷汝村1800米等,建设厚度为12cm,宽度最宽不超过2m(依据农户具体情况)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改善133户462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6)管护措施:项目验收通过后由芦花镇委托各村进行日常养护,村两委组织1-2人进行日常养护,养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4.罗尔坝村二面河果蔬园区产业路
(1)实施地点:罗尔坝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二面河组至罗尔坝组长5公里宽2.5米产业碎石路及排水沟建设。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有效提升道路安全,给群众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罗尔坝村190户580人收入。
(6)管护措施:项目验收通过后由扎窝镇委托罗尔坝村进行日常养护,村两委组织1-2人进行日常养护,养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5.俄窝村产业道路提升工程
(1)实施地点:俄窝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改扩建俄窝村麦地日组产业道路(碎石路)长3公里宽2.5米。②改扩建扎窝村至俄窝村俄窝组产业道路(碎石路)5公里宽2.5米。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有效提升道路安全,给群众降低种植成本,提高俄窝村120户260人收入。
(6)运营管护措施:项目验收通过后由扎窝镇委托俄窝村进行日常管护,管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二)安全饮用水工程项目。主要是在全县10个乡镇农村安全饮水管道、蓄水池新建、维护工程,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实施地点:慈坝乡、卡龙镇、龙坝乡、木苏镇、沙石多镇、瓦钵梁子乡、扎窝镇、西尔镇、芦花镇、色尔古镇。
2.建设内容及规模:(1)改建取水口10立方米取水池4座、新建30立方米蓄水池2座,配套消毒设施2套。(2)修建100立方净水池2个;铺设60水管3800米,25水管2300米及配套闸阀井,增添一套消毒设备。(3)维修1座20m³蓄水池;新建1座20m³蓄水池;更换DN32输水管线222m、DN50输水管线629m、蓄水池DN50溢流管380m、阀门井6座、减压池2座、维修长10m挡土墙、恢复砼道路1处、采购安装1套自动消毒器设备。(4)维修饮水管道40约1000米,新建蓄水池20立方,维修取水口10立方水池,配套消毒设施一套。(5)奶子沟村龙日组:蓄水池1座(50立方米)、主管道(DN65)4000米、入户分管(DN32)500米、取水口1个、配套消毒设施1套。昌德村游客中心:蓄水池1座(80立方米)、主管道(DN65)5000米、入户分管(DN32)300米、取水口2个、配套消毒设施1套。(6)新建取水口6座、取水池4座、蓄水池4座;主供水管道DN32管4651m、DN50管2356m,DN50溢流管160m,DN50导流管100m,阀门井53座、减压池9座;更换DN32、DN50供水管道各160m;采购安装自动消毒器设备5套;道路拆除修复8处;拆除蓄水池2座。(7)新建取水口4个水池5个10m³、1个20m³,减压池6个,水管23公里50#,3公里32#、配套消毒设施4套。(8)新建DN25管道2000米,取水口1座,新建5m3蓄水池1口,配套消毒设施1套。(9)大本营:新建取水口1处,DN50管360米,新建30m³蓄水池1口。三奥雪山:新建取水口1处,新建20m³蓄水池1口,DN40PE管长1500m。游客中心:新建取水口1处,新建40m³蓄水池1口,DN50PE管长810m,DN32PE管长2600m(采购2500m)。(10)取水工程:5m'取水池1座。净、蓄水工程:沉砂池1座、慢滤池1座、消毒设备1套、100m'蓄水池1座。输、配水工程:Ф110PE管1608m、Ф80PE管1512m、灌溉渠道2496m等。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涉及乡村772户2501人的饮水困难,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返贫”的难题,切实保障脱贫地区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6.管护措施:项目通过验收后由慈坝乡、卡龙镇、龙坝乡、木苏镇、沙石多镇、瓦钵梁子乡、扎窝镇、西尔镇、芦花镇、色尔古镇委托各村委会进行日常养护,每村组织1-2人进行日常养护,养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三)基础设施建设(其他)
1.色尔古镇五里村农旅融合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五里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生产便道提升改造2.2公里,产业便桥2座82米,生产作业亭2座,配套设施,农特产品销售中心提升改造400平,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改造8500平。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升全村145户603人旅游接待能力,有效促进全村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户经济收入。
(6)管护措施:项目验收通过后由色尔古镇委托五里村进行日常养护,村两委组织1-2人进行日常养护,养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2.维古乡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项目。
(1)实施地点:维古村、俄市坝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晒坝改造700㎡,生产用房改造100㎡,购买相关设备和配套附属工程。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间接经济效益,在实施过程中间接性为当地群众带来短期就业岗位15个,同时方便公路沿线82户337人生产生活,促进当地经济、乡村旅游的发展。
(6)管护措施:项目验收通过后由维古乡委托维古村、俄市坝村进行日常养护,村两委组织1-2人进行日常养护,养护经费由村两委解决。
二、产业发展项目
共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0个,主要包括10个种植业项目,5个养殖业项目,15个其他类项目。
(一)种植业
1.2024年木苏镇粮药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木苏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育苗大棚15亩。②网围栏,5000米。③200亩灌溉系统及配套管网、可移动水桶。④200亩地力培肥。⑤小型田间冷库60平方米1个、30平方米1个,初加工钢架雨棚240平方米。⑥100亩豌豆架材。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引入新品种,本地群众可在新建成种植基地务工提高收入每年脱贫户及一般农户务工约100人左右,基地的建成为群众带来新技术和新品种,提高本地农户亩产收入。村集体+农户+农业企业作为利益链接机制。固定资产确权至村集体,收取承包费用按总投资的每年3%收取,增加村集体收入。
2.晴朗乡2024年红星村苹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红星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矮化苹果支架75亩、网围栏4公里。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每年预计上缴村集体经济项目总投资3%,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开展劳务合作,用工费200人次,劳务报酬10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后,各乡镇委托给各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3.扎窝镇若多村粮经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若多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网围栏9000米。②200亩田间管网。③地力提升500亩。④田间预冷库,分选场。⑤单轨运输2.5公里。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全村124户373人通过本项目提高种植效益,掌握种植技术和设备使用技术。增加全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3%。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各乡镇委托给各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4.黑水县2024年特色果蔬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扎窝镇、木苏镇、色尔古镇、维古乡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安装防雹网332亩(扎窝镇100亩、木苏镇88亩、色尔古镇49亩、维古乡95亩)。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项目按照“市场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建设思路,探索构建“政府+村集体+农户”为主的利益联结模式。政府推进防雹网建设,提升果业防灾能力,保障当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程序,将资产统一移交给村集体管理。其中资产使用方每年按照项目总投资5%的资金支付给村集体,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促农增收。同时防雹网还有助于维持作物生长环境的稳定,避免了极端气候条件对果实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通过使用防雹网,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得到了显著提升,有助于提高农户收入。本项目涉及防雹网建设面积广、数量大,施工过程中需求较多人力,从而在本地催生了就业机会,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缓解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通过附近务工,农户每工日可获得120-200元的工资收入。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科农局移交给各乡镇,由各乡镇委托给各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5.黑水县防灾(防雹弹)采购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范围
(2)建设内容及规模:采购防雹弹272箱。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防灾减灾的能力,减少次生灾害,提高农作物产量,达到农户增收。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科农局移交给各乡镇,由各乡镇委托给泽盖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6.黑水县2023年农牧产业巩固提升项目(续建)
(1)实施地点:芦花镇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各重点基地监测体系、数字农业种植示范区、数智基座底层支撑、智能物联感知、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追溯赋能、经营主体监管、种植生产监测、数字农业GAV(GIS+AR+VR)全景农业服务平台等部分,通过硬件设备及软件平台两部分的建设实现硬件设备包括示范区物联网设备、数字化展示中心配套的设备及云资源、各重点点位全景视频监控、作物细节视频监控及“农业四情”生长环境监测设备。软件平台包括产业基地接入与数据采集、产业基地监管数字化、农产品溯源数字化服务、基地经营主体赋能服务、全县数字农业门户数字化服务、全县农业产业数字化服务、基地全景数字化服务、土地资源数字化服务、土地利用数字化服务、黑水集体资产数字化服务、“农业四情”数字化服务。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数字农业建设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智能化管理和优化,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为了实现数字农业建设,政府提供了大力支持,越来越多的数字农业企业也在积极推进。数字农业建设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展,从传统农业的生产环节开始,逐渐延伸至整个农业产业链。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产品质量和增加农户收入。
7.云林寺村种草养畜项目
(1)实施地点:云林寺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土地整理100亩;种植优质饲草玉米100亩;1000米网围栏;养殖50头牦牛。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以村集体加农户模式,项目资产归村集体,农户承包经营,以每年不低于3%的项目投资额向集体缴纳。项目通过验收后由西尔镇移交给各云林寺村两委,由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8.黑水县2024年特色产业品种与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1)实施地点:扎窝镇、晴朗乡、沙石多镇、知木林镇、瓦钵梁子乡、西尔镇等
(2)建设内容及规模:用于小麦、蔬菜、水果主推品种及储备品种引进及比对试验,形成阶段性试验报告,中药材川贝母、红毛五加、当归育种育苗试验及凤尾鸡保种保育,制定保种保育方案。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项目按照“市场导向、政府主导、企业导入、社会参与”的建设思路,探索构建“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为主的利益联结模式。一方面,具备引种推广经验的社会化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联动,通过土地流转、基地务工、技术培训等方式联结农户,提高其经济收益和技术水平。首先是社会化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获得生产基本要素—土地的使用权;其次是基地为满足生产需要招聘周边农户,增加其劳动收入;最后是通过集成与推广项目配套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逐步培养本土种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在项目顺利实施并筛选出品质优良、高产高效的作物品种基础上,通过分发作物种子种苗,带动更多农户持续发展特色产业。此种形式在降低农户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了产品的产量与品质,提升了生产效益,能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9.西尔镇牙窝村种草养畜项目
(1)实施地点:牙窝村、瓦扎村、俄恩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改建通透式牛圈880㎡,养殖牛153头,室内新增牛栏,配套干粪堆积室、尿液收集罐、TMR饲料搅拌机、投料机等附属设施设备。②藏香猪养殖基地新增1000m网围栏,场地硬化500㎡。③建设优质饲草玉米种植基地860亩。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以村集体加农户的模式,项目资产归村集体,农户承包经营,承包户每年向村集体缴纳固定收益3万元,并结合收益的总纯收入的20%向村集体缴纳(百分之20的利润不低于3.2万,按照200头牛,一头牛800元利润计算)。项目通过验收后由西尔镇移交给牙窝村、瓦扎村、俄恩村村两委,由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10.石碉楼乡格依村、俄尔村贝母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格依村、俄尔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蓄水池。建设3个蓄水池,总容量达100立方米。②灌溉管网。铺设60主管道(暗管道),深埋底下1米;铺设30管道(明管道);主管道的三通处挖一个排水井。③大棚。建设2.4万平方米的简易大棚,每个大棚的面积需要根据不同地型来确定具体的面积。③防护栏。所有耕地外围建设防护围栏,防止野生动物踩踏。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本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产业改革,提升农民收入。基础设施建升改造完成后,规模化种植中药材,可带动当地140人增收,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将十分显著。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石碉楼乡委托格依村、俄尔村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二)养殖业
1.2024年木苏镇日十多村集体经济特种(林麝)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日十多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购买林麝种苗60头。②修建70头林麝圈舍1000平方米。③修建雾化电子消毒通道。④修建医疗室、药具室、观察室、监控室等功能用房,砖混300平方米。⑤修建工具室、消毒器具室、饲料仓库和晾晒室等120平。⑥修建雨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池15立方,配套管网500米。⑦修建饮水系统进水桶5立方、蓄水池10立方配套水管1000米。⑧生产作业及观察道1000米及护栏,宽1.5米。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引入新品种,本地群众可在林麝基地务工提高收入每年脱贫户及一般农户务工约10人左右。①甲方购买60头适龄林麝由乙方进行养殖,前2年(2024年7月-2026年7月)乙方向甲方缴纳购买林麝合同价格3%;中间2年(2026年7月-2029年7月)乙方向甲方缴纳购买林麝合同价格4%;后2年(2029年7月-2031年7月)乙方向甲方缴纳购买林麝合同价格5%。缴纳金额为甲方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期打入集体经济账户。②林麝的健康、死亡由乙方全权负责,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山洪等)。6年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向甲方归还适龄林麝60头。③林麝厂主体圈舍及附属设施由甲方建设,乙方全部使用,甲方不得干涉正常使用。乙方需每年向甲方缴纳圈舍及功能用房固定投资合同价格的3%资金为甲方集体经济收入,资金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期打入集体经济账户。
2.黑水县2024年内生动力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范围
(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购置畜禽幼崽/苗8312只,其中藏猪792头、凤尾鸡6940只、中蜂280群、黄牛230头、牦牛70头。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激发脱贫户、监测户内生动力,促进农户增产增收,项目通过验收后由科农局移交给各农户,由各农户进行日常管理。
3.木日窝村凤尾鸡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木日窝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改建孵化室一个100㎡,购置2台孵化机,1台储孵机;改建育雏室一个,购置90个育雏床。②改建黑水凤尾鸡鸡苗育雏室120平方米;购置安装育雏笼60组。③改建黑水凤尾鸡鸡苗平养舍240平方米。④建化尸池10立方米。⑤购10立方米蓄水罐2个、5立方米蓄水罐4个、鸡舍玻璃钢格栅1000平方米、大鸡转运框200个、蛋箱200套、喂料桶200套、饮水器200套。⑥改建凤尾鸡屠宰车间170平方米,购置安装鸡屠宰设施1套。⑦改建加工储存检验用房(含排酸、包装、冷冻、冷藏、检测等用房)230平方米,购置安装不锈钢操作台5张、真空包装机1台(套)、切割机1(套)、不锈钢盘100个。⑧改建凤尾鸡鸡蛋清洁消毒车间75平方米,购置安装鸡蛋清洗消毒机1套。⑨鸡蛋包装贮存间30平方米;购置安装制冷设备1台/套。⑩建设风干鸡加工房100平方米,配套腌制、挂架、烟熏等设施设备。⑪建物资转运场50平方米。⑫购买污水收集罐(8立方米)4个(套),配套管网设施。⑬购置安装应急发电机(60KW以上)1套。购置冷藏运输车1辆。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以村集体加农户模式,项目资产归村集体,农户承包经营,承包户每年向村集体缴纳固定资金3万元,再将经营的总纯收入的20%向村集体缴纳(百分之20利润不低于3万元,按照养殖出栏9000只鸡(基地养殖鸡规模为7000—11000只,取中间值),每只鸡15元纯利润计算)。项目通过验收后由西尔镇委托木日窝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4.石碉楼乡瓦洛村“三社融合”项目
(1)实施地点:瓦洛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养殖牦牛12头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增加收益分红,预计受益100人项目通过验收后由供销社移交给石碉楼乡,由石碉楼乡委托瓦洛村村两委进行日常管理。
5.黑水县蛋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知木林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土建:新建3600平方米标准化蛋鸡鸡舍共3栋;场区地面及道路硬化、配套附属用房改造、中央饲料库、有机肥存放间、中央集蛋库等。②设备购置:蛋鸡养殖设备、粪污处理设备2套、中央集蛋线、鸡蛋装托设备1套、饲料加工设备、整场清粪系统等;③用电、供水设备:变压器、发电机、电缆线、蓄水池、水处理设备、消防避雷设施、通讯监控系统;④鸡苗、药苗、饲料购置等。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1个周期约20个月,1个养殖周期,养殖场可获得经济效益约1000万元。公司投产后将淘汰蛋鸡由当地农户代养,通过喂养的老母鸡公司进行回收并上市销售,增加农户的收入。
(三)其他类项目
1.黑水县芦花、西尔产业园区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长河坝园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农特产品分选中心2923.02㎡,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用工,给农户提供务工机会,带动其增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农产品初加工中心的加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仍需要工人,农户可通过在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务工,实现收入增长。提供农副产品附加值,使其增收。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县科农牧局进行日常管理。
2.黑水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西里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屠宰线设备提升采购(全自动燎毛机,胴体抛光机,白条燎毛抛光运输机,PLC控制柜,冲洗设备等设施设备)。②屠宰线配套设施提升(内检设施,污水池弹性填料等设施设备)。③屠宰污水处理设施优化提升。④环境卫生提升设施设备。⑤屠宰厂功能布局质量提升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项目建成后,将带动产业园区内农户养殖的藏猪销售问题以及芦花市场和校园鲜肉食品的供应。移交国投公司,按照总投资的3%收取租金。
3.2024小麦蔬菜现代农业园区补短项目
(1)实施地点:俄窝村、扎窝村、西里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绿色防控,200亩豌豆爬升管架,网围栏16000米,杀虫灯10盏。②500㎡农业资源综合再利用中心配套完善处理设备。③全程机械化服务中心和农机库各600㎡(含维修设备)④园区新建农业观测点,配套架空观测平台,田间道路提升,融合培训科普功能。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涉及4个村650户1406人可通过园区内务工,实现收入增长,通过农机培训学习现代化农业机械操作方法提高种植效率,通过新品种种植提升群众亩产收入。以园区建设带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政府+村集体+企业+农民”为一体的利益联结机制。
4.2024年黑水县粮经产业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晴朗乡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粮经初加工中心及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等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群众通过务工的方式参与提高收入和学习专业技能,群众产出农产品可通过本项目的加工环节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种植收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学习工作+公司运营的利益链结机制。
5.黑水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项目
(1)实施地点:全县范围
(2)建设内容和规模:培育100名黑水县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累计培训天数不低于50天(暨累计培训总量5000人次),培训对象主要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有发展基础、有发展意愿的监测户和脱贫户等。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将提升农户自身产业发展能力、发展积极性;通过职业农民培养,为园区建设、基地建设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加快推进农牧产业的升级发展,推动农牧产业提质增效,并合理有效地减少农业资源投入量,降低农资损耗,达到从自产自销到自产外销转变,提升改善销售环节,提高产品向效益转换,助力产业发展的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将为100户职业农民提供必要的专业型、技术型人才,由输入型人才需求向输出型人才服务转变。
6.黑水县2024年品牌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黑水县
(2)建设内容和规模:认证1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绿色、有机农产品或GAP认证2个或以上及农农特产品展示展销。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运营措施:通过品牌打造、推广宣传、体系建设以及成渝区域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黑水县农产品知名度,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消费者的接受度,同时也保障了商品的溢价空间,使之成为受消费者欢迎的高附加值商品,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树立区域品牌意识,改变传统、单一的销售方式,保障产品和品牌的曝光度,持续增加其知名度,从而达到促进产品销量提升的目的,提升农民经济收益。
7.芦花镇铁别村农旅融合基础设施补短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铁别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提档升级铁别村农产品展销中心约400平方米,新建木质结构厕所3处,新建装配式游客接待小屋,完善村内安全饮水等设施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针对铁别村的特殊自然地理条件,继续发展核桃、药材、特色蔬菜种植,巩固禽畜养殖基础,大力发展乡村民宿观光旅游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8.黑水县芦花镇铁别村集体经济牛圈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铁别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西门塔尔牛牛圈200平方米,配套围墙等基础设施。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发展壮大铁别村西门塔尔牛养殖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为铁别村村集体稳定增收3万元,为铁别村发展农文旅融合产业提供坚实的基础。
9.黑水县粮经作物冷链仓储集配中心
(1)实施地点:色尔古镇
(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粮经作物冷链仓储集配中心建筑面积为2597.94平方米,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8月完成项目验收,8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拨付。
(5)项目效益: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计划提供就业岗位20个,每个岗位年收入约5万元,预计增收100万元。运营商每年按资产入股等价金额2%以上比例向国投交纳租金,所得租金由国投公司与村集体按2:8比例进行分配,进一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10.卡龙镇才盖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1)实施地点:才盖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卡龙沟景区游客中心餐厅、茶楼、农产品展销区。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每年预计增加集体经济3万元
11.芦花镇德石窝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1)实施地点:德石窝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依托芦花镇德石窝村三奥雪山游客服务中心,采购装配特色帐篷8顶,配置电力、排污等设施,配套桌椅等物品。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每年预计增加集体经济3万元
12.黑水县扎窝镇俄窝村种养循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俄窝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养殖育肥圈舍改造。改造提升圈舍和储物间一处、新建粪污堆积棚一处。②牛及饲料采购。偏牛、土黄牛、品种牛共50头、过渡期饲料精料。③养殖工具。撒料车、粪斗车、搅拌机、铁锹等工具、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投入150万元实施黑水县扎窝镇俄窝村肉牛养殖项目,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种植、养殖经验,以种养结合的循环养殖方式,发展肉牛育肥项目。每年给俄窝村集体经济分红金不低于当年利润30%,保底不低于4.5万元/年,分红期限为5年,从而带动俄窝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时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变了传统养殖生产方式,黑水县睿禾亮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黑水县小麦和蔬菜现代农业园区经营主体,结合粮、蔬茎叶和天然有机肥料,在园区内形成“新型配比饲料(饲料添加园区粮蔬作物采后部分)-有机肥(还田提升土地肥力)-育肥增收(降低养殖成本)”的种养循环养殖模式,推动传统养殖方式向集中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变。有利于带动扎窝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提高全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村集体的养殖技能和村民务工收入,从而促进整个扎窝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13.色尔古村集体经济项目
(1)实施地点:色尔古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①采购多功能蒸饭车1台;大功率商用电磁炉、大锅灶20kw双头电火坮;操作台冷柜2台;商用抽油烟机1台;商务用厨房冷柜六门1台;3匹空调1台;桌椅15套;柴火炉1台;全自动商用热水器2台;电热水器大容量1台;大垃圾箱5台。②安装不锈钢水池(三槽)和吧台。③厨房改造,用地环境提升改造和卫生间提升改造。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项目建设将为当地新增大量就业机会,吸收闲置人口再就业,施工后近期可新增15人就业,远期可新增30人就业,可有效解决当地部分富余人口的就业问题,同时有利于乡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当地农产品销售,扩大乡村旅游。对拉动区域产业经济起到积极作用,将为当地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相关产业的经济效益,而且项目可为当地经济、税收带来可观的收入,对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有直接的促进作用。项目建成后作为村集体经济,可以采取村集体自行运营或社会化运营的方式,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的渠道,切实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14.瓦钵村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共建项目
(1)实施地点:瓦钵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2024年拟以“瓦钵村徐向前红色文化+色尔古林场森工记忆”融合为主题,打造“红军驿站+森工企业”共建发展新模式,结合瓦钵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运用串珠成线思路,建设“学员食宿定点,游客中转休闲,群众带动发展”的吃、住、学、营一体盘,在充分运用红色资源,确保村集体经济不流失的基础上,实现村集体经济与森工企业转型发展高效融合、齐头并进。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以现有150万元参与打造,预估占比25%,年底分红预估5万元以上。
15.西尔镇沙卡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1)实施地点:沙卡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内容为在沙卡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农特产品销售中心,采购农特产品及相关设施设备,游客和当地居民享受到集中、卫生的餐饮服务的同时能购买当地具有特色的农特产品。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每年预计增加集体经济3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
主要包括人居环境改善“五改三建”类项目共计13个。
(一)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主要是木苏镇木苏村、团结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色尔古镇色尔古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色尔古镇斯侗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沙石多镇昌德村羊茸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沙石多镇杨柳秋村奶子沟村雅克夏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维古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知木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黑水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木苏镇木苏村、团结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俄窝村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扎窝镇俄窝村俄窝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芦花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地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木苏村、团结村、色尔古村、斯侗村、昌德村、羊茸村、杨柳秋村、奶子沟村、雅克夏村、维古村、俄市坝村、牧花村、维多村、色湾村、瓦钵村、俄窝村以及团结村、木苏村、团结村、俄窝村、俄窝村俄窝组、竹格都村、罗坝街村、泽盖村、地渔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各乡镇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生产用房改造、晒坝改造、生产便道破损修复。
(3)建设标准:行业标准。
(4)建设进度计划:计划2024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完成项目验收。
(5)项目效益及管理措施:通过提升改造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木苏村、团结村、色尔古村、斯侗村、昌德村、羊茸村、杨柳秋村、奶子沟村、雅克夏村、维古村、俄市坝村、牧花村、维多村、色湾村、瓦钵村、俄窝村以及团结村、木苏村、团结村、俄窝村、俄窝村俄窝组、竹格都村、罗坝街村、泽盖村、地渔村。生产生活条件,有效解决污水治理难题,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农户就近务工增加群众收入。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各村两委委派1-2人负责日常维护,维护费由各村两委解决。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20548.5015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投入10091万元。
(一)基础设施类。共实施项目17个,计划投资4426.58万元,整合资金投入1321万元。具体是:交通类项目5个538万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0个568万元;其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215万。
(二)农业产业发展类。共实施项目30个,计划投资12758.8515万元,整合资金投入6911万元。具体是:种殖业项目10个2268万元;养殖业项目5个1329万元,其他项目15个3314万。
(三)其他类。共实施项目13个,计划投资3363.07万元,涉农资金投入1859万。具体是:“五改三建”类项目13个1859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4年,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00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863万元(阿州财农〔2024〕7号)、省级资金228万元(阿州财农〔2024〕7号)。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推进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工作上来,充分认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提升脱贫县财政保障能力、提高资金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支持脱贫地区持续发展,有利于转变和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和示范引领发挥。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
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每个项目有一套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把守。定期召开统筹整合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大督查力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积极主动,争取资金
各部门要增强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的主动性,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对接,在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上,必须吃准吃透分配方法,严格审核把关上报的相关数据;在争取专项转移支付上,要立足优势,依据规划,储备项目,精心组织包装申报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在确保享受普遍优惠政策的同时,从特殊政策方面努力争取。
四、创新机制,吸引投资
积极探索开展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建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及建立扶志扶智机制等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五、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实行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公开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资金支付程序
一、资金安排程序
(一)对于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按照优先用于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项目库建设,适当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清洁项目,科学合理地从中筛选扶持项目。
(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财政部门按照收到的上级部门资金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涉及到户类项目资金,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工程建设类项目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筑标准和定额,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项目法人制、预决算制及工程验收制等管理机制。
(三)项目实施。项目单位编制申请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县发改局、乡村振兴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库、项目绩效目标等进行集中评审论证,评审后进入项目库。依据入库项目,结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批复项目及资金规模。项目单位接到资金和项目批复通知,立即启动项目招投标,签订项目合同,实施项目。
二、报账程序
按照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项目资料支付审核流程,项目实施部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积极拨付预付工程及项目进度款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财政部门要发挥财政资金动态监管系统的监管职能,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全过程监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运行,包括资金下达、账户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资金运行情况,规范项目单位支出行为,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保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
(一)预付项目启动资金。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已履行招投标程序并已签订施工合同的衔接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进场组织施工,根据《通知》要求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30%预付款。
(二)阶段性报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项目业主单位要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规范合理的工程建设合同,根据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约定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条款,增加阶段性报账次数。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账拨款申请资料,要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及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三)竣工报账。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工程合同的80%,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
(四)质保金拨付。认真执行留置质保金的相关规定,按合同总价的3%执行,质保期满后,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复验,经复验合格的,及时将质保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
第八章监管措施
纪委、审计、财政、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负责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要实行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制,项目建设前,不论是项目招投标还是自主实施,均要进行项目财政评审,杜绝跑冒滴漏,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对实施项目实行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涉农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
附件:1-1.黑水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略)
1-2.黑水县2024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略)
黑水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对《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审查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安排,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相关政策对《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结果报告如下:
总体评价: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川财农〔2019〕35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指导意见》(阿府办发〔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围绕县委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2024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20548.5015万元,其中计划涉农整合资金100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863万元)。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涉农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类共计60个项目(其中:(一)基础设施类。共实施项目17个,计划投资4426.58万元,整合资金投入1321万元。具体是:交通类项目5个538万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0个568万元;其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215万。(二)农业产业发展类。共实施项目30个,计划投资12758.8515万元,整合资金投入6911万元。具体是:种殖业项目10个2268万元;养殖业项目5个1329万元,其他项目15个3314万。(三)其他类。共实施项目13个,计划投资3363.07万元,涉农资金投入1859万。具体是:“五改三建”类项目13个1859万元)。
初审认为:《实施方案》中所涉及整合涉农资金在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等方面参照了国家、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我县发展需要。建议原则同意《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为更好促进黑水发展,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完成,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领会精神、用好政策。
进一步领会好中央、省、州相关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统筹整合使用好财政涉农资金对当前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意义。围绕工作目标,严格资金整合使用范围,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不符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不得纳入整合与使用。
二、加强监管、提高效益。
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入手,加大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按当前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规定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管、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不得超标建设、不得随意超概(预)算或负债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行公开、加强监督
督促各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对建设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同时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决定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会议决定批准黑水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黑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宏毅
县人大常委会:
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法院报告2022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
2022年以来,黑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审判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刑事审判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和条线指导,坚持能动履职,着力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截至2024年5月8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4件,审结69件,5件正在审理中,判处罪犯109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持续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切实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审结故意伤害案件2件2人。严惩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切实维护公民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毁坏财物案件1件7人,盗窃案件9件19人,诈骗案件3件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4件7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5件18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制造枪支案件12件18人,危险驾驶案件5件5人,交通肇事案件2件2人,强制猥亵案件1件1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1件1人,代替考试案件2件2人。
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丰富“四圈四同”环资审判品牌内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审结盗伐林木案件6件7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2人。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1人,通过“刑罚+修复”的责任方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引导社会公众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如本院审结的被告人叶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对被告人叶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行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并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被告人叶某按照《黑水县三奥雪山公路建设项目毁坏林木植被恢复方案》进行造林恢复植被,若未按该方案恢复,则追偿植被恢复费用66366元。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反腐败工作部署,依法审结雷明全、王茄华等贪腐案件13件13人,其中受贿案件10件10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行贿案件2件2人,共追缴赃款1770万余元、收缴罚金520万余元,坚决打破腐败分子“一人逃亡、全家得利”的迷梦。同时,商请县纪委就涉腐案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和以案释法,全县共计326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实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加强组织联动。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做好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县扫黑办的组织下,就侦查阶段的案件与侦查、检察等部门进行常态会商、工作联动,努力形成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合力。
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排查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涉黑涉恶的线索信息,加强线索移送工作。要求本院立案庭、刑庭、民商事审判庭、执行局等部门在审判执行中报送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并结合“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对在走村入户、联寺联僧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登记、跟踪,及时报告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
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从扫黑除恶、预防治理、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典型案例介绍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加强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识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想,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
(三)延伸审判职能,助力社会治理
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和县禁毒办安排部署的各项禁毒工作,切实履行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完善禁毒宣传教育机制,利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和全省“禁毒宣传进万家”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禁毒宣传,抽派宣讲团队重点对青少年和我县外流贩毒较多的个别乡村及群众外出较集中的成都市郫都区等地开展禁毒宣传,共计10余次,发放禁毒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努力遏制毒品犯罪。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构建“少年法庭+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选任5名法官担任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利用“开学第一课”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共开展20余次宣讲活动。审慎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两高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依法对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延伸审判职能,把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从审判中延伸到审判后,与检察院、司法所、学校、社区合力联动,落实庭外矫治和定期回访,确保最大限度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积极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建立“林长制、田长制+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法官生态司法职能,推动生态司法与林长、田长制度深度融合,为林业和耕地生态保护普法预防、违法惩治、修复监督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建立由刑事审判庭牵头与民事审判庭、行政庭分工配合的内部协同审判机制,确保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走深走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组建“一镇一法官”“一景区一法官”,立足本地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和案件数量、类型特点等实际情况,在“6.5世界环境日”“国家生态日”等节点,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进村居、进园区、进校区、进景区“四进”普法宣传活动,让环保法治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积极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保险行业中财务管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个人行为影响公职形象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截至目前,共计发出司法建议2份,指定期限内反馈率100%、采纳率100%,切实以司法建议“精准“把脉”治未病,开出社会治理“良方”。
(四)聚焦改革创新、政法协同,增强刑事司法制度效能
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22年以来,黑水法院把试点工作作为深化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大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对接力度,通过被告人自行委托和指定辩护人的形式,为审查符合条件的97名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律师覆盖率达100%,充分发挥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审判阶段辩护职能作用。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和相互衔接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确保被告人能够在各诉讼阶段知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绿色通道”,确保认罪认罚案件优先受案、优先办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7件108人,并对16人判处非监禁刑。在审理被告人则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中,被告人则某在侦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均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经主办法官以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罚为切入点,详细为其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和意义,最终,被害人则某依法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深化“三项规程”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庭前会议规程》相关要求,聚焦证据材料较多、争议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共召集5次庭前会议,有效地解决各种诉讼程序问题,为保障集中不间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果打牢基础。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强化审判中心地位,在庭前会议、庭审调查各阶段对证据进行重点审查,切实把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要求、责任和压力传导至起诉和侦查环节。截至目前尚未在审理的案件中发现非法证据。严格落实法庭调查规程的证人等人员出庭制度,充分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中心功能,人员出庭意识明显增强,出庭率得到明显提高,累计通知证人出庭2件2人次,证人实际到庭率达100%以上。
深化政法业务协同机制改革。根据州、县两级政法委《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全面建设应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通过跨部门协同平台共流转案件47件,线上流转率64%,接收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协同业务123条,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发送开庭通知、一审结案、刑罚执行等协同业务483条,与政法各部门间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质效得到大幅度提升。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刑事法官整体素质
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忠诚铸魂、铁纪担当”等专项活动,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党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政治要求和法治精神融入案件办理,在优质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做到既“尽精微”,又能跳出案件“致广大”,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辖区社会秩序、保障百姓安居乐业、服务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
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优化团队配置,优中选优,选派4名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充实到刑事审判团队,其中,取得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A证2人、C证人。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先后选派4名干警到州法院、省高院和法官学院学习,共参加各类培训9人次,依托各类培训,增进与条线指导法官和兄弟法院的交流学习,互动借鉴审执工作经验做法。加强司法人才培养,1名法官获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被评为2023年刑事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三个规定”的填报作为系统报结案的前置条件,由院庭长带头如实做好填报工作,同时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填报的“监督员”,督促部门干警及时规范填报,刑事干警记录报告有关信息27条,不断增强“三个规定”制度执行力,共同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加强廉洁司法教育,教育干警严格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分管副院长与刑庭庭长、庭长与庭内其他同志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分管副院长与庭长的“一岗双责”,并设立了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自2022年以来,黑水法院刑事审判领域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社会发展、群众要求相比,当前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刑事审判服务大局的成效有待增强。在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有些案件的裁判结果未被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广泛认同,未能很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有所欠缺。
二是刑事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审限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不强,对于案件缺乏全局把握,没有时时掌握案件数量、开庭数量及结案数量;审判人员与上级法院条线指导部门判前沟通、判后交流对接主动性不强,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适用率较低,导致刑事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影响刑事审判质效。
三是刑事涉财产判项总体执毕率不高、到位率较低。部分盗窃罪、抢劫罪案件受被告人自身经济状况限制,除案件赃证物可返还外,罚金、没收财产等刑事涉财产判项基本难以执行;诈骗罪案件整体退赔率不高;贪污罪、受贿罪案件由于调察机关前期查控及时、部分家属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到位率尚可,但涉案财物权属不明导致财产处置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树立司法理念,做实做好能动司法。树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刑事审判的司法理念,从服务黑水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发,找准刑事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发力点、关键点,精准打击各类犯罪。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案件事实,兼顾天理国法人情,避免机械司法,不断提升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
二是强化质效意识,助推刑事审判管理。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树立质效管理的自觉性、系统性、组织性,强化比拼意识和领先意识,对标对表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管理,积极推进办案进程,确保在法定审限内努力提高办案效率。高效发挥“院庭长阅核制”和“条线指导”的审判监督管理效能,严把案件裁判质量。用好“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三是深耕刑事执行,回应司法实践需求。在诉讼中,充分听取检察机关关于财产判项的量刑建议并对此展开庭审调查,允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财产判项的量刑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和发表辩论意见;在判决中,充分考量被告人的财产状况,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财产判项中财产刑量刑起点,充分考虑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以及被告人是否具有的各种法定、酌定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各方因素作出具备可执行性的财产刑判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鞍马犹未歇,战鼓又催征。黑水县人民法院将再接再厉,紧扣省高院“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目标,沿着“树优赋能、提质增效”工作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服务黑水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中展现法院新担当、新作为。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兰卡他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44次主任会议安排,5月14日-1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卡他带队,率领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廖进勇,副主任委员夏加木、杨宝,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宏毅陪同,相关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组成调研组深入到知木林、维古、西尔等法庭,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走访等方式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深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重点领域刑事犯罪工作稳步推进。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重点领域刑事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一是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案件2件2人,审结故意毁坏财物案件1件7人,盗窃案件9件19人,诈骗案件3件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5件7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4件18人,审结非法制造枪支案件12件18人,危险驾驶案件5件5人,交通肇事案件2件2人,强制猥亵案件1件1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1件1人,代替考试案件2件2人。二是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资审判司法保护职能,审结盗伐林木案件6件7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1人。三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犯罪,共审结贪腐案件13件13人,其中受贿案件10件10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行贿案件2件2人,共追缴赃款1770万余元、收缴罚金520万余元。
(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扫黑除恶。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合力。全面排查审判执行工作中可能涉黑涉恶的线索信息,加强线索移送工作深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从扫黑除恶、预防治理、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典型案例介绍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加强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识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想,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
(三)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延伸服务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完善禁毒宣传教育机制,利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和全省“禁毒宣传进万家”等活动,多形式、多样化地开展10余次禁毒宣传,发放禁毒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构建“少年法庭+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选任5名法官担任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建立“林长制、田长制+法官工作室”工作机制,组建“一镇一法官”“一景区一法官”,在“6.5世界环境日”“国家生态日”等节点,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进村(居)、进园区、进校区、进景区“四进”普法宣传活动。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保险行业中财务管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个人行为影响公职形象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截至目前,共计发出司法建议2份,采纳率100%,指定期限内反馈率100%,切实以司法建议“精准“把脉”治未病,开出社会治理“良方”。
(四)深化改革创新刑事司法制度效能逐步增强。将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为深化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为审查符合条件的97名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帮助,律师覆盖率达100%,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审判阶段辩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7件108人,并对16人判处非监禁刑。严格落实《庭前会议规程》相关要求,召集了5次庭前会议,有效地解决各种诉讼程序问题,为保障集中不间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果打牢基础。严格落实法庭调查规程的证人等人员出庭制度,累计通知证人出庭2件2人次,证人实际到庭率达100%以上。深化政法业务协同机制改革,通过跨部门协同平台共流转案件47件,线上流转率64%,接收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协同业务123条,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发送开庭通知、一审结案、刑罚执行等协同业务483条,与政法各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质效得到大幅度提升。
(五)刑事法官整体素质有效提升。优化团队配置,选派4名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充实到刑事审判团队,其中,取得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A照2人、C照1人。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以来,先后选派4名干警到州法院、省高院和法官学院学习,共参加各类培训9人次,依托各类培训,增进与条线指导法官和兄弟法院的交流学习,互动借鉴审执工作经验做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部门干警及时规范填报,刑事干警记录报告有关信息27条,不断增强“三个规定”制度执行力,共同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刑事审判工作质效有待提高。一是部分裁判文书制作不够严谨,说理不够充分,影响裁判文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利于当事人息诉服判。二是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发挥不够,仅起到"陪"的作用,没有发挥好"审"的功能。
(二)刑事审判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对一些疑难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采信、捕与不捕、赃款赃物移送等问题缺乏主动沟通,影响案件办理的质量。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列席的程序、监督的范围、列席人员等方面不够明确,缺乏规范化的操作和执行。
(三)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由于新类型犯罪、涉众型犯罪增多,犯罪组织化、智能化程度提高,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部分法官办案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建议
(一)增强刑事审判工作质效。一是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中心地位,促进庭审实质化和功能发挥,真正做到事实调查、证据展示、控诉辩护、裁判说理在法庭,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二是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促进量刑均衡化,防止犯罪事实基本相同的同类型案件出现不同量刑结果,保障司法公平与公正。三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等手段,不断推进审判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
(二)完善刑事审判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与刑事审判机关的工作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主动会同检察、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采信、捕与不捕、赃款赃物移送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二是认真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司法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共同探索列席制度的规范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增强可操作性。三是拓宽刑事审判监督渠道,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刑事案件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建议、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陪审员参审率。
(三)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是县人民法院要加大刑事审判人员配置力度,合理调配刑事审判力量,配齐配强刑事审判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刑事审判工作需要。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业务指导,加大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法官参加中院、高院开展的业务培训,组织法官参加院内有计划、有目的、针对性强的业务学习,把司法考试、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政策水平,增强审判业务能力,全面提高刑事审判队伍能力水平,促进刑事审判质效提升,确保司法公正。
黑水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
关于对《黑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
初审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 廖进勇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黑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我委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评价
初审认为: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刑事司法改革,坚持把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狠抓刑事案件审判质效,积极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为黑水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至今,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4件,审结69件,5件正在审理中,判处罪犯109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故意伤害案件2件2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1件7人;盗窃案件9件19人;诈骗案件3件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5件7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4件18人;非法制造枪支案件12件18人;危险驾驶案件5件5人;交通肇事案件2件2人;强制猥亵案件1件1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件1件1人;代替考试案件2件2人;盗伐林木案件6件7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1人;贪腐案件13件13人,共追缴赃款1770万余元,收缴罚金520万余元。
初审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县人民法院2022年以来开展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思路和措施,我委对《报告》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刑事审判工作宣传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刑事裁判文书说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针对《报告》提出和调研中发现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提升办案效果。一是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审判原则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有序开放、规范管理的旁听和报道庭审规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会公众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全过程;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单位和普法宣传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刑事典型案件的宣传。对一些大案、要案坚持公开宣判和深入剖析,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巩固和扩大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结合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方式,加大法制宣传,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在全社会树立刑事审判工作权威和刑事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大对涉黑涉恶、破坏环境资源、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打击力度的宣传,提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震慑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切实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二是准确阐释法律条款的含义,阐明所适用法律的依据,论证判决结果的合法性。三是完善裁判文书的审核制度,强化裁判文书的辩法析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刑事案件裁判文书上网,正确引导了舆论导向;五是加强案件争议焦点论述说理,阐述争议焦点的法律性质,做到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事实叙述清楚,裁判说理充分。
(三)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力度。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标准,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增强刑事审判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司法意识。一是适当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法官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特别是对刑诉法的学习、运用,克服工学矛盾,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二是加大对新类型犯罪法律适用的研究,不断提高法官庭审技能。三是狠抓廉洁审判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审判队伍的廉洁自律教育,保持审判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做到审判全过程依法、公正、高效、清廉,打造一支能战斗、守纪律、敢担当、讲操守、讲奉献的刑事审判铁军,从而保证办案力量适应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需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鹏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组对县政府办主任胡鹏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要求,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
(二)政务督查督办力度还不够;
(三)工作协调力度有待提高,办文办会质量有待提高。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评议意见,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坚持“学用结合”,提升政治素养。始终将理论武装作为加强自身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各项规章、条例,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传统文化知识,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锤炼良好作风,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履职实效。
(二)突出“严格规范”,强化督查督办。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适应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政务督查工作思路,完善政务督查工作制度,规范督查方式和程序,切实提高督查效率。积极拓展督查深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参与监督,提高实地督查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三)强化“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持续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科技创新、市场经济、产业发展等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完善履职必备的知识体系,吸收其他地区和部门好的做法经验,深化服务中心大局的措施举措。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与合作意识,加强内外沟通交流,通过谈话谈心、互帮互助,形成关系融洽、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合力提升办文、办会、办事水平。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针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切实将问题落实整改到位。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章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切实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努力夯实理想信念的思想基础。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学习制度,聚焦解决干部队伍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等问题,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与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每月集中半天开展集体学习,通过主动学、上台讲、台下论等形式,增强了干部能力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今年以来,办公室开展集中学习3次,带头上党课2次。
(二)关于“政务督查督办力度还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牢固树立“政府督查工作一盘棋”理念,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办公室统筹实施、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务督查工作体系,融合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办等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督查检查工作实行计划管理,统筹分解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工作任务,承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系统推进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同时,强化目标管理,对目标管理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各县级领导安排事项及各项决策部署安排进行专人督查督办,做到急事时时督、大事随时督、小事定时督,对时限要求内未能完成工作的部门进行问责,与年底绩效挂钩,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关于“工作协调力度有待提高,办文办会质量有待提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政府办部门职责和队伍建设需要,建立“老带新”“强带弱”的“一对一”传帮带关系,由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带领年轻干部从思想上传授、工作上传导、作风上传递、经验上传承,帮助年轻干部提升工作本领,实现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与业务工作推进两不误。持续深入转变工作作风,树牢办公室文稿服务精品意识和效率意识,着力在文件办理提速、会议保障提质上下功夫,严格规范各部门报送公文种类、格式及报送程序,不断改进办文工作,切实提高公文的办文质量和办文效率。坚持精细办会,按照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收尾3个阶段若干要素,条分缕析地推进办会工作,切实发挥以会辅政作用。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自加压力、再添措施、克难奋进、狠抓落实,努力推进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娇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履职评议指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给我指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用结合不够。在政治理论运用于业务工作中,思考的少,部分问题选择浅尝辄止,将理论思想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意识还不够。二是角色转变迟滞。由于岗位调整,任现职时间较短,还没有完全转变角色,在团队管理上还缺乏全面计划和统筹调度。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敢于打破常规、大胆开拓的勇气和魄力,工作中争强当先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一是加强学习与实践结合。线上线下齐发力,深入学习政策理论,及时征订了《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理论书籍,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会前学纪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以专题交流、研讨学习等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学习领会核心要义,共召开14次专题会议,5次中心组学习会。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重要作用,灵活开展网络学习活动,运用“学习强国”“川观新闻”等平台,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渠道。积极参与项目实践,通过实际操作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应用,提高学用结合能力。二是加快角色转变。积极调整心态,以全新的视角审视工作,深入了解发改局的团队情况,通过与各股室的沟通交流,快速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主动参与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注重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尊重班子成员的想法和观点,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共同推动发改工作的开展。三是提升创新意识。积极关注行业前沿动态,保持对新知识的敏锐感知,在工作中大胆尝试新方法、新举措,牵头拟定了《黑水县经济运行会商制度》《黑水县经济运行“旬分析”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月通报”“红黑榜”“县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等机制,以实际行动推动创新发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结合问题整改认真履行职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努力推动发改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坚决落实“旬分析、月调度、季小结、年终决算”制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商制度”、“旬分析”工作机制,提高经济形势研判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制定并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力争全年GDP增长7%。
二是强化项目协调管理。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支持项目方向,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包装和前期工作,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年度投资台账,对140个项目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督促未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并第一时间入库,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5%。启动“十五五”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前期研究,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规划。
三是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多措并举保障27座在运营电站平稳运行,统筹推动力威、河口电站建设,有序推动知木林、团结等在建电站复工。专班推进毛尔盖水光互补主体项目建设,力争6月部分投产,年底全面投产。主动服务项目,加快推进扎窝50MWP药光互补项目落地建设,年底达到投产条件。积极对接省、州相关单位,积极争取阿坝州黑水县仁恩塘地块牧光互补发电项目、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瓦钵梁子乡80MW水光一体化项目开发指标。
四是抓好粮食储备安全。科学拟定轮换计划,监督县粮食储备库保质保量完成轮换,确保储备粮安全供应,2024年计划轮换州级大米161吨、菜籽油20吨,县级小麦389吨、菜籽油40吨。积极申报项目,优化库点配置,积极申报知木林库点和罗坝街低温库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仓储设施建设。
五是持续深化帮扶协作。持续围绕浙江对口支援重点工作,规范化推进项目建设,严格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提高资金拨付率,确保完成浙江对口支援4800万元投资任务,资金使用率达90%以上。完成省内对口帮扶项目投资1248万元。依托《黑水县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推进机制》,实质化运行工作专班,紧扣“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统筹好省级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省内结对帮扶、在川央企、省内国有企业和州内国有企业六支力量,围绕“产业培育壮大、富民增收、基础设施补短板、防返贫守底线”4项重点任务,对标“十项指标”年度预期目标,推进好、落实好“四张清单”确定的34项工作任务和“十条措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六是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议。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深入分析研究,细化推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以上报告如有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经信局局长 陈林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
(二)招商引资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履职评议后,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标对照政治素养锻造和工作学习存在的不足与短板,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坚定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建设部署,聚焦经信主责主业,坚持项目为重,注重招大引强,紧盯我县招商引资薄弱短板,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招商业务能力,下大力气攻坚产业招商,争取更多的好项目、大项目落户黑水,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全力为我县经济进位争先培育动力支撑。
(一)坚决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理论学习固本培元、凝心铸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经信商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从政治和全局上把准新时代经信工作方向和路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政治素养,筑牢政治忠诚。扎实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增强用党规党纪锤炼党性、校正言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聚焦项目招引做强产业支撑。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性作用认识,充分把握当前国家“三区三州”特殊扶持政策、东西协作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及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等国省多重战略叠加机遇,结合我县实际,推动尽快出台《黑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浙江对口支援投资优惠政策》,扩大开放合作力度。针对工业经济结构单一,服务业结构失调等基本面以及农特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少、体量小、培育慢,“两瓶水”品牌竞争力不强等具体问题困难,至今未达到规上工业企业标准。以农特产品深加工和清洁能源项目为重点方向,利用东西部协作、托底性帮扶等平台参加“知名企业市(州)行”等省、州组织的各类重大投促活动,谋划开展招商引资专项行动。亲自牵头,安排专人,加强部门对接,协调用地、用工、水电等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重点跟踪天然气入户项目、扎窝药光互补等重大项目洽谈。力争年内完成到位资金5亿元,落地2个项目。持续加强与成阿等飞地园区合作,培育引育新质生产力,引进高精新产业。强化招商队伍人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动态更新黑水招商宣传片、招商地图、招商宣传手册,大力推介黑水优势资源。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切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党组督学、班子领学、个人自学等多元形式,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下决心破解学习广度上存在的碎片化、零散化问题,更加注重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融会贯通,更加注重学习深度的跟进拓展,更加注重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动。同时,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端正学习态度、克服工学矛盾,认真参加读书班学习,组织局党组、支部、全局干部研学交流,再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二)跟踪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一是积极谋划,高质量包装招商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征集2024年重点招商项目,并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要素部门的配合,加大对项目用地等前期要素保障工作的核实,加大项目落地性。2024年包装重点招商项目12个,参加了全州招商项目评审,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二是“走出去”参加投促推介。积极参加在成都举办的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产业振兴投资推介会、在厦门举办的2024四川南向开放国际投资合作会等各类活动,大力宣传黑水优势资源。三是“请进来”加大实地考察。通过东西部对口帮扶平台,邀请浙江、上海等企业来我县考察泉水产业项目;通过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邀请福建省四川商会、广东粤电集团等企业来县考察,针对清洁能源开发、农特产品采购、民宿文旅等项目开发与相关企业对接洽谈。四是制定招商计划,完善招商地图。制定2024年招商工作方案,明确全年招商任务,计划全年外出招商10次,全力以赴完成州下达我县全年新签约项目4个,新开工项目2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亿的目标任务。收集我县自然、能源、旅游、人文等各类资源,充实完善我县招商地图,全方位展示黑水招商环境,为外出招商宣传奠定基础。五是安排专人“驻点搭桥、沟通反馈”,重点跟进沙石多加油站、牦牛绒二期等项目,到中电建集团洽谈推动电解水制氢、光伏发电等重点帮扶项目计谋划落地,对接集中供暖、热水塘温泉酒店等项目。六是加大落地项目服务。毛尔盖水光互补等项目2023年落地开工建设,定期深入企业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截止目前到位资金8.8亿元;积极协调黑水天然气入户项目,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协助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锚定目标任务,聚焦工业经济、商务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重点,精心谋划、担当作为、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0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教育局局长 胥德平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广度不够;
(二)忙于政务,其本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很少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教育理念经验不足;
(三)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宣传形式单一,全民尊师重教的氛围有所下降。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学习,争当学习型领导,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持续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工作的最新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境界和个人修养。理论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研究,力求学得更深更透,增强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和班子成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考察调研学习。积极争取和创造机会,让班子成员多到新进地区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好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用新的发展理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党建、作风建设加强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年轻干部。把师德师风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充分利用公众平台积极宣传教育正能量。表彰先进典型,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敬业奉献,以新起点续写黑水教育发展新篇章。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工作的最新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业务知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成效。修订完善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党委会、局务会会前学纪学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进一步增强自己在科学判断教育发展形势、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方面的能力。
(二)借助对口帮扶的契机,积极争取到浙江、彭州等内地和州内先进办学特色学校考察调研交流学习。计划申请2024年度援助资金20万元,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校(园)党支部书记、校(园)长,赴浙江海宁市开展能力提升培训,促进教育交往交流交融。5月,计划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各校(园)党支部书记、校(园)长到马尔康市中学和马四小学习借鉴好的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学教研、特色打造等经验,助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积极做好各级各类选派培训工作,开展2024年黑水县教育系统教育工作实务暨教师全员培训,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和校园长队伍素养提升。制定了《黑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改进完善校长聘任制度;大力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抢抓“组团式”帮扶、“优质品牌学校合作共建”等重大机遇,上半年已选派12名骨干教师赴浙江、彭州跟岗学习,接受援藏支教教师30名,探索教学、学习及教研模式和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在强化县域内4个名师工作室教科研活动开展的基础上,年内计划再组建2-3个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工作室辐射引领作用,为更多的中青年教师营造成长环境,让更多的中青年教师成为学科骨干力量和名优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过职工会、集体讨论、专题学习会、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教师十严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促进教师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步提升。建立师德责任追究制度,违反师德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称、职务。颁布周日下午至教职员工一律禁止饮酒,工作日和上班时间一律禁止打麻将“两条禁令”,对教职员工8小时内工作作风和8小时外生活作风开展督查,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
(三)充分利用微黑水、四川教育、黑水教育等媒介和家长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宣传教育正能量。修订完善《黑水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兑现2022-2023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金51万元,其中:教育管理奖励4万元,教学质量奖励30.6万元奖励教师33人,教育科研62项奖励20.4万元,进一步激发了教师教书育人和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有序筹备第4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和第六届中小学艺术节,拟对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展示全县教师队伍良好精神风貌和教育系统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及素质教育成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认真办理评议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提高人大意识,把向人大会报告工作的过程,作为争取人大指导监督支持的过程,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作为密切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机会。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民宗局局长杨成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有盲区;
(二)寺庙管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外宣传。统筹整合宣传资源,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有效融合,以各项工作、赛事、活动为宣传契机,全覆盖冠名,形成全民创建的宣传大格局。全面延伸宣传触角,积极邀请央媒、省媒以及川观、民族报等各级主流媒体和杂志社进我县采访,实现黑水民创工作网络一键搜索。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寺管僧。紧盯“人、财、物、事、
教务”五个关键,依法依规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以强化寺庙法治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规戒律宣传,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思想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添举措抓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胜任民族宗教工作的力量和素养,加强机关干部政策业务素养考核,以提高自身业务素养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讲解和宣传。二是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教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理念和方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发挥媒体广泛宣传的优势,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及先进典型事迹,弘扬正能量,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多途径推动民创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与党建工作相融合,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自始至终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党建工作中,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向纵深发展。二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机制拓宽载体。紧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和《黑水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加强21个民族团结进步“十进”示范点位建设,努力形成“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全面创建”的工作局面。借助“我为群众办实事”、“六下乡”等活动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关心、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内生动力。三是与宣传教育相融合,营造全社会参与民创工作的浓厚氛围。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和社会治理的全过程,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传播媒介,让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全社会、全方位、全领域开展宣传教育,形成人人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切实强化宗教领域宣传教育引导。一是常态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组织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强化藏传佛教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充分发挥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爱国爱教。二是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交流活动。定期组织藏传佛教寺庙开展“爱党爱国爱家乡”主题教育和升国旗仪式,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做到爱国爱教、正信正行。
(四)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加强人员管理。斗硬落实僧人持双证驻寺和请销假制度,坚决防止僧人外出滋事肇事;严格僧人护照集中分类管理,严禁僧人出境。加强重点僧人管控,落实“一对多、多对一”稳控措施,严防脱管漏管失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全面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加大对民管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三是加强场所管理。深入开展寺庙乱搭乱建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寺庙界限。四是加强佛事管理。严格执行常规性宗教活动“一年一报一审批”,临时性宗教活动“一事一报一审批”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确保佛事活动安全有序。五是加强教务管理。加强宗教乱象治理力度,对乱搭乱建,乱挂经幡、乱抛撒龙达等进行清理,对宗教领域违禁画像、书籍进行全面清查,全力守住我县宗教寺庙“半点事都不出”的底线.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严格贯彻县人大对民宗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改进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日常工作。同时我将坚持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听取县人大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民政局局长 苏拉杨初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
(二)工作创新上还需用力。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出的问题和不足,我及时分析,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确保整改成效。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开拓工作新思路。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确立远大目标,坚决社会主义信念,提高自己的素质。特别是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想问题办事情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关于“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武装。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带领民政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奋勇前进,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发扬“冲冲冲”的工作作风,全面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黑水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一地三县六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通过学习中央、省、州、县委各类方针政策,提高理论认识水平,同时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建立良好的学习制度,持之以恒自觉学习各类理论精神。要力争做到五个有: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处理好学用结合的关系,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悉心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把握这一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学懂中筑牢信仰之基,在弄通中补足精神之钙,在做实中把稳思想之舵。
(一)关于“加大创新工作力度”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基层政权建设新路径。
督导村(社区)三务公开。指导各乡镇按照《阿坝州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指南》对各村(社区)三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通过排查,对个别村在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够健全、决策不够民主等问题,指导乡镇进行整改。推进基层减负。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以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以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工作思路和作风务实转变为保障,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突出重点、依法科学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一步完善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尊重城乡居民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进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为目标,引导村(居)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不符合群众利益和意愿、不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不满意的条款予以删除;对群众拥护的、需要的、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按照要求增加和完善。保证“一村(社区)一策”,做到“易记、易懂、易行”。
2.加强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低保覆盖面,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形成动态增长机制,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健全服务功能,着力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围绕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整改落实。也衷心希望县人大常委会的各位领导和委员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加强对民政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促进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 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司法局局长 赵伟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司法系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对乡镇司法所的关心、指导不够。
(三)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一是以从严治警增强凝聚力。二是以专业充电增强执行力。三是以制度管理增强驱动力。
(二)一是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持续“四下基层”推动司法所高质量发展。三是提升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水平。
(三)一是构建宣传网络。二是提升法治广度。三是创新普法方式。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司法系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根本,也是永恒的主题。我始终坚持树立大局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队伍建设工作。一是以从严治警增强凝聚力。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职工大会、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会议会前学纪学法10次。强化对干警的日常教育,开展警示教育2次。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廉政、作风纪律教育。签定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38份,干警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二是以专业充电增强执行力。坚持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干警能力培训提升工作。以岗位练兵为着力点,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执法等实战化大练兵。基层司法所业务交叉检查1次、机关业务培训2期、各类司法行政线上业务培训5期、选派干警参加学习培训累计30余人次。2024年拟办4期业务培训班,已成功举办2期。三是以制度管理增强驱动力。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上下班考勤、值班值守等制度,实行依制度管人管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按程序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3名干部得到选拔任用。严格落实岗位交流轮岗制度,在结合专业特长的基础上对局机关股室和司法所人员进行了交流轮岗,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组织全局职工开展履职测评,对执行力不高、不愿干事、不主动干事的干部进行谈话。细化和落实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和关心关爱干部的具体措施,充分考虑干部类别、层次、岗位职责等因素,公平公正评价干部,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二、关于“乡镇司法所的关心、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持续提升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坚持强基导向,落实司法行政系统第二个“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一是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坚持把阵地建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工程,改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办公条件,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新建司法所规范设置法律服务功能室、配齐办公设施、公开职能职责。已完成沙石多、晴朗、木苏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4年,正在对知木林、瓦钵、维古3个司法所实施规范化建设。二是持续“四下基层”推动司法所高质量发展。在重点时段以及日常工作中,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多次深入15个基层司法所开展业务指导,走访、慰问等工作,实地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与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交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2024年,拟定4个调研课题,探索建立推进工作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全体职工政治“三力”、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回应。规范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使用,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配齐配强龙坝、知木林、色尔古、维古4个司法所所长,补充调整木苏、卡龙司法助理员岗位,正在招录1名司法助理员。2024年,将持续加强司法所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经费保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纠治“四风”,推动形成结构更趋合理、业务更加过硬的司法队伍。
三、关于“八五普法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持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涉藏地区全覆盖法治宣讲”,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一是构建宣传网络。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立足岗位职责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点对点跟踪提醒。二是提升法治广度。大力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以“民法典七进”为载体,依托“八五”普法讲师团,在全县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扣县委“一城六镇十村”工作思路,完成县城法治文化长廊项目建设,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稳步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积为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创新普法方式。运用微黑水、法治黑水等微信公众号、黑水司法抖音号、短信普发平台、新媒体平台等全方位、多频次、多形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宣传攻势,做到实时更新,实现了全领域、全天候普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2023年,集中开展宣传112场次,补充法律图书角书籍800余册,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万余份册、法治文化宣传产品1.3万余个,新媒体平台推送宣传内容200余条次,推送普法短信21万余条次,受教育5万余人。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常抓不懈、增强履职本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更好地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以更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张业全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我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并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对标对表抓好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有效利用率不高。
(二)到基层开展调研不够深入。
(三)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宣传不够。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破”国资管理的难点。一是从摸清家底入手,找准国资精细管理的薄弱点。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安排部署,由分管同志组织资采股对全县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全面摸清国资经营管理情况。二是从分类指导着力,找准国资高效利用的切入点。根据国有资产类型、来源、性质、价值、使用情况以及低效闲置原因等分类分项建立台账,提出切实可行的盘活措施。
(二)“疏”调查研究的堵点。一是进企业、优服务。对县内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亟需解决的困难及问题,精准高效落实对企各项财税政策,推动县内企业发展行稳致远。二是进村寨、联感情。以“两联一进”为抓手,进村入户拉家常,深入了解对重大项目、财税政策实施的看法及满意度。坚持民生优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办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每一件实事。三是进单位、强监督。切实担起财政监督职能职责,深入各项目单位,开展在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专题调研,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明”政策宣传的重点。一是内修素养,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持续用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全县财政干部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开展财政工作,力求做到凡事都于法有据、依法有序。二是外树形象,抓好政策措施宣传。多措并举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财政政策宣传工作,让财政政策深入人心。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梳理汇总对上争取工作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领撬动作用,形成各部门合力攻坚抓项目落地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多方用力,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创效增收。
一是建章立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为厘清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边界,让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参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川办发〔2023〕20号)、《阿坝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阿府办发〔2024〕9号),起草《黑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黑水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待程序完毕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修订《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上级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县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形成科学有效的国资监管体系。积极派员参加全州国资国企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加强与上级财政、国资部门及兄弟县市的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全力摸排,实现国有资产底数清晰明了。今年3月,组成工作组前往沙石多镇、芦花镇、扎窝镇、卡龙镇、维古乡等开展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工作,通过查阅账目、核对数据、现场核实等方式,重点核查资产出租、使用和产权管理等情况,全面掌握各单位资产管理现状,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共核查经营性国有资产34处、价值3.5亿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三是全面清理,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工作为切入点,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摸清资产底数,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修旧利废,实现闲置资产创效增收。组成工作组到西尔镇核查资产报废情况,为下一步资产报废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截止目前,本年已调剂盘活公务用车2辆、正在报废车辆10辆;正按程序启动卡龙镇中心校、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配套旅游服务用房盘活使用工作;利用拆除废旧房屋,新建停车场3个,打造停车位161个,安装充电桩47个;盘活出租商铺6间,新增租金收入12363元/月。
(二)多向发力,运用调查研究解决难点堵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重点围绕财政挖潜增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财会监督检查、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财政领域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条块分领域破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开展税源增收调研。联合税务部门到县内各水电站、养殖加工企业、加油站等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调研工作5次,摸清税源底数,堵塞征管漏洞,深挖税收潜力,加力税源培植,持续提升征管效能。全力开展支出节流调研。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实地专题调研,用听、看、访、查、谈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度、施工安全、资金拨付、项目人员履职到岗情况等进行督导,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严控不必要的项目经费支出,层层传导“过紧日子”压力,推动项目单位习惯“过紧日子”,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到刀刃上。截止目前,已完成卡龙镇旅游产业调研、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调研、消防能力提升调研、专项债和一般债申报等20余次项目申报和资金匹配调研。全力开展财政政策满意度调研。以“两联一进”联系村群众为样本,对近年实施的各类重大项目、落实的各项财政政策的满意度进行调研8次,充分了解民众的实际需求,为下一步重大项目、重要财政政策的施行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多线并进,促使财政政策深入人心。
一是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为引领。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学习2次,组织专题培训1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局机关知识竞赛1次、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8次,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二是以学习贯彻财政政策为切入。紧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常态推进《阿坝州对上争取工作指南》《阿坝州财政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探讨》以及《四川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2022年度汇编》的学习理解和实践运用。制定《黑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贯彻落实《阿坝州本级财政评审管理办法(暂行)》举措。三是以财政纪律监督检查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财政纪律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等方式,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秩序和财政资金安全。截止目前,已开展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检查、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问题“回头看”、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关于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监督检查情况)。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我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下”好财政收、支、管三步“棋”,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为加快“一地三县六区”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邹红梅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中共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黑人党组〔2024〕4号)要求,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人事人才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机制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就业创业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三)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涉及人事的政策宣传不足。
(四)农村和城镇居民的技能考核和认证工作需要加强。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围绕“人才强县”战略,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和配套政策。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稳定现有人才队伍,盘活现有人才力量,强化人才队伍培训,积极开展居民的技能考核和认证工作,不断提升人才队伍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
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稳就业、促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多举措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打造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惠民政策兑现落实。加强就业创业和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稳定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确保增收致富。
(三)加大对人事政策的宣传力度
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人事政策信息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和多种宣传渠道传递给公众,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
主动创新思维模式、工作模式、服务模式,建立以评价激励为核心的事业人员管理评价机制,加快推进人才引进,实现人事管理法治化科学化。一是不断壮大人才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卫生系统6名),其中直接考核招聘3人,“硕博进阿坝行动”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人;招录“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4名;在成都、重庆、西安等地开展“格桑花”光明工程教师专项引才活动,计划引进紧缺学科教师1名。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实现专技人才职称评聘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专技队伍积极性。全年成功申报正高级职称2人(双定向高级2人),副高职称13人(双定向高级9人),中级职称16人,认定初级职称13人。三是加强人才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申报核准工作,形成“岗位有核准、聘用有审批、兑现待遇有依据”工作机制。完善对事业单位的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优惠制度,保障人才引进机制,完善关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职称制度改革、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配套政策,从备案审批、组织聘用、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工龄计算、带薪休假等方面进行规范,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技能考核认证。提升居民技能培训点对点,3月培训德石窝村31名村民均获得省登山协会高山协作员证,4月培训35名民宿管家和民宿主(10人获得银牌民宿管家证),与彭州石化工业学校联系,推动农民工技能认证市场化。
(二)打好人才政策宣传“组合拳”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凝聚工作合力提前谋划部署,健全组织保障,全力推进人才政策宣讲落地见效。制定《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将人才工作宣传列入年度重点宣传计划,召开工作部署会,安排推进相关工作,全力做好组织协调、沟通配合、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目前已开展集中宣传3次,各中心股室开展宣传10余次。二是多措并举齐发力,构建线上线下“同心圆”。线上通过“微黑水”“黑水人社”微信公众号、本地政务网等公开网站广泛宣传各级人才政策,多渠道搜集并转发用人单位岗位信息,为人才就业扩宽就业渠道。同时绘制政策“导航图”,全力破解人才政策找不全、看不懂、碎片化问题,系统梳理省州县出台的人才政策,从人才引进、人才服务、生活补贴、安居保障等方面,整理《人才政策清单》,联合教育、卫健、科农、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融媒体中心,在教育、卫生、农业、商贸、文化等领域广泛宣传人才政策,发放人才宣传册,树立人才“金招牌”。先后印发政策宣传册500余份,为广大人才获取政策信息畅通新渠道。印发《返乡下乡创业二十条措施》《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加大乡村振兴工作中人社政策宣传。截至目前,扶持创业3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0万元,申报交通补贴8.54万元。
(三)打好就业组合拳,铺就增收幸福路
始终坚持就业是基本民生战略地位不动摇,着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就业创业新格局。一是破解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难题。围绕市场需求、劳动者意愿,开展职业技能及品牌培训2期,培训63人。成立县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1个,成功培育为全县第一个规上服务业企业,成立乡镇劳务合作社5个,培育劳务经纪人36名。开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884个,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2家,新增13名青年就业见习。2024年,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2.1万人,劳务经济收入2.57亿元。二是创新用工服务模式。围绕服务县内和省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送温暖”活动,目前累计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招聘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4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通过“点对点”包车、包机“一站式”服务输送务工人员外出务工。向浙江集中组织输出3批次111人。三是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服务扶持体系建设等活动,助推创新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加大高校毕业生、脱贫户、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兑现创业补贴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户110万元,先后涌现了一批返乡创业带头人和优秀农民工先进典型。四是打造品牌推动就业。为进一步加强劳务品牌建设,聚焦县域特色产业,发挥特色资源、地域文化等优势,着力打造“措曲人系列”劳务品牌,“黑水(措曲)保安”品牌成功申报州级劳务品牌,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切实增加农民就业收入,助力乡村旅游振兴。近年以来,累计开展保安技能从业人员培训1500人,帮助1000余名培训学员实现转移就业,就业人员月均劳务收入3600元。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把本次评议工作作为一个新起点,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各界的监督,围绕“人民至上,服务民生”工作主线,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贡献人社力量,加快推动黑水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履职。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蔡明俊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中共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黑人党组〔2024〕4号)要求,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对部门职能职责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
(二)用地保障不够充分、执法力量薄弱、土地利用规划急
待合理调整。
(三)城乡规划指导力度不够。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大对自然资源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会议、“两联一进”下乡等契机做好重点领域的宣传工作。
(二)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水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切实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围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树立主动作为的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强化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质量,推动地区发展进度。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在“对部门职能职责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方面。
一是加强土地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利用“4.22”地球日进行了宣传活动,共动用宣传车1辆,悬挂横幅2条,张贴宣传画3幅,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份;二是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6.25”全国土地日开展了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群众法规政策咨询4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三是加强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15场次,培训人数800余人、现场讲解187场次,培训人数3000余人、发放宣传画册2000余份、发送短信6万余条,切实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和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能力。
(二)在“用地保障不够充分、执法力量薄弱、土地利用规划亟待合理调整”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合力推进重大项目用地。由相关业务股室牵头,其他股室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服务项目用地。取得扎窝3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用地、《黑水县羊茸和芦花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黑水县知木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二是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宣传用地政策。为进一步加大项目用地保障力度,确保全县项目用地顺利推进,我局积极宣传用地政策,主动邀请项目单位和相关乡镇进行对接,细化用地保障节点和措施。三是重点突破,服务重大民生项目用地。积极配合用地单位,助推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问题,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出谋划策。四是优化执法人员,提升执法能力。统筹全局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鼓励年轻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执法资格考试,扩大执法队伍。结合网络教育培训、自学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理论水平,最大限度满足执法工作需求,确保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五是合理规划年度供地计划。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用地保障。我局结合实际,已编制完成《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本年度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共两部分,分别为:存量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统计,纳入《黑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国有建设用地共22宗、共87.4023公顷。
(三)在“城乡规划指导力度不够”方面。
一是根据国家、省、州规划编制相关要求,达到了村级片区规划应编尽编,目前,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六个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正在分批次开展报批工作。二是将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规划进行衔接和整合,形成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同时加强监督和管理,为城乡建设提供指导和依据。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得到长期有效的执行。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为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 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新保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规划滞后,管控不严。
(二)县城设施建设不配套。
(三)城市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继续加强项目审批和管理。继续牵头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工改“2.0”审批、“一网通办”工作。结合扫黑除恶,深化系统治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大项目监督管理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推进项目监管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不断推进建筑业发展。筹备全县建筑业发展大会,进一步宣传《黑水县促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办法》,引导吸收企业纳入建筑业产值统计,确保我县建筑业产值稳中有增。今年第一季度,我县完成建筑业产值5700万元,实现“开门红”。截止5月20日,2024年完成建筑业产值9000万元。
三是加强专项规划编制。规划职能划入自然资源局以后,我局依然十分重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尤其是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省级“百强中心镇”的申报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我局积极将知木林镇省级“百强中心镇”的相关工作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关专项规范纳入议事日程,不断强化专项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根据职能职责,我局积极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务服务中心、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联系,及时处理建议书、12345平台、网格化系统反映的涉及各类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问题。同时,我局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推进到各乡镇,不断修订完善《黑水县乡村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面,通过与县检察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
(三)着力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为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我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持续深入实施“七大保护”行动、“七大治理”工程。(按照州委州政府部署安排,阿坝州持续开展草原森林、湿地海子、雪山冰川、野生动物、珍稀植物、蓝天净土、绿水青山“七大保护”行动,全面实施草原“两化三害”、长江黄河上游干支流域、地灾、污染、增草增林增绿、森林草原防灭火、全域环境综合“七大治理”工程,努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不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大重点领域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我县环境卫生、环境容貌、环境秩序管理水平,推动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宣传垃圾分类新风尚,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发放印制“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标语的环保手袋,引导广大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同时,进一步强化属事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每月定期大扫除和“四不两直”常态化监督检查及问题曝光机制,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树立新发展理念,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加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为切实做好黑水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我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做好2024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方案》,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办、相关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人大建议高效办理。今年,县住建局涉及办理的人大建议1件,即人大代表塔尔西、三基提出的关于增加扎窝镇各村垃圾桶的建议,我局已通过电话和下乡与两名代表提前进行沟通。该建议将在6月前完成办理。
二是加强提升干部执法水平工作。今年,我继续将全局职工纳入学法考试工作,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知识答题,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组织“住建大讲堂”,将行业法律法规纳入专题学习,并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的流程、文书制发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做到专题学习有针对性、目的性。
三是不断规范行业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等方面管理,今年,我将着手组织草拟《黑水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黑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以促进我县物业管理不断规范化。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持续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编制中国传统村落、三达古村、才盖村和羊茸村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启动《黑水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启动《知木林镇四川省“省级百强中心镇"备案入库申报资料》的编制工作;已完成《黑水县传统村落风貌导则》初稿的审查,目前正在进一步整改完善中。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尤其是在成功申报为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后,为今后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今年,我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加强与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的协调对接,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和廉租房的维修维护。及时对检察建议书反映的廉租房下水道问题进行处理,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协调落实好彩林路斯汀卓拉·让藏餐店旁边断头路人行道建设,目前正在开展设计工作。
(三)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常态化。今年春节后,针对省、州对我县开展环境卫生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对芦花镇、沙石多镇2镇涉及7个方面的问题清单认领,全面落实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常态化管理,牵头组织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纪委、爱卫办、文旅局、目督中心等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累计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单38份,均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针对国道G347旅游沿线重点乡镇,不定期和联合督导检查20余次,累计发现问题60个,通过工作提示单或现场点对点对接整改方式,已全部整改完毕。1至5月共开展6次全县卫生大扫除活动。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围绕黑水县“三地六区”战略目标和“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制度保障,狠抓项目建设,深化环保安全,落实民生政策,强化环境治理,推进住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随时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并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交通运输局 王茂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黑人党组〔2024〕1号)要求,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是推动交通事业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还不够多,交通事业发展水平与群众期盼仍有落差。如道路通达深度不足,乡村物流服务站点不完善,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存在差距。
二是通村路黑色化进度不够快。
三是调研指导深度不够,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少。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问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二、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推动交通事业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还不够多,交通事业发展水平与群众期盼仍有落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定实施交通先行战略,建立专班统筹推进重大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加快推进S28茂红高速前期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G347线茂红路已通过交工验收,具备通车条件;S446线扎红隧道已全面完工,具备应急通行条件;S446线松黑路预计2024年9月全面完工;S447线热卡路预计2024年10月全面完工;S449线达古冰川连接线预计2024年6月全面完工,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二是全力开展省级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停止全省范围内省级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任务),以点带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建成3个乡镇客运站、100个农村招呼牌,开通农村客运车辆100辆,基本实现了“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的愿景。大力推进“快递进村”,建设农村物流节点116个,其中县级营业网点1个、乡级交邮驿站15个、村级交邮驿站服务点100个,推动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全覆盖,快递物流更加通畅。三是正在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快开通城乡公交和县城至川青铁路定制客运班线,探索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供销企业等主体合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工作,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消费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关于“通村路黑色化进度不够快”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首次作出重要批示的十周年,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总结提出、亲自推动实践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以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目标,统筹规划建设一批惠民路、产业路、景观路,深化“路长制”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和养护市场化,提升农村公路路网等级和防灾减灾能力,以高质量的“四好农村路”打通经济发展“毛细血管”。二是充分发挥交通先行作用,全力谋划打造马河坝道路、谷汝村道、四美村道、新雅路等4条美丽乡村路,目前马河坝道路已建成通车,谷汝村道预计2024年7月前全面完工,四美村道预计2024年10月前全面完工;新雅路于2024年4月1日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7月前全面完工,这些项目的建成将把公路沿线的红色、产业、民族等资源串珠成链,实现农村因路而美、产业因路而兴、农民因路而富。三是按照““十四五”期间,实现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乡镇比例要达到85%以上”的目标,目前我县15个乡镇中有慈坝、瓦钵、石碉楼、洛多等4个乡镇未通三级公路,未达到标准。由于黑水交通底子薄,发展欠账多,借助省委实施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契机,加大帮扶项目的倾斜力度。今年4月,杨莉书记率队到省交通运输厅对接汇报工作,恳请省交通运输厅将项目建设后发挥效益较好的石碉楼乡、洛多乡通三级公路纳入上级托底帮扶计划,该两条公路总长约18公里,总投资约1.35亿元,并以建安费给予全额补助(若按照美丽乡村路240万/公里进行补助实施,县级财政需配套资金9180万)。
(三)关于“调研指导深度不够,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少。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问题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健全办理全过程交流机制,加强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实打实”交流、“肩并肩”调研,在共商中凝聚共识、推进共办,同时把督查督办作为提高办理效率的有效方式贯穿办理工作始终,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结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二是坚持一线工作法,主动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开展行业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排查,准确掌握,逐一梳理,力求做到问题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严格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逐一明确包案领导、化解措施、化解时限,定期调度催办,实行销号管理,化解一项、销号一项。三是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工作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主动协调解决,将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苗头;在收到群众信访问题时,深入调查、认真核实、依法办理,对群众合法权益予以维护,对不合法不合规的诉求做好政策解释;接待群众到访时,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取得群众理解支持,有效化解矛盾。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将压实压紧整改责任,深入推动整改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效推进县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黑水贡献更多力量。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局长 孙涛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对本人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评议也指出了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工作安排部署得多,督促跟进得少。
(二)业务能力还需加强,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多。(三)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上关心不够。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评议意见和反馈问题,我切实压实责任意识,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工作跟踪落实。高度重视重要会议部署的工作、领导交办的任务和全局承担的中心工作,定期开展日常督查,做到紧急事项跟踪督、主要事项重点督、难办事项反复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业务能力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前班子领学、个人自学等形式,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扎实开展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对接州局学习请教,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熟练掌握工作相关的政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强干部职工关心。强化思想教育宣传,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完善职工培训机制,推动干部职工不断进步和成长;加强对干部的关爱工作,对干部的家庭、事业、健康等方面关心多倾听,及时了解、解决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心干部的身心健康;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在工作中站在干部职工的立场换位思考,进一步密切职工关系,积极创造团结奋进的良好风气,增强组织凝聚力。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今年以来,我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将工作落地落实。一是紧盯一产经济指标,落实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任务,每季度定期汇报经济运行情况。一季度,实现一产增加值4004万元,同比下降2%;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2元,同比增长8.2%。完成粮食播面9427.1亩,蔬菜产量220.84吨,出栏生猪9700头,牛1810头,羊400只,禽2500只。二是对实施项目进行倒排工期,将进度细分到月,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股室和经办人员,保障项目资金按序时进度拨付。今年实施衔接资金项目11个,总投资4153.29万元,目前已开工4个,完工1个,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三是利用党委会、班子会契机,听取各分管领导、各场站工作进度汇报,加快园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等重点工作进度。目前已开展党委会3次,班子会1次。
(二)强化业务本领学习。今年以来,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等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类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目前开展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参加党纪学习教育2次。
(三)搞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落实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的优胜劣汰激励作用,从日常考勤、项目推进、法律法规等多方面考察干部职工,增强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服务能力。目前全局编制数128个,在编数119人,其中公务员8人,参公32人,专技72人,工勤7人,拥有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31人。二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丰富业余生活,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理解。三是主动关心过问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在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上给予充分的关心,让干部职工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全面促进全局科农牧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再现新成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农业人的应有贡献。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高的工作标准,认真履职,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最大实效。
报告完毕!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文体旅局局长 何红梅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
(二)创新意识不足。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学习,创新学习形式。积极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先进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及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党管意识,提高自身本领,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坚持从严管理,打造战斗堡垒。坚决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制度,保证文化、体育和旅游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坚定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夯实基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注重实效和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基本内容,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各自在本职工作中的能力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同时注重人员的合理调配,通过优化组合、新老承接,加强队伍融合,促使专业性的“业务型”干部向综合性的“复合型”人才转化。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接到履职评议意见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履职评议工作专题会议,成立县文体旅局接受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评出实效。
(二)突出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到位
始终把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作为评议的中心工作来抓,按照自查自纠、边评边改的工作思路,围绕我局重点工作,结合人大代表评议,正视问题、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主要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黑水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人大履职评议意见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三)注重沟通协调,提升整改成效
局各内设机构、各股室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在每周工作例会上汇报整改进展,分析存在问题,局党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加强沟通,整体联动,合力解决。对一些需要时间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沟通解释,确保整改按时限要求尽快到位。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巩固现有整改成果,立足长效管理,全力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勇于担当,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尽职尽责。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卫生健康局局长 尕让泽仁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夯实业务能力。三是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四是加强系统内自上而下的学习宣传。
(二)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方面。
一是下沉一线,加强督导检查。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能力。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和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为推动黑水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二是加强卫生健康业务知识学习,将学习内容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落实,迅速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克服以干代学,以会当学的问题。利用组团式帮扶和对口支援契机,学习内地先进经验,加快本地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三是带头组织开展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以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州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动员和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县委要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上来,将列次会议精神走深走实。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一是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方式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业务工作,环境卫生等。今年以来,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导检查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当面反馈,并组织回头看。二是制定了《黑水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卫健系统纪律作风整顿的通知》《黑水县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卫健系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文件,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局领导班子和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队伍能力,推动重大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妇幼保健提升、医疗保障提升等重点工作;始终以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合理布局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县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努力用发展的实绩来回馈县委县政府对我的信任。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把廉政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自警、自省、自重、自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搞以权谋私,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西罗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2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黑人党组〔2024〕4号)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学习还不够系统。
(二)是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坚持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系统内法治大讲堂等活动,聚焦学习和能力双提升,将理论学习落到实处,把初心使命转化为埋头苦干和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落实到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中,转化为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的能力。
(二)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放开视野,开阔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思路,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基层服务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优待证拓宽场景和渠道等方面调研,在突破性思维中谋求工作最大突破,既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负责,又讲求策略,注重方法,讲求实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系统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优待抚恤条例》等法律法规,注重学习实效,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助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优待抚恤政策、移交安置办法等政策法规。推动修订《黑水县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基金暂行办法》,涵盖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进一步强化困难帮扶。二是对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谋划2024年工作,在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配合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充分思考,加强调研,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持续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坚持学以致用。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不断提上退役军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水平。
(二)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上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职责使命、原则要求,着力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安置就业、服务保障、权益维护、褒扬纪念等各项工作。一是引导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作用发挥。将红色文化和双拥工作相结合,组建黑水县红色宣讲团,邀请战斗英雄久成回到家乡开展以红色文化、爱国主义、国防教育等内容的主题宣讲会。成立黑水县“雪山红谷”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开展政策宣传、帮老助残、环境保护、应急抢险、公益活动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支持部队建设与改革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拥军力度不断增强,军地协同、双拥合力得到有效发挥,积极组织县级各部门深入驻县部队开展政策宣讲、送法律、送文艺、送医疗、送健康等活动。全力支持和保障部队营房、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不断扩宽优待证使用场景,积极争取达古冰川酒店、噶尔庄园、芦花大酒店等加入拥军联盟,为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惠政策。下一步还将继续壮大拥军联盟,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优惠优待服务。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切实为服务对象做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为全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好务。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斯安培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根据评议意见,我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我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一是理论学习“先人一步”。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杜绝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做到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让理论学习日渐成为一种日常习惯、思想刚需和充实愉悦的精神体验。二是制度建设“深入一层”。建立健全党委学习制度、周例会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会前学纪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应急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单位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构建学习型机关。三是学用结合“实人一分”。注重把理论学习同改进作风、加强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结合起来,防止出现“学用脱节”和“学做两张皮”的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新安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创新工作理念,理论联系实际,不断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协调能力。一是探索方法,切实发挥部门职责。明确应急管理局的综合管理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各委员会、指挥部的作用,协调推进综合性工作。切实发挥好总协调、总调度工作职责,加强纵向对接和横向沟通,第一时间统筹解决问题难点。确保权责清晰,厘清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任务分配明确、信息汇总及时、相互协同高效,真正助推应急指挥体系高效有序运作。二是严管厚爱,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与合作意识,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积极认领工作任务,形成分工明确、积极合作的工作格局。加强沟通交流,通过谈话谈心、互帮互助,形成关系融洽、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着力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风过硬、善抓落实的“应急铁军”。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这次人大常委会对我的履职评议提出的意见得到了有效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整改,大力助推我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政治素养和理论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以学增智,政治素养有新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认真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集中学习、自学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以身作则,起好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一方面,通过周一例会、党委会、职工大会等有效载体,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各类文件60余份、会议精神30余次。另一方面,通过线上(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和线下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了《新安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等内容,全面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和决策水平,让自己尽快的成为行家里手,更好的指导应急管理工作与时俱进。
(二)以勤尽责,协调能力有新提升。根据应急管理局职责和队伍建设需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站在全局高度思考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组织协调能力。一方面,统筹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三项职责,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委办公室和减灾委办公室职能职责,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召开各类联席会议7次,编制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4个,调整完善议事协调机构2个。另一方面,为了打造一支“敢担当、善作为、有成绩”的“黑水应急铁军”,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局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纪律进行了全方位约束。同时改进领导方法,引导大家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1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4份,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季度党风廉政汇报及谈心谈话1次。同时,按照“1+2+15+100”的模式,组建以“综合应急救援专业扑火队伍”100人为主,“半专业应急救援扑火队伍”40人为辅,以及“民兵、村(组)干部、生态管护员”1629人为补充的“三级”联动综合应急救援扑火体系,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带装巡护150余次,应急演练200余次。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为我县应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树立了较好的应急形象。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这次人大工作评议为契机,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改进工作,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把应急管理工作放在进入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中去把握,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履职尽责,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为黑水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审计局局长 许勇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工作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不够扎实。
(二)加强审计问题整改。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系统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审计方法和技巧,以及最新的审计理论研究成果。
(二)参加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审计相关的培训课程,与同行交流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三)实践锻炼:在审计项目中主动承担更多责任,通过实际操作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四)建立问题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五)跟踪督促: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六)加强沟通协作:与被审计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按照学习计划,坚持每天至少学习一小时审计专业知识,目前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并做了详细的笔记。
(二)参加了两次审计专业培训班,通过专家的讲解和案例分析,对审计实务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三)在最近的一个审计项目中,我主动承担了项目负责人的角色,从制定审计方案到撰写审计报告,全程参与,通过实践锻炼了自己的专业能力。
(四)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建立了问题台账,并明确了各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五)定期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指导。
(六)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紧密合作,部分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整改,剩余问题也正在积极推进中。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也将加大对审计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力度,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履行好我的职责,为审计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学全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学用结合还不够紧密,专业知识学习的深度、广度还存在一定局限性;
(二)在“三局合一”机构改革后,干部队伍的工作融合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学用结合促实干,履职尽责显担当。坚持把专业能力提升作为履职首要任务,做到学习常态化、系统化。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价格监管执法,特种设备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业务监管重点、工作实务技巧、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进行学习。注重联系实际,采取实践指导、案件交流、以案释法及召开研讨会等方式,真正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办法和提高服务质量的智慧,做到干部受教育、工作有落实,努力实现“见成效”。
(二)聚焦队伍融合度,构建监管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机关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工作表现和实绩,持续激发内生动力,优化绩效比拼长效机制。让工作积极的干部有成就感、工作被动的干部有压力感、工作懒散的干部有危机感,消除“吃大锅饭”“干多干少都一样”的消极思想。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市场监管质量。积极学习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药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厘清执法办案工作思路、学习优秀工作经验。今年以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5部,个人自学累计60个学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期。参加“天府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培训”“标准化工作人员在线培训”“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培训”等专题在线培训6次。深入市场主体调研3次,认真了解中小微企业的现状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建议,着力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全民普法活动,与执法人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宣传普法活动4期。在业务交流和工作交叉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科学监管能力及实战能力。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担当履职本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商事制度改革、服务保障民生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同标同向、同步同力,以党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提出意见和建议6条,进一步剖析根源、排解顾虑、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干部培训机制,完善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业系统业务培训8次,着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形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执法队伍。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专题学习2次,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在接受监督中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上
县统计局局长 王树龙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组对我履职情况评议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是进取创新意识不强。在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举措上经验不足,执行不到位。二是单位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统计执法工作开展中,仍然存在专业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三抓班子带队伍方法不多。没有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干事积极性。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日常学习,增强责任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抓手,牢牢把握重大机遇,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硬功夫,开拓创新,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统计体制改革,发挥统计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充分调动全局统计干部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决心。三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统计作用,强化“学习、跟踪、入库、出数、分析、参谋”措施,积极抓好各项统计工作,用数据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全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能力。一是聚焦业务能力提升,提高统计队伍素质。以开展“我是主讲人”业务知识轮讲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拓宽统计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领域,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提升驾驭工作的能力。二是强化统计队伍作风,全面整治统计工作中的“庸懒散慢虚”,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全力打造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干净干事、团结共事的统计铁军队伍。三是聚焦绩效考核,激发统计队伍活力,树立工作实绩导向,从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纪律、日常考勤等多个方面进行细化考评,全力提升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立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统计执法队伍。
(三)强化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沟通协调,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加强与省州统计部门的纵向沟通衔接,积极掌握新政策、新动态,及时反映实际,做到政策早掌握、工作早谋划。同时,加强与发改、经信、人社、住建、科农牧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为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打好基础。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是围绕经济建设,依法依规统计。坚持依法统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接受和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坚持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自觉当好全县数据库、经济社会发展的预警机、重大决策的参谋部、大型普查的实施者和统计执法的执行者。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提高数据质量。在追求数据真实、提高数据质量、做优数据服务方面下功夫、求突破、有建树,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和统计报表制度,增强数据质量管理意识,科学使用数据,把好数据出口,推动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强化分析研判,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更好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勇于直面挑战,克服惯性思维,打破传统模式,提高站位、纵观全局、把握大势、强化研判,在复杂严峻的环境中提高研判经济运行态势的能力,准确反映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拓展统计服务维度,提升统计分析研究服务水平,围绕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变化,重点加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分析研究力度,坚持做好月报、要情、公报、年鉴等统计产品编印工作,打造更多统计精品,加强部门、乡镇协统员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再提升。四是紧盯时间节点,推进普查进度。着眼工作方法思路创新,超前谋划,先行一步,先出一招,随时同上级主管行业部门沟通,切实解决入户登记数据质量差、漏记漏报等问题,及时纠错,力争做到统筹全局,整体推进,环环相扣。紧盯时间节点,全力以赴,精益求精,加强数据采集关、审核上报关和质量抽查关。当好指挥棒,坚决做到指挥调度好、跟进督促好、科学谋划好,敦促局普查办人员加强同州普查办函询联系、电话沟通,时时学习、个个击破、事事上心、件件落实。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扛起责任,提振精神,高质高效全力推进全县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落细。五是凝心聚力,服务县域经济。紧扣县委“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拼经济、搞建设”,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责无旁贷的使命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统计发展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添统计工作新举措,奋力巩固和发展统计工作成效,助力黑水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根据履职评议意见,聚焦统计职能职责,不断开拓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刀刃向内,以优质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充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业务能力,持续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龙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会后,我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对工作落实的成效性重视不够。由于乡村振兴业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日常工作运转还存在短板弱项,故对上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政策落实等方面研判领会程度还不够,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的思想不时存在。
(二)对单位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创新有待提升。工作创新不够,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工作亮点方面成效不明显。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要求,我结合自身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加强制度落实和工作督办,认真贯彻“一线工作法”,提振干事创业决心,提升乡村振兴部门的执行力。坚持问计于民,做到“每月进村入户走访,每周实地到乡镇摸排工作推进情况”,倾听民生民意,切实回应群众期盼。
(二)创新工作,提高水平。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站在全局角度思考问题,强化补位意识,加强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沟通衔接,重点督促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加强谋划,加快前期工作,确保衔接资金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序时推进。
(三)廉洁自律,树好形象。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底线”“红线”思维,带头不断净化自身思想、矫正自身行为,并以“党组中心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为载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提升业务效能、强化责任担当。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各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履职能力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各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今年已召开党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12次,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8次,有效推动各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全力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目前我局牵头的5个问题均完成整改。
(二)做好全局谋划,严实工作责任抓落实。继续保持工作体系、工作责任、推进机制不变,2023年已协调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小组会议5次,衔接资金项目调度会7次、防返贫监测专题会议6次,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今年已制定印发《黑水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黑水县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和《黑水县夯基强本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路径,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三)突出主责主业,围绕中心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高质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一是做实防返贫动态监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创新实施“盯四看三抓二守一”工作法和“五大攻坚行动”,以“巡村包户”九条措施为抓手,常态做实线上实时监测和线下重点筛查、入户走访摸排,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今年上半年新增监测对象14户45人,目前精准识别监测对象196户642人,其中稳定消除风险118户412人,全县无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和漏测失帮现象。二是加快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紧盯“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目标,突出“脱贫群众、监测对象”主体,锚住“重点帮扶村、低收入村、无主导产业村、安置点所在村”主战场,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精准性、项目建设规范性,今年计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共计66个,计划投资24977.4315万元,产业类项目资金占比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率为66%。健全完善资产台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等制度,开展资产移交管理和经营维护督促检查3次,目前共梳理扶贫资产2324个,涉及资金26.79亿元。三是梯次推进试点示范创建。因地制宜学习吸收“千万工程”经验,坚定“示范引领、百村振兴、全域共富”工作思路,编制完成《黑水县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4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任务,确保工作有效统筹、梯次推进、分步实施。今年计划完成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前已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2个、示范村5个、重点帮扶优秀村4个。
(四)聚力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抓落实。认真以身作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个人《黑水县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监督)责任清单》,并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会。坚持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二是筑牢思想阵地。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股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今年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严格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媒体工作纪律,引导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三是开展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3次,对考勤、出差、公务用车等重要方面开展不定期抽查,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工作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降低廉政风险,今年以来未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加快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治理切实有效。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加强制度落实和工作督办,提升乡村振兴部门的执行力,奋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
关于2023年履职评议意见整改
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格木
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按照中共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黑人党组〔2024〕4号)要求,认真对照履职评议工作组对我任职以来履职情况提出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
(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思路有待进一步开阔。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和网上信访办理等基础业务进行集中培训。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视频会议精神,对全县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行动员部署。
(三)牢记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价值导向,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持续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一是不断加强信访法规政策学习。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力争学深、学透,家喻户晓,将《条例》贯穿工作始终。二是加强网上业务培训。由接访中心业务人员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和网上信访办理等基础业务进行集中培训,熟知信访业务网上办理程序。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一是在少数关键上下功夫。继省、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会召开后,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会上,欧涛县长对我县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提出贯彻意见。5月13日,召开黑水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动员部署会进行贯彻落实。二是在信访工作人员上下功夫。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信访局举办的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视频讲座,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工作指南、“路线图”、“导引图”等,不断提升信访工作人员自身的熟悉掌握程度。三是在关键领域部门上下功夫。及时将工作指南、分领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图”及说明考录给全县15个乡(镇),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部门,并要求将“引导图”上墙。
(三)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价值导向,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去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关于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的办法》,11次听取和研究信访工作,并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在各重要时段期间,县委、县政府领导10余人次到县接访中心坐镇接访。13次签批省委书记、省长,州委书记、州长和人民网领导信箱信访件信访件,督导责任部门办理,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二是基层基础持续夯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县15个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全覆盖,通过抓源头化解、促前端预防,抓包案化解、促难题破解,抓协商化解、促群众参与,抓小微化解,实现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基层社会治理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深化共建共治共享成果。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化解信访问题上,把力气用在群众合理诉求上,切实稳住信访工作基本盘。聚焦初信初访办理,有效“控增量”。去年以来,共受理初次信访30件,化解30件,化解率达100%,有效遏制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四是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按照“受理-办理-答复”流程,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去年以来,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为100%,按期答复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办结率为100%。五是打造“信访+”工作模式。“信访+律师”模式,去年,联合司法局前往“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事发地通过引入律师参与信访矛盾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等,我县“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得到有效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常态化开展律师接访工作,打造了化解信访矛盾的新路径。“信访+网格化”模式,积极探索“信访+网格”矛盾化解模式,将网格员纳入信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网格员“一员多能”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为做好基层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带领全体信访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盯热点、抓重点、攻难点、重实干,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抓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学习永远是前进动力,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做到踏实学、扎实抓,学出质量、学出实效、学有所得。二是抓班子,增强班子凝聚力。不断加强与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合作,坚持“从我做起、严以律己”,变“给我上”为“跟我上”,用自己的勤奋工作和党性原则带领班子团结奋进。三是抓制度,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严格执行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指导信访业务工作,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四是带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当好“领头羊”,带动班子成员、职工转变观念,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坚定服务意识,以“求正”、“求是”、“求实”、“求严”的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婷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肯定了工作成绩,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和评议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
(二)结合实际开展创新不够。
(三)县内报销、特别是乡镇门诊报销工作不够到位。
(四)向上级争取政策的力度有待提高。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一)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机制,推进理论武装常态化,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制度及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通过压实乡镇参保主体责任,强化参保政策宣传,县局做好指导服务的模式,有效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低保、监测户、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全覆盖参保。严格落实三重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经办质效。
(三)加强对上争取,将对上争取工作作为开创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积极向上级医保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反映民情民意,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与彭州医保的对接交流,争取支持与帮助。
(四)推进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工作,让全县农村参保群众就近享有医疗保障服务,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把集中领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读本,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思想认识得到了升化。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把学习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联系实际学,强化学习质效。
(二)进一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全县医保参保工作及培训会议,强化参保政策宣传引导,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低保、监测户、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全覆盖参保,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参保42930人。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梯次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2024年截止目前全县城居民参保4.17万人,重点人群实现动态全覆盖参保。二是抓实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向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等部门推送数据905条,并及时标识、维护反馈数据,实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一站式”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三是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工作,推进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18项经办服务事项下沉乡镇,11项事项下沉村(社区),实现县乡村三级经办,优化经办服务。2023年度开展“逢场式”服务10场(次),办理事项及解疑答惑500余件(次)。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
(三)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的力度。一是积极向上级医保部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反映民情民意,围绕参保、就医、基金监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建言献策。二是加强与彭州医保的对接交流,围绕人才资金、业务提能方面争取支持和帮助,并就我县外出人员开展医保经办联动服务,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条件。今年5月一名工作人员赴彭州医保开展为期半年的跟岗学习。
(四)多措并举推进医保门诊统筹服务。一是联合卫健部门及时协调解决设备、系统、网络、操作等难点问题,明确各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二是以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医保业务培训,详细解读门诊医保政策和医保监管、赋码、结算等操作培训。三是以“一对一”现场指导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卫生院,现场解答业务问题,确保系统能操作,医保会报销,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近报销,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度,县内门诊统筹支付843041.59元,其中乡镇卫生院38人次673.27元。下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门诊统筹工作督导,全力打造“有温度”的医保服务。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树牢民生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努力。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黑水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何军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黑人党组〔2024〕4号)要求,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学习有待加强;
(二)综窗改革有待加快;
(三)统筹协调有待加深。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坚持“悟”字当先,入脑入心抓好业务学习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武装思想政治的厚度。以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践行“第一议题”和“第一主题”的要求,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周二例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能力的深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加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方面政策法规的重点学习,吃透法律精神,把握政策实质。掌握政务服务工作内容,熟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业务素养。三是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升个人品质的纯度。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态度,不断反思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及时纠正和改进。认真学习现代领导科学,注重业务能力和决策水平的提高,为全局干部职工当好学习的模范,树立进取的榜样。
(二)坚持“效”字托底,见行见效推动综窗改革
一是深入调研摸透实情。综合窗口改革,作为优化政务服务领域的一次深刻机制性改革、结构性调整和格局性重塑,其涉及利益广泛,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现状,广泛收集各方意见,深入分析改革的利弊,准确把握改革的关键症结。聚焦综合窗口改革的各项具体要求,从牵头与配合、区域与特色、权责与权限以及人才紧张等多个方面出发,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以解决综合窗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4大实际困难,在此基础上,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综合窗口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因地制宜设立综合窗。结合我县实际,设立社保、医保、公安、税务、不动产、公积金6个领域综合窗口;设立惠企政策直达共享、“办不成事反映”2个特色领域综合窗口;除上述6个领域窗口以外设立2个无差别综合窗口,并将5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进行集中受理办理。三是拓宽特色服务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办不成事反映”特色窗口。动态调整县本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为企业提供减免类、奖补类、权益类、物资类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梳理住建局关于《黑水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在我县区域内申报注册、转注以及在黑水县境内设立全资独立法人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扶持奖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负责提供办事流程和政策法规的解释和说明;解答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问和困惑;收集群众对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反馈和建议;协调和解决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建议,以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解决问题。四是有序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目前已承接13件国家“一件事一次办”,针对目前全省力推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4月25日已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督促相关业务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工作方案,加强宣传,有效办理相关工作。
(三)坚持“实”字为要,求真求实推进统筹协调
一是加强领导抓合力。在推进统筹协调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适时组织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等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共同商定整改措施和保障要求。二是深入调研抓实际。深入了解基层一线的真实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工作部署符合实际、符合群众利益。同时,注重实际效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加强向州行政审批局和相关业务单位沟通与汇报,梳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加强工作督查和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注重工作实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检验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同时,我将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和自我约束,努力提升个人品质和业务能力,为全县的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关于2023年度履职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水务局局长 杨鹏
县人大常委会: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的履职情况报告,对我2023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评议意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的意见,我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根源,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够
(二)和其他部门主动衔接不够
(三)队伍建设的要求性不高
二、整改措施
(一)夯实理论根基,提升理论素养。
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目标导向,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站在党治国理政的政治高度认识“第一议题”制度,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提升学习质量,不断夯实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根基,加强会前学习力度,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的思想方法,采取集中、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多向发力,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再到“我爱学”的转变,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在常学常新中系统学习理论知识,提升理论素养,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二)筑牢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始终坚持工作谋划在前、统筹协调在前的原则,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明确职责定位,细化年度任务清单。围绕会商研判机制,明确职能职责以及会商内容,采用灵活的会商方式,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形成合力共享信息线索,提升工作效率。围绕行政执法,找准自身“病灶”,及时对症下药,聚焦履职能力建设,加强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与各部门之间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方面的统筹协作能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三)聚焦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将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必修课,拧紧思想“开关”,握紧纪律“戒尺”,补齐能力短板,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水务干部。围绕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围绕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学习,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积极主动学习各方面知识,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履职尽责、驾驭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一是通过召开局党组、局务会、周例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15余次;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6次;三是针对学习形式单一、内容单一等问题,截至目前,派遣干部职工外出参加培训11人,今年全覆盖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学法考试平台的线上学习工作,通过学习强国平台,要求干部职工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确保每天完成不低于30分的学习任务,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
(二)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召开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会议,认真梳理上半年水务工作任务及要求,明确下一步工作开展方向和目标。一是组织发改、财政和科农牧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自验;二是提升综合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办案能力,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与公安、检察院开展“三长巡河”1次,与乡镇联合开展砂场整治、河道管理等执法4次,今年涉水案件立案3起,办结违法占用河湖岸线案1起,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果。三是以联合督查的形式与发改、文体旅局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2次,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防汛救灾综合检查2次,为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廉洁教育学习为基础,将业务知识拓展学习和人才培养进行有机结合,一是利用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10余次,学习《迷途青春》1次,开展处分决定“四个面对面”1次;二是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持续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力度,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定期通报签退情况,制定工作督导反馈台账,确保安排的工作有回应、有着落。三是完成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从制度层面上规范内部运行行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约束;四是依照水利行业发展需要,逐步健全配齐水利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现目前取得行政执法证12人,6月底前完成22人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工作;五是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和水利专业人才储备工作,采取“师傅带徒弟”的人才培养模式,明确一名股室长带一名职工的机制。
(四)加强项目建设。一是5月中旬完成了32.35万元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项目饮水管材采购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全县84个村98个饮水点位消毒设施的安装工作;二是完成了木苏堤防续建项目主体建设任务,现目前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预计5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以上是我对县人大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围绕黑水县“三地六区”战略目标和“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聚焦水利发展目标,突出实效抓落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综合能力,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同时我将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履职情况的监督,随时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建议,并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县城芦花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听取和审议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共三项议程。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及建议议程等未尽事宜如需调整,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建议议程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
二、听取和审议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三、选举事项。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建议日程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6月25日 (星期二)
上午8:30-12:00 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
地 点: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通讯室(县人大三楼)
负责人:罗 浩
上午9:30 大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地 点: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筹备处全体工作人员
主持人:邓庆明
内 容:通报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通报大会秘书处组成情况;提出大会工作要求
会后,筹备处各组研究工作
上午11:00 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地 点: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第一召集人、召集人
主持人:邓庆明
内 容:通报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
下午3:00 各代表团会议
地 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代表团全体代表
主持人:各代表团召集人
内 容: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和临时党支部书记;讨论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秘书会务组收集各代表团讨论情况
代表团会议后,各代表团召开党员代表会议
各代表团建立临时党支部,推选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下午4:00 预备会议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
主持人:陈永清
内 容:
1.听取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邓庆明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3.通过会议议程
4.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
下午5:00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一号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陈永清
内 容:
1.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
2.通过会议日程
3.通过主席团会议日程
4.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5.决定大会副秘书长
6.决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7.通过关于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的规定
8.决定代表提出建议、议案截止日期(建议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4:30)
9.通过表决议案办法
晚上7:00 党员大会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党员代表和列席人员中的党员
内容:
县委书记杨莉同志讲话
6月26日 (星期三)
上午08:30 各代表团会议
审议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秘书处组织组收集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意见。
上午9:00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一号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陈永清
内 容:
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将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
上午10:00 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开幕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工作人员
主持人:陈永清
内容: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书面)
2.县人民政府县长欧涛作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3.表决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一号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陈永清
内 容:
1.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2.通过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时间:6月26日下午5:30)
下午3:00 各代表团会议
1.酝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以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2.推选监票员
3.审议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
秘书处组织组收集代表酝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以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情况
秘书处组织组收集代表推选监票员的情况
秘书处秘书组收集代表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意见
下午5:30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一号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陈永清
内 容:
1.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酝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以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情况汇报
2.通过主席团、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是否预选,交各代表团酝酿
3.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推选监票人的情况汇报
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交代表团会议审议
5.听取各代表团关于代表审议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综合意见汇报
6.决定将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晚上7:00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会议
地 点: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人代委办公室
参会人员: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持人:邓庆明
内容:讨论通过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审议
6月27日 (星期四)
上午8:30 各代表团会议
1.酝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
2.审议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草案)
3.审议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秘书处组织组收集代表酝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名单(草案)的情况
秘书处组织组收集代表审议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草案)的情况
秘书处秘书组收集代表审议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意见。
上午9:30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一号会议室
参会人员:主席团全体成员
主持人:陈永清
内 容:
1.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酝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的情况汇报,决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
2.听取秘书处组织组关于代表审议总监票员、监票员的情况汇报,决定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3.听取各代表团关于代表审议关于黑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决定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4.听取和审议秘书处议案组关于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印发代表
5.决定选举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上午10:30 第二次全体会议
地 点:县文化交流中心
参会人员:全体代表、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工作人员
主持人:陈永清
1.表决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草案)
2.选举
3.向宪法宣誓
4.表决关于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会议闭幕。
下午 各代表团及工作人员离会,秘书处总结工作
注:日程如需变动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31人)
<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世宇(羌族) 王 伟(藏族) 邓庆明(藏族)
文金秀(女) 孔 海(藏族) 兰卡他(藏族)
兰晓红(女,藏族) 纪臻鑫 向德斌
阿支姐(女,藏族) 陈永清(羌族) 杨 帆(藏族)
苏 拉(藏族) 张 顺 李贵富(藏族)
杨 莉(女,藏族) 杨德平(回族) 泽里措(女,藏族)
罗 波(女,藏族) 金明花(女,藏族) 俄木初(女,藏族)
贯永生 赵 俊(羌族) 姜 超
贾太平 夏茂香(女,藏族) 康卓玛(女,藏族)
黄海斌 塔尔西(藏族) 韩 俊(羌族)
魏 娜(女)
秘书长:邓庆明(兼)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杨 莉(女,藏族) 陈永清(羌族) 赵 俊(羌族)
纪臻鑫 魏 娜(女) 邓庆明(藏族)
兰卡他(藏族) 李贵富(藏族) 泽里措(女,藏族)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5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9人) (主持人:陈永清)
杨 莉(女,藏族) 陈永清(羌族) 赵 俊(羌族)
纪臻鑫 魏 娜(女) 邓庆明(藏族)
兰卡他(藏族) 李贵富(藏族) 泽里措(女,藏族)
第二次全体会议(9人) (主持人:陈永清)
杨 莉(女,藏族) 陈永清(羌族) 赵 俊(羌族)
纪臻鑫 魏 娜(女) 邓庆明(藏族)
兰卡他(藏族) 李贵富(藏族) 泽里措(女,藏族)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余 伟 向德斌 胡 鹏 张 顺 金明花(女,藏族)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邓庆明(藏族)
副主任委员:陈光华(羌族)
委 员:苏 拉(藏族)
周明辉(羌族)
姜 超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办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5日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补选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人,如主席团和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名,经全体代表酝酿和讨论后,实行等额选举。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正式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提名人选必须是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提名的代表填写《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登记表》,逐个签名,并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将填写好的《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交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提名者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如果不愿意被提名的,应当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名代表说明。
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和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五、本次会议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6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选举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提出建议名单,报经主席团会议决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六、本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
七、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投票选举。
八、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另选的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必须是本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表示反对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表示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首先在表示反对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然后在另选人姓名栏后面的空格内填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该另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未画“○”的,另选无效。
九、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上候选人上方空格内的符号难以辨认的,由总监票人裁定,如无法确定,该票无效。
十、代表填写选票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代表代为填写,代写人必须完全按照代表本人的意愿填写。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候选人获得应到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十二、大会选举设一个票箱。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按照投票线路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到指定地点计票。
十三、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再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大会主持人、总监票人、总计票人须在记录上签字。对于选举结果,大会主席团应予公告。
十四、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决定。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议案的规定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5日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可以向本次会议提出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提出的议案交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二、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本次会议提出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后,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确定为议案和是否列入本次会议议程。主席团决定作为议案的,才进入议案审议程序;不作为议案的,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并将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代表。
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大会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审议即行终止。
四、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除应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直接处理的外,由大会秘书处交有关机关或组织处理并答复代表。会议期间不能办理的,会后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承办单位自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内,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并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办理情况的报告。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25日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会日程安排,为使各代表团在会议期间有较充分的时间提出议案,又便于大会主席团和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有一定的时间进行审议,决定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6日下午2:30。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表决议案办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6月日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二、表决议案的范围:需要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作出相应决议或决定的议案。
三、表决议案方式:采用举手表决的形式。
四、表决议案须经应到代表过半数赞同通过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五、在表决议案中,必要时主持人应就有关议案作扼要说明,并继续征求到会代表意见后,始得开始表决。
六、代表在行使表决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表示赞同、反对或者弃权。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办法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县经济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民生实事项目,是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对全县或某一区域具有普惠性、公益性、社会效益性,一般在当年度可完成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包括年度实施的人大代表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跟踪监督,是以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为责任单位,以人大代表为主体,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要求,形成县、乡两级人大整体联动,全国、省、州、县、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发力,全程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办实办好。
第二章 项目确定
第四条 确定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的基本原则:
(一)项目要符合各项方针政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
(二)在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以及惠及面广、受益面大、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三)在资金安排上,有明确的财政预算安排。
(四)在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度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五条 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一般应在上年年底或当年第一季度确定。
第六条 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数应当按照当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总量的一定比例确定,但不得少于5个。
第七条 确定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的程序:
(一)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列出第二年拟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名单,按照确定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的基本原则,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后,按一定比例提出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名单,同时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工程类项目,需明确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建设进度(倒排时序)、实施标准、资金拨付、完成时限等具体情况;政策类项目,需明确实施主体、受益对象、资金标准、发放时间、完成时限等具体情况。
(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跟踪监督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名单和编制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后,提出初步审议意见,形成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名单(草案)。
(三)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名单(草案),确定当年跟踪监督的民生实事项目。
第三章 方式内容
第八条 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采取成立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组,实施全过程监督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成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根据民生实事项目实际情况,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联系或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主任任副组长,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县监督组;县监督组下设相关乡(镇)监督组,由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乡(镇)的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牵头,按照就近方便、业务熟悉的原则,组织项目所在地代表家站内人大代表构成。
第十条 县监督组主要负责县级层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统筹指导乡(镇)监督组的跟踪监督工作;每季度底前将跟踪监督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程序转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送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每季度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跟踪监督情况。
第十一条 县监督组主要负责县层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统筹指导乡(镇)监督组的跟踪监督工作;每双月底前将跟踪监督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并按程序转送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第十二条 乡(镇)监督组主要负责乡(镇)层面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每月底前将跟踪监督情况报县监督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并按程序转送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第十三条 监督组全面、准确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到项目所在地通过实地调研、座谈或走访等方式听取其他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查阅资料和问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进行。
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监督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并按程序反馈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第十四条 参加监督组的代表应当按照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在监督组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跟踪监督活动。
第十五条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的重点。工程类项目主要围绕项目落地、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实施标准、资金拨付、必要资料、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政策类项目主要围绕受益对象是否确定、受益对象是否符合要求、受益对象是否有遗漏、资金发放是否达到标准、资金发放时间是否及时、必要资料、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应当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监督组和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植根群众的优势,大力宣传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发动项目实施地受益群众以多种方式关心关注、参与支持项目实施工作,帮助化解社会矛盾,推动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监督。一般在当年底或次年初,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和县监督组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报告,并结合日常跟踪监督情况,分别对每项人大代表跟踪监督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为不满意的民生实事项目,县人民政府应当作出说明,并限期整改。对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县人民政府应当作出说明。对项目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情况和满意度测评结果报县委,反馈县人民政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县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当根据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名单和县人民政府编制的实施计划、方案,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的方式和内容,一般应在当年的3月底前,拟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反馈县人民政府,印发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定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政府职责
第二十条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适时公开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情况,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调整方案。
第二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跟踪监督活动,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代表。
第二十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人大代表跟踪监督的民生实事项目,如遇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停止、暂缓、调整的,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并通报人大代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
工作办法
(2013年3月29日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4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正;
2024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执法检查,是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
第三条执法检查应当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第四条执法检查应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法律、法规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实施中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第五条执法检查项目主要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来确定:
(一)县人大常委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执法检查项目建议。
第六条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宪法、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等情况;
(四)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计划
第七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每年11月底前负责收集整理下一年度执法检查选题建议,向社会公开征集执法检查项目,形成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按程序审核后,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完善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草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后,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各县市人大常委会,通知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实施机关应当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认真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牵头,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因工作需要,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由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建议,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前,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并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组织实施。
执法检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法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二)执法检查的对象和重点内容;
(三)执法检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四)执法检查组的组成情况;
(五)对法律、法规实施机关的自查要求;
(六)其他事项。
执法检查方案一般应当于执法检查两个月前印发被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机关。
第三章 实施
第十一条县人大常委会应当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成员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县人大代表中确定,根据需要还可以邀请驻县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州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可由相关专委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在正式开展执法检查前,执法检查组应当集中组织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材料,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机关的工作情况,掌握执法检查的程序安排、工作重点和要求等,形成检查内容清单。将执法检查内容向社会公布,征集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根据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前,执法检查组应当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并报告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和检查内容清单如实汇报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协助相关工作。执法检查方案要求自查的,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自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自查报告。
第十五条执法检查组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法律法规实施机关,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报告、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暗访、设立专线电话和网络电子信箱以及调阅有关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可以与被检查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照检查内容清单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十六条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执法检查情况,集体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
(三)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四)改进工作的建议或者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
(五)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
执法检查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四章 审议
第十七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将执法检查报告送至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审阅、调研,做好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应当邀请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及有关公民列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向会议报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副组长向会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形式,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接受检查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由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十日内汇总整理,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常委会办公室将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连同修改完善后的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审议意见应当全面、准确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
审议意见一般应当包括对执法检查报告的总体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提交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期限等内容。
第五章 督促和落实
第二十条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组织,专题研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改进工作,并在六个月内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送交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必要时,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跟踪检查;也可以委托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跟踪检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应当说明研究处理的方案、过程、内容、成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就执法检查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作出有关决议、决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就决议、决定规定的内容,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决定执行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问题,按有关规定统一转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县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特别重大问题,或者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可以依法提出询问或者质询案,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受询问或者受质询的机关向常委会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答复。
第二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或者县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人大常委会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有关机关依法对其责任人给予处理:
(一)拒不接受检查的;
(二)不提供真实情况的;
(三)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拒不执行和办理,或者有意拖延的;
(四)对反映情况的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不配合工作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州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执法检查内容,确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2004年3月24日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24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自身建设,保证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和党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好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的作用。
第四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第五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和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推进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
第六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第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八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中,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常委会反映有关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带头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十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照程序履行职责,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常委会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审议意见要实事求是、切中主题、简明扼要。
第十三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使提案权、质询权、询问权和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等权利要依法进行。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参加对议案的表决,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
第十四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活动,在活动中深入实际,注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可以向被视察、检查和调研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经常进行调查研究,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向常委会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从事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遵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正确处理常委会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优先履行代表职务、优先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职责。
第十八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必须向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书面请假。参加全体会议时,不得中途擅自退席。
第十九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秘密。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
第二十一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外事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
第二十二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违反本守则的,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说明;情节严重的,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检查。
第二十三条 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预算联网相关制度
2023年5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以下简称“监督系统”)管理,提高监督系统服务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的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黑水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一)通过监督系统开展对预算决算的全口径审查、对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
(二)对监督系统所反映的县级预算执行信息进行定期分析汇总并撰写查询分析简报,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情况;
(三)根据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反馈结果,视情况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任何一种加强对预算联网监督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分管领导报告后反馈涉及单位整改(一是县人大财预农委委组成人员提出整改建议;二是黑水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提出整改建议;三是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提出整改建议)。
(四)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制定完善监督系统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监督系统日常管理,确保监督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第三条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监督系统相关数据推送工作。
(一)县财政局负责推送全口径预算决算、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政府债务和预算公开数据资料,批复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月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相关的财政管理动态和文件等信息;
(二)县发改局负责推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执行情况、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草案及建设情况;
(三)县城居中心、就业中心、社保中心负责推送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数据资料,按险种列出收支的统分数据,提供基金增减变化的动态信息;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推送土地出让金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
(五)县审计局负责推送全口径预算审计和审计整改资料;
(六)县国资办负责推送县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安排和执行进度数据,提供经济考核指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利润率等动态信息;
(七)县统计局负责推送国民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和经济分析资料;
(八)县税务局负责推送年度税收计划安排、税收计划执行及分析资料;
(九)县委编办负责推送年度机构编制数及实有人员情况;
(十)其它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要求推送相关数据:
(十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部门预算决算草案、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等信息的推送时限应遵循预算法、监督法有关规定;
(十二)资料报送时间:月报数据次月月初;季报数据下季度首月月底;半年数据7月底;年报数据次年首月月底;
第四条 相关单位通过监督系统报送的信息数据应当与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实地调研督查等其他渠道的信息一致。
第五条 县级各部门应建立预算联网监督反馈问题的处理机制,明确办理职责。审查发现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处理,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函告县人大财预农环委。
第六条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可以对问题处理情况持续跟踪监督。一般性的工作问题,由县人大常委会财预农环委在5个工作日之内沟通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函请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涉及预算收支平衡、预算调整、重点支出安排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财预农环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会同县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组织调查,提出专题报告,报经常委会领导同意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并按主任会议决定办理。
第七条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应充分有效利用监督系统扎实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预算决算提供信息服务与技术支撑。
第八条 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境内省、州、县人大代表依法开展调研视察,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县人大财预农环委预约查询。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应当做好查询服务工作,并将代表关于预算的建议、意见纳入预算联网监督成果反馈县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九条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应加强监督系统的安全管理。
(一)落实专人负责监督系统日常管理;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要求;
(三)不得允许无访问权限的人员使用监督系统;
(四)监督系统所使用的用户名、密码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五)使用监督系统了解到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六)监督系统与互联网严格实行物理隔离。
第十条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应与县发改、财政、城居、自然资源、审计、国资、统计、税务和编办等部门主动沟通,加强协作,形成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的工作合力。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工作支持、督促。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审计、国资、统计、税务和编办等部门配合做好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将规定的预算联网监督基本信息内容纳入信息化建设范围。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黑水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根据中央、省关于对政府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遵照全国、省、州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我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就业中心、县社保中心、县城居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国资中心等部门组成;根据特定事项需要,可以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县人大财预农环委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分管预算工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各成员部门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
第四条 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分工协作确保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科学、规范。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积极参加联席会议,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
(一)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每年3月、11月各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议题:按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本年度的监督工作主题,确定具体工作任务(3月)。总结当年工作成效,确定下一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11月)。
(二)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主要议题:根据工作需要,审议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相关规章制度;通报当年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三)不定期开展专题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各成员部门或部分成员部门开展专题调研。
(四)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凡是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第六条 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思考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部门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七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成员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根据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需要可邀请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参加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研讨、提出预算联网监督相关工作建议,开展预算审查监督。
(二)联席会议开展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标准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销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制度由黑水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及专业人才库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智囊”和“参谋”作用,切实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中央、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及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是指受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聘请,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咨询意见,长期从事相关理论研究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选聘和解聘、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选聘和解聘
第四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库成员均采用聘任制,由县人大常委会聘任,聘期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每届一聘,届中可以调整。聘任期满,履职业绩突出,且符合相关聘任条件的,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即视为自动解除聘用。
第五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人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遵纪守法,公正履职,严守工作秘密;
(三)具有经济、财税、统计、审计、国资、金融、法律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且原则上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从事中专以上院校相关专业教学资格,且取得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或具有相关专业类别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预算有关业务工作;或具有第三方机构注册会计师资格;
(四)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六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推选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县内各部门可依照相关规定推荐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单位推荐时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推荐单位应如实提供被推荐人基本信息、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等方面的资料,并签署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由本人直接向黑水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财预农环委”)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可直接发函邀请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对表现积极、履职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原任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予以优先推荐。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推荐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为聘请的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颁发聘书,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致函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所在单位。
第七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
(一)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行为,影响较大的;
(二)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县人大常委会邀请的审查、咨询、调研、培训等活动两次以上的;
(三)本人申请退出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库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的。
对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解聘,由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在提出调整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库初步人选方案时一并提出,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章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职责
第八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协助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协助开展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审查;
(二)协助开展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债务管理等跟踪监督;
(三)协助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调研和督办;
(四)协助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方面的专题调研;
(五)协助开展相关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
(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等;
(七)协助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在聘期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审查、咨询、调研等有关工作及培训、会议等相关活动;
(二)查阅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要求有关部门解答或说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的疑问;
(四)对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合理的劳务报酬。
第十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在聘期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针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县人大财预农环委提出书面咨询意见建议,其意见建议应当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黑水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对推动黑水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妥善处理咨询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及相关活动,并积极出谋献策;
(三)当咨询工作与相关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严守保密工作纪律,未经县人大常委会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披露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文件、资料、会议内容等信息;
(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身份,从事与咨询工作无关的事务或非法牟利。
第五章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建立健全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信息档案,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二)组织召开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会议,总结上年度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履职情况,通报本年度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安排,听取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意见建议,明确工作任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主动与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所在单位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参与审查、调研、培训和相关会议等活动,及时通报工作信息,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
(四)任期内根据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情况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提出解聘、增补或调整初步意见,并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五)提出相关经费开支计划并按程序报批,据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六)做好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参加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和相关活动的服务工作;
(七)聘期届满,应当做好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续聘、选聘工作。
第十二条 组织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开展审查、咨询、调研等工作应当按规定给予合理的劳务报酬。
第六章 经费使用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开展审查、咨询、调研等工作所需经费(包括:资料费、餐费、住宿费、交通费、场租费、劳务报酬费等)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预算,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按照《黑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 组织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开展审查、咨询、调研等工作,应当按规定给予合理的劳务报酬,期间食宿由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 劳务报酬费发放对象及范围:
(一)受邀作相关授课培训的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
(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预决算集中审查及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债务管理等情况调研,参加人大财经专项监督、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工作的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
第十六条 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获取的劳务报酬费为税后金额,应纳所得税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代扣代缴。
计酬方式分授课计酬和工作计酬两类:
(一)授课计酬标准。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7〕77号),结合我县实际,受邀授课的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讲课费(税后)由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商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确定,但不得高于以下所列标准。
1.教授或具相当资格的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1000元/学时;
2.副教授或具相当资格的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500元/学时。
授课学时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二)工作计酬标准。参照《阿坝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及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参加相关工作的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劳务费、咨询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1.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预决算等集中审查工作的劳务费:400元/天。
2.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财经专项监督和专题调研等工作的咨询费:300元/天。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提供信息数据服务,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效率,增强监督实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用户权限管理、信息采集和查询、使用记录、问题调查、跟踪反馈、处理报告、安全维护、日常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管理和使用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定期对县级预算执行信息进行查询分析。县财政局按照全口径预算的要求,负责数据传输并汇总县本级数据,确保数据传输及时、真实、完整、可靠。系统软件公司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升级完善,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国资委、县城居中心、县税务局等其他联网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县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根据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需求,及时提供有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第四条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用户权限:
(一)管理员权限:查询、设置、管理、导出数据、上传文件及处置预警信息,所有县人大代表的情况仅对管理员权限开放。设置5个用户账号,县人大财预农环委有关人员专人专号使用。
(二)查询权限:查询并导出数据,导出数据应进行备案登记。设置1个用户账号,可供多台电脑同时登录。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用户权限的设置和变更。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行密码管理,县人大财预农环委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密码,不得将开机密码和进入系统密码泄露给无关人员。使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过程中,当值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现场。如果确需离开,必须关闭系统。每次使用系统结束,当值工作人员必须即时关机。
第五条 根据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由县人大财预农环委通过联网监督系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常规性查询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对收支数据的真实性、预算收支的平衡情况、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政府债务限额余额、重点专项资金的执行和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开展专项查询分析,分析项目资金安排及预算执行情况,着重分析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因工作需要,提出查询要求的,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应予以配合,及时提供相关的查询数据并登记备案。
第六条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针对系统监测预警模块有关预警信息,以及查询分析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应当区分情况,及时处理。属于一般性的工作问题,在10个工作日之内沟通分析,撰写联网查询情况通报,报经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审阅后,转送有关部门解释说明。属于预算编制和执行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报经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同意后,函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属于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安排、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县人代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函请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发现问题的函件后,应认真研究处理,并于10个工作日内(重大问题,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经所在部门负责同志签署后,将研究处理情况函告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必要时,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可以开展调研,跟踪监督研究办理情况,提出调研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第八条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严禁使用系统存储、处理涉密信息。连接监督系统的计算机禁止连接互联网。未经允许严禁在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室工作电脑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系统用户应当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不得转载或向社会透露查阅内容,不得利用监督系统的信息数据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第九条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的有关记录、查询、调查等材料专人集中保管,并按时整理,立卷归档。未经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同志同意,相关查询数据不得对外公开。同时,每月定期导出系统数据,做好数据备份、保管工作。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协助财经工委对工作室及设备进行维护更新。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解释。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操作规程(草案)
第一条 为切实发挥黑水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以下简称“监督系统”)的作用,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管理工作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监督系统使用范围: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县级领导,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委编办、县国资中心、县社保中心、县就业中心、县城居保中心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和黑水县境内的省、州、县人大代表可通过电脑和手机APP登录端口进行查询,实现在线监督。
第三条 各部门信息数据通过预算联网系统指定专用报送程序上传,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 使用监督系统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黑水县党委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等有关规定。使用人对查询浏览的内容应当保密,不得转载和向社会透露查询内容。
第五条 监督系统实行分级密码管理。
第六条 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县人大监督系统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协助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对监督系统设备进行维护更新。
第七条 使用监督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询时实行登记制度,查询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或代表证原件;
(二)查询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位置,严禁私自修改查询系统配置;
(三)查询人员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在系统开启过程中,禁止照相、录影,禁止把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接入查询系统;
(四)使用监督系统查询过程中,当值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现场;如果确需离开,必须关闭系统。每次使用系统结束,当值工作人员必须即时关机;
(五)查询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查询室查看监督系统。
第八条 本规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信息
报送制度(草案)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信息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系统的服务功能和监督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为需向黑水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就业中心、县社保中心,县城居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国资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数据信息包括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年报等。
第四条 数据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
第五条 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六条 数据信息报送工作人员要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同时和各业务口核对有关数据,力求准确,不得漏报错报。
第七条 严格按照系统规定数据信息报送时间,完成数据信息报送工作。收集数据信息时必须对有关数据审核评估,准确无误后才能报送数据信息,确保报送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第八条 数据信息必须经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不得强令或者授意报送人员篡改数据信息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报送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授意篡改数据信息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并对所报送的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数据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视为迟报,将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执行数据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对迟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迟报视为拒报,对拒报等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对数据信息报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所有数据信息的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各成员单位数据信息报送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体系之中,年终实施考核。对数据信息严重不实造成重大影响的,责成有关单位做出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数据信息报送要求参见附件《黑水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收集目录》。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黑水县人大财预农环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使用、查询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单位、个人和系统维护人员。
第三条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财预农环委”)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监督系统日常使用及维护管理单位,对监督系统负有安全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 使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单位、人员和有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信息查询权限的人员以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对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内数据要严格保密,不得将系统内数据在互联网传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系统中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摘录、下载、转移系统数据。数据定期备份应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存储涉密信息的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由专人保管。
第五条 工作人员离开监督工作室前,应全部关闭或锁定相关设备,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妥善保管,保证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状态。
第六条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日志备份。
第七条 系统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监督系统授权用户名、密码等信息,未经县人大财预农环委批准,禁止将监督系统的用户名、密码透露给其他人员。
第八条 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监督工作室,禁止任何来访人员带入任何电子设备。未经批准,禁止查看监督系统内信息。
第九条 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监督系统使用人员的登记备案,告知信息保密要求,协助查阅,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条 未经许可,严禁安装、运行非日常工作需要的任何软件;严禁安装任何厂家、任何版本的操作系统以及任何有可能干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程序。
(一)如果要新安装必要的应用程序,必须事先向县人大常委会财预农环委申请并同意后,由专人在固定的设备上确保无安全隐患后再操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二)禁止更改、删除任何系统文件、设置等违反规定造成病毒传播、系统软件(硬件)损坏,对整个网络造成堵塞、瘫痪等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涉密计算机进行维护检修时,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等安全保密措施。
(四)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淘汰、报废的一律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销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系统内信息,根据情节轻重,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查询权限、取消查询权限或取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预算联网相关制度(草案)》的说明
2024年5月23日在黑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文明源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我就制定《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联网相关制度(草案)》(以下简称《制度(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制定《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联网相关制度》的必要性
实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是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创新之举,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有益探索,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联网审查、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客观需要。为积极建设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发挥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信息化优势,探索预算联网审查监督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结合黑水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关于《办法(草案)》的起草过程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度(草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反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一些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并征求了相关方面意见,起草了《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联网相关制度(草案)》。5月21日,提交黑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修改后,形成了提交此次常委会审议的草案。
三、关于《制度(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说明了规则(试行)管理范围,明确了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共十二条。
(二)黑水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部门,确定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规定了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共九条。
(三)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及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试行)说明了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选聘和解聘、使用和管理,明确了预算专家及专业人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共七章十八条。
(四)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共十条。
(五)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操作规程,规程明确了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共八条。
(六)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信息报送制度,制度明确了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成员单位,规定了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共十四条。
(七)黑水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信息保密制度,制度规定了使用、管理、维护职责,共十二条。
以上说明,请连同《制度(草案)》一并审议。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24年6月25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邓庆明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报告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52名,孙春艳、袁旭东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黑水,洪木学代表因工作调整辞去代表职务,西尔镇第七选区原出缺1名,共出缺4名。2024年4月13日,在洛多乡第二选区补选魏娜、木苏镇第四选区补选泽里措、知木林镇第一选区补选杨军、西尔镇第七选区补选何金为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补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魏娜、泽里措、杨军、何金4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52名,现实有代表152名。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5月24日)
决定免去:
甲歌同志的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曹承煦为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陈永清
(2024年5月24日)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动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贯彻落实县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全面对标对表座谈会部署要求,深刻领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坚持站位大局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县域现代化治理效能,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黑水实践。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准确领会工作意图,把握打造实践基地的重点任务,在把握站位与定位关系中找准履职方向,在把握当前与本届关系中加强系统谋划,在把握数量与质量关系中聚焦大局发力,在把握传承与创新关系中探求创优之道,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提升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出成效、创出经验、形成品牌,以“家、站”合建等方式建立方便群众、方便代表的代表联络站。拓展、延伸联络站工作领域与内容,在代表进站履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和人大议题下沉进站,切实增强代表“家、站”的凝聚力、影响力、服务力,使之成为民意表达、协商民主、代表履职、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
三、发挥代表作用,凝聚各方活力
一是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本乡镇党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组织、有步骤地逐一抓好落实。二是精心召开好人代会和主席团会议。会前,要认真开展调研并做好会议相关准备;会中,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好会议的各项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尊重代表意志,保障代表行使好各项职权;会后,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落实好大会通过的各项报告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三是积极组织好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督促开展普法活动,促进政务、村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乡镇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做好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工作指导,可以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分片联系、参加活动等方式,帮助各代表小组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质量。
四、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
根据县委工作安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6月底召开,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乡镇各部门要高站位认识会议重大意义,按照县委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层层落实责任。一要高标准做好会务组织和后勤保障,抓紧做好计划预算预审、代表议案和建议、大会选举准备等工作,统筹谋划大会新闻宣传报道,切实做好大会安保、纪律监督和安全保密工作,做到精心筹备、有序实施。二要高效率抓好工作统筹,凝聚工作合力。筹备工作组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每项工作“零差错”“零失误”;加强协调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联系、沟通和衔接;树立系统思维,注意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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