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六号

发布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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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7月24日-7月25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永清主持会议,副主任邓庆明、兰卡他、李贵富、泽里措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宏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松杰、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银晓清、县政协副主席袁颖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罗永,县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州人大代表彭初,县人大代表仁青、兰卡、列干多、扎下布、卡沙木、如他、何木西、沙尔甲、若塔列席本次会议。公民罗加才仁、龚足、邬绍松、唐艳、阿子基、拉木生、尼玛尔甲、曲达拉、袁颖慧、杨珠头、张世明、泽旺波、陈芳旁听本次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草案)》《黑水县公民旁听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试行)(草案)》,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024年7月2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会前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二、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三、传达学习阿坝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定(草案)》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

八、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草案)》

十一、审议《黑水县公民旁听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试行)(草案)》

十二、人事任免

十三、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

全体会议公报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5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二十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和谋划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切实抓好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继续推进港澳工作和对台工作,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体经济回升向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全会高度评价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原则。

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

全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

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

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全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要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

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全会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

全会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要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

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全会提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

全会提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实施改革强军战略,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人民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机制,深化联合作战体系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必须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深化外事工作机制改革,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全会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全党上下要齐心协力抓好《决定》贯彻落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宏观政策,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切实搞好“十五五”规划前期谋划工作。

全会指出,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监测、防控措施,织密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舆论引导,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要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引领全球治理,主动塑造有利外部环境。

全会强调,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和现代化建设能力。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巡视工作。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丁向群、于立军、于吉红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决定,接受秦刚同志辞职申请,免去秦刚同志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李尚福、李玉超、孙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尚福、李玉超、孙金明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伟大的历史主动、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总体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到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有效构建新安全格局。

——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

(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5)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6)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

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

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

(7)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三、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8)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

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

(9)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健全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体制机制。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

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10)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核算,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

(11)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12)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健全强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

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

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1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

(1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构建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加强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

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

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

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

(15)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

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

五、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16)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加强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

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健全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机制。

(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深化三级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

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

(18)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

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推进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

(19)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健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20)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赋予特大城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2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22)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

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监管新模式。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

(2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制定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政策。

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4)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深化援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全链条管理。

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产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优化开放合作环境。

(25)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和贸易救济制度。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

(26)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27)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发挥沿海、沿边、沿江和交通干线等优势,优化区域开放功能分工,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28)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

八、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29)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0)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

(3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

(32)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

九、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33)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3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协作配合机制。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

(35)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察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继续推进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36)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

(37)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38)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形成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39)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文化领域综合治理。

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0)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职能,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

(41)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推进国际传播格局重构,深化主流媒体国际传播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建设全球文明倡议践行机制。推动走出去、请进来管理便利化,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

十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

(43)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4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4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46)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十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

(47)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48)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49)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十三、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50)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

(51)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

(52)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

(53)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合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

十四、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

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实施改革强军战略,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54)完善人民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政治建军。优化军委机关部门职能配置,健全战备统筹推进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咨询评估机制,深化战略管理创新,完善军事治理体系。健全依法治军工作机制。完善作战战备、军事人力资源等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深化军队院校改革,推动院校内涵式发展。实施军队企事业单位调整改革。

(55)深化联合作战体系改革。完善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职能,健全重大安全领域指挥功能,建立同中央和国家机关协调运行机制。优化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编成,完善任务部队联合作战指挥编组模式。加强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运用统筹。构建新型军兵种结构布局,加快发展战略威慑力量,大力发展新域新质作战力量,统筹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建设。优化武警部队力量编成。

(56)深化跨军地改革。健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涉军决策议事协调体制机制。健全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机制,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改进武器装备采购制度,建立军品设计回报机制,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完善军地标准化工作统筹机制。加强航天、军贸等领域建设和管理统筹。优化边海防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治边机制。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双拥工作机制。

十五、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57)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鼓励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围绕解决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58)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59)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修改监察法,出台反跨境腐败法。

(60)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对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党必须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对外工作必须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深化外事工作机制改革,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阿坝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精神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至27日在马尔康召开。常委会主任李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王全、颁玛德吉、达扎·尕让托布旦拉西降措、米建康、泽久、白玛罗尔伍、董永富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审议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对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023年度履职评议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评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领会好、坚守好的根本性问题。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作出的《关于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形成了四川新时代新征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擘画,州委也即将召开全会、出台相应文件,确定阿坝州高质量发展道路。要树牢“党委工作中心就是人大工作重心”的理念,运用好“两联”工作机制,抓好省委、州委全会精神宣传宣讲,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找准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扭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聚焦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强调,要着力改进监督工作。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要树牢人大意识,坚持人民立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决议决定,协调推动审议意见办理;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持续跟进履职评议问题整改情况监督,针对性提建议、定措施;各级人大要聚焦本年度10个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督,助推民生实事在施工黄金期快实施、快落地、快见效。

会议要求,要坚决做到遵纪守法。讲纪律、守规矩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正确履职、有效履职的先决条件。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代表中的代表,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把党纪国法挺在最前面,努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党课教育等,深刻检视反思自身,真正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遵从纪律规矩、法律规定,稳慎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鹏、旺娜,州政协副主席郭雄,州监察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负责人,州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11名基层州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次会议,3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

黑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受欧涛县长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经济工作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要求,紧扣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全力以赴稳增长、促发展,锚定全年目标任务不动摇,以严细实的作风千方百计稳定经济增长。

一、2024年1—6月计划执行情况及说明

对照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年度目标,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稳定向好,完成:

1.地区生产总值13.6亿元,增长2.8%,低于预期目标4.2个百分点;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6%,高于预期目标56.6个百分点;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1%,低于预期目标8.4个百分点;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亿元,增长6.1%,低于预期目标0.9个百分点;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增长11%,高于预期目标8个百分点;

6.建筑业总产值1.39亿元,增长2.2%,低于预期目标7.8个百分点;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1元,增长4%,低于预期目标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83元,增长7%,低于预期目标1.5个百分点;

8.接待游客96.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7亿元,分别增长6%、6.1%,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对照目标任务,部分主要经济指标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农业生产增速趋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小、散、杂”,区域之间产业同质化程度高。加之受畜牧价格下跌的影响,又因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部分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我县一产增速放缓,1-6月仅增长0.9%,仅拉动GDP0.07个百分点。二是工业价格指数持续上涨。1-6月发电量19.82亿度,同比增长15.6%,产值增长6.5%,但受价格指数影响,规上工业增加值仅增长0.1%,工业经济受限于水电企业的状况未得到有效改善。三是服务业增长乏力。占服务业比重达60%以上的非营利性服务业54户样本单位中42户人员减少,在无重大财政政策支持下,三产保持较快增长难度较大。四是社消零承压前行。因岷兵商贸业务量萎缩,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同比下降84.6%;受雨季、泥石流等因素影响,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5.1%;由于土巴碗停业装修,川江滋香、川西坝子停业等原因,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下降5.8%,社消零数据提振不力。五是建筑业后劲不足。建筑业企业因房地产市场整体放缓,且在库企业资质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建筑业产值仅增长2.2%。六是两项收入增长压力较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受畜牧业市场持续走低影响,农民经营性收入增幅不明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调查户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平绶,剩于调查户增收基础较薄弱,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居民增收动能不足。

二、2024年1—6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全面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

生态农业提质增效。加快构建“6+N”特色农牧业体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完成粮食播种面积8.46万亩,牲畜出栏5.28万(只),建成高标准农田5000亩。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开展春季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达到100%。夯实优化农牧业基础设施,投资4477.46万元,实施粮经产业加工中心、“粮+药”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等12个涉农项目。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备案家庭农场11家。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力争认证1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绿色、有机农产品或GAP认证2个以上。实现一产增加值9255万元,同比增长0.9%。

绿色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加快构建“5+N”生态工业体系,河口电站并网发电、力威电站建设进度达90%,毛尔盖水电站42万千瓦水光互补项目有序推进,预计3季度建成投产,扎窝药光互补项目完成法人优选,即将开始进场施工阶段。大力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加速推进中小微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巩固水电支柱地位,全县24座电站平稳运行,规上发电企业发电量达19.82亿度,实现产值4.52亿元。实现二产增加值4.16亿元,同比增长1.6%。

现代服务业展现新活力。围绕“1+6”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扎实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5个乡村商贸服务站点、农产品上行服务网点投入使用,县乡两级物流体系更加完善。多渠道宣传推介黑水文旅资源和农特产品,组织四川嘉海、黑水泽禾等26家(次)企业参加第27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24届元宵节、第四届消博会、广交会等各类展会8场次,签订农特产品采购协议6个。实现三产增加值8.53亿元,同比增长3.6%。

(二)持续发力加快基础建设

城乡功能品质快速提升。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城市品质综合提升、乡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沙石多镇供水等项目施工进度。做好县城第二自来水厂、卡龙镇市政基础设施、西尔镇市政供水、乡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二期)建设等新开工项目要素保障,确保按时序开工建设。着力补齐设施短板,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推进县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交通项目17个,完成S28茂县经黑水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可编制。S446线松黑路、S447热卡路、新雅路、2024年农村公路补短工程等项目按时序推进,国省干线更加畅通。巩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全力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夯实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完成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采购项目,储备应急维护供水管材63km,发放管材6km,覆盖3个乡镇80户300余人。完成木苏堤防、西尔芦色灌区维修养护建设项目。投资33万元,实施2024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完成全县17个雨量站、2个水位站、1个视频会议系统的3轮巡检,确保各水雨情监测预警设备运行正常。完成龙坝沟龙坝村、洛多村、二巴郎村段,卡龙镇、知木林镇段两个中小河流项目前期设计审查。

完善电力通信基础设施。启动扎窝、芦花两个乡镇,5个村农网改造。完成2025年计划实施10个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现场踏勘。投资269万元,新建4G、5G基站43个,4G、5G网络实现全覆盖,98个行政村全部开通有线宽带、高清数字电视,15个乡镇实现4G“双千兆”能力。

(三)毫不动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保护持续强化。深入实施“七大保护”行动,推进长江上游重点流域生态综合保护和治理,落实森林、草原管护89.8万亩,抚育国有林面积6000亩,组织义务植树26.5万余株。定期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确保土壤环境安全,规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100%。

生态环境治理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六个100%”,深入推进“控扬尘”“控尾气”“控油烟”“控燃烧”四项专项行动,防尘防控取得实效。全面开展河道专项行动,清理河道垃圾180吨。完成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全县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61%。谷汝沟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14个乡镇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四)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常态化“盯村抓户”,新增监测户18户62人,稳定消除风险118户412人。全县无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和漏测失帮现象。扎实开展小额信贷工作,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835笔7751.2万元,惠及脱贫人口1298户。整合衔接资金2.49亿元,实施项目66个。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2个、示范村5个、重点帮扶优秀村4个。

深耕托底性帮扶新机遇。制发《黑水县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定期汇报、调度、分析等制度,先后召开专班会议2次、专题推进会6次,研究托底性帮扶工作。编制《黑水县贯彻落实<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实施方案》《黑水县2024—2027年托底性帮扶行动计划》《黑水县2024年度托底性帮扶工作要点》。梳理“黑水县2024年四张清单及2025至2027年三张清单”,谋划项目62个,总投资240.38亿元。按照《黑水县2024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加快推进年度31个重点帮扶任务。

扎实推进医疗事业发展。整合医疗帮扶力量,成功加入浙江嘉兴“5G+城市智慧”医联体体系。常态化开展巡诊义诊,惠及义诊8328人次、健康体检2992人次。发挥中藏医院“龙头”作用,开展中医强基层行动,推广中藏医药技术。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常住人口签约续约率达75.5%。强化传染病防控,完成孕产妇产前检查全覆盖和“两癌筛查”550人目标。

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全力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深入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年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1.2%。2024年中高考取得突破性成绩,实现“双提高”,高考本科上线率38.6%,较2023年增长10.6个百分点。中考普高上线率达42.36%,较2023年提升2.77%。

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发放养老金6447.86万元,特困供养资金67.81万余元,高龄津贴57.7万余元,残疾人慰问金、补助金和燃油补贴30.67万元,支付工伤待遇79.92万元。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18万人,重点人群全覆盖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开展职业技能及品牌培训5期,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招聘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4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通过“点对点”包车、包机“一站式”服务,向浙江输送务工人员3批次111人,兑现一次性交通补助192人8.54万元。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2.15万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3.5亿元。

文体事业繁荣发展。积极开展文物安全保护与管理,制定徐向前住址、芦花官寨维修保护方案。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工作,整理文物名录128条,上报材料、报告40余份。开展群众文化下乡活动30余场次;举办“健走天府·万步有约”职工登山活动,引导积极健康生活理念;积极参加阿坝州首届“景BA”篮球比赛,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图书馆、五人制足球场等文体场所。

(五)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国家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设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办不成事反映”特色窗口。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跨网通办”覆盖度,通过一体化平台共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781件,网上受理率94.78%,按时办结率100%,全县主动评数件7674,主动评价率97.09%,满意率100%。

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非税收入征管,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按照“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结构、防风险”的序列,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投入教育支出9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49万元、农林水支出21591万元、交通支出2822万元。成功申报2024年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获得5000万元定额奖补资金。

深化拓展优势开放合作。主动融入、主动服务、主动贡献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包装重点招商项目17个,洽谈天然气入户、智算中心、电解水制氢等12个项目,总投资60.3亿元。围绕民生改善、产业发展、人才支援、劳务协作等领域,投入资金5745万元,实施浙江对口支援、省内对口帮扶项目13个,已开工项目9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们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全县上下各族群众的勠力同心、团结奋斗。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域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制约,与“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差距、找准症结,拿出精准过硬措施奋力攻坚冲刺,同时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人大会上通过的各项任务,努力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年度答卷。

(一)促进产业转型,筑牢发展基石

持续强化特色生态农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菜篮子”责任制,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年粮食播面稳定在9.14万亩以上,粮食产量在1.86万吨以上,蔬菜、食用菌产量达到4.81万吨,水果产量0.78万吨以上,力争全年猪出栏量6.2万头以上,牛出栏1.38万头以上,羊出栏0.6万只以上,禽出栏9.15万只以上。加快推进11个农业产业项目,打造新时代高水平“高原粮仓”。全力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争创州三星级示范现代农业园区1个,州四星级示范现代农业园区1个。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认证1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2个绿色、有机农产品或GAP认证。

多元推进绿色工业发展。持续加强对毛尔盖等24座电站跟踪调度,积极向上争取发电指标,做到应发尽发,有效减轻“弃水”“窝电”现象,推动企业满产增效。加力推进毛尔盖水光互补、中小微园区标准厂房(牦牛绒二期)建设,全力确保项目在9月建成投产,形成新的工业增长点。护航本土企业发展,加大对康鑫农牧业、雅珂牦牛绒等重点企业的帮助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销售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企业提产增效,力争培育1家规上工业企业。

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生态、康养、休闲、体验四个要点,精心筹备羊茸森林音乐会、第十二届冰川彩林生态文化旅游季、环达古冰川自行车挑战赛等系列活动。制发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和旅游民宿评定和扶持办法,促进全县民宿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避暑游”宣传推介,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要素,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做优做强黑水旅游名片。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做好高能广告、骏驰汽修、森福栖、惠玛特等重点企业调查指导,力争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1户,限上商贸企业2户。

(二)聚焦项目引领,加速发展步伐

完善项目投促机制。强化县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将全县30个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对应确定县级领导联系人,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建立工作构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定期召开项目投资分析研判会,及时跟进和掌握项目投资动态。落实“红黑榜”制度,按月通报项目入库和投资情况,确保全年完成项目投资23.55亿元以上。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确保毛尔盖水光互补项目如期完工。大力推进省道446、447线提升改造,城市品质综合提升等10个续建项目和新开工的沙石多镇市政供水、卡龙镇市政基础设施等7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高效做好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扎窝药光互补、石碉楼乡、扎窝镇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等11个项目要件办理,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有序开展仁恩塘、瓦钵光伏项目前期工作。

(三)守护生态家园,增添发展底色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七大保护”行动,加快实施人工造林1000亩、治理沙化土地5000亩、改良退化草原1.8万亩,推进长江上游重点流域生态综合保护。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根据《美丽阿坝建设规划(2022-2035年)》要求,高水平编制具有冰川彩林生态特色的美丽黑水规划,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提升生态治理效能。持续实施“七大治理”工程,完成24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2024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聚焦第二轮省督、央督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等制度来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动存量问题整改,确保剩余5项问题按时推动、按期销号。加大对县域内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顺利迎接第三轮央督。

(四)深化改革开放,聚集发展动能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合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巩固提升国家重点事项及全省推广开办运输企业与餐饮店“一件事”办理,为更多高效办理做准备。拓展综合窗口服务,实现就近办,降低企业群众成本,提升便利度和满意度。完成维古乡省级“四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创建和晴朗乡省级农业园区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窗口建设。加强数字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实现线上申报、审核、审批,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积极推动招商引资成果落地。加强要素保障,确保省州重大平台招商引资新签约4个项目落地落实。积极参加各类投资推介会,借助东西部对口帮扶平台、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等渠道,邀请浙江、上海及福建省四川商会等企业来县考察,吸引一批投资拉动大、见效快,有利于促进黑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质项目。

(五)健全社会保障,提升民生福祉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力度,计划完成100名高素质农民培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高标准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建成1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村和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持续优化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6个乡镇8个村1145户厕所提升改造,力争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达98%。完成投资24977.43万元的66个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加快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稳步推进。

持续深化托底性帮扶。严格落实构建党建引领帮扶共同体的工作要求,统筹好、整合好浙江对口支援、省内对口帮扶、托底性帮扶、“组团式”帮扶等多方力量,围绕资源禀赋、产业能级、品牌打造等方面,谋划一批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补齐基础短板、提升民生保障的项目发展形成经济增长点。完成《黑水县2024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年度31个重点帮扶任务。

稳岗就业保障民生。坚持就业优先,进一步落实稳岗返还、社会保险减免、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聚焦脱贫人口、退伍军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化对口劳务帮扶,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推动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持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新增城镇就业436人以上,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打造优质均衡教育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扎实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5%,义务教育入学率100%,高中阶段入学率91.2%。加快实施黑水县初级中学提升改造等16个项目,完善提升办学条件。全力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依托医疗“组团式”帮扶,发挥帮扶干部人才的“传帮带”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持续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医疗服务,扎实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妇女常见病、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健康行动。完成疾病控制能力提升、县医院急诊室提升改造项目,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丰富文化体育活动,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加大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力度,积极推进非遗传承人的发掘与培养,提升卡斯达温和阿尔麦多声部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知名度。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常态化开展“送文化”下乡及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业务文体生活。

尊敬的永清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宏观形势复杂多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直面困难、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全力保住基本盘、稳住基本面,实现全县经济总体平稳、快速回升的良好运行态势,以优异的成绩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贵富

县人大常委会:

为准确掌握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更好地为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议审好议题提供依据,根据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安排,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贵富任组长,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对我县“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调研。7月调研组深入长河坝中小微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三馆两中心建设、省道447建设项目、毛尔盖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进行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农牧局、县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所涉及乡镇人大主席、政府分管同志陪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上半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围绕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振兴、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县域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项事业齐头并进。

(一)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6亿元,增长2.8%,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目标相比差4.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6%,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的目标相比高于预期目标56.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1%,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的目标相比差8.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亿元,增长6.1%,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目标相比差0.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增长11%,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同比增长3%目标相比高于预期目标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1元,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83元,增长7%,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8.5%的目标相比差3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接待游客96.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7亿元,分别增长6%、6.1%,均超额完成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分别同比增长5.5%的目标。

(二)上半年财政收入及各类资金投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3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4613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50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9万元。教育投入资金投资35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资金10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文化旅游投入资金1.01亿元;乡村建设投入资金2.49亿元;生态治理投入资金5684万元。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

(一)兴产业,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生态农业稳步提升,完成粮食播面8.46万亩,出栏各类牲畜5.28万头(只)。强化示范引领,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个、州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培育省级示范专合社5个、州级示范专合社10个。大力实施品牌培育行动,“三品一标”农产品达19个。生态工业体系多元发展,全县24座水电站平稳运行,规上水电企业发电量达18.8亿度。毛尔盖水光互补项目有序推进,6月底一期并网发电,中小微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预计7月底完工。全域旅游持续升温,卡龙沟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制定《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山地户外运动管理实施方案》,持续规范民宿管理和户外登山活动。成功举办著名画家画冰川、旅行社负责人座谈、摄影爱好者采风等活动,全域旅游品牌更加响亮。预计上半年接待游客92万人次、同比增长1.47%。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建立5个乡村商贸服务站点、农产品上行服务网点投入使用,县乡两级物流体系更加完善。打好“电商+实体”组合拳,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3000万元。健全银企“减费让利”合作机制,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惠玛特超市、五阿哥火锅入驻哈德广场,形成新的消费中心。加大转企升规培育力度,持续强化对骏驰汽修、富德物流、惠玛特超市等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

(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实施项目136个,计划完成投资29.35亿元。毛尔盖水光互补、S446线松黑路、S447线热卡路、三馆两中心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深化浙川对口支援和省内对口帮扶,到位帮扶资金5619万元,中小微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等25个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洽谈温泉度假区等4个招商项目。围绕基础提升、产业发展等领域,储备项目185个,总投资269亿元。农业投资3938万元,实施“粮+药”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等农业产业项目11个,5000亩高标准农田续建项目全面完工。旅游业投资1.01亿元,实施卡龙沟景区补短、沙卡民宿提升改造等9个文旅项目。卡龙沟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乡村建设投资2.49亿元,实施衔接资金项目66个,其中,产业类项目资金占比达66%。投入资金1786万元,着力打造泽盖村、色尔古村等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2个、示范村5个、重点帮扶优秀村4个。生态治理投入资金5684万元,实施维渔泥石流治理等24处地灾治理项目。加快推进161个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156个,整改完成率达96.9%。

(三)聚力办实事、解民忧,筑牢乡村振兴底部基础。县政府坚持民生所望、施政所向、成果共享,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质量办好各类民生实事。社会保障方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1%、95%。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174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5万人,实现人均劳务收入1.4万元,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足额发放低保金1067.31万元、养老保险金6447.85万元、优抚补助金60.27万元。教育事业方面,投资3595万元,实施黑水县初级中学综合提升改造等基建、采购类项目14个。落实各类“减免补”资金578万元,惠及学生3472人次。高考本科上线68人、上线率38.6%,较2023年增长10.6%。卫生事业方面,借力“组团式”帮扶,开展业务培训104场次,覆盖医务人员1035人次。常态化开展巡诊义诊,惠及群众4458人次,健康体检2992人次。孕产妇“三病”产前检查覆盖率达100%,医疗救助能力不断提升。用好卫生救助基金,累计补助脱贫户医疗费用1803万元。文体事业方面,加大红色文化保护力度,有序推进徐向前住址、芦花官寨维修保护项目。深入开展非遗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参加“了不起的阿坝”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开展送文化下乡34场次。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统计整理全县文物名录142个。成功举办职工登山活动,积极参加阿坝州首届“景BA”篮球比赛,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图书馆、五人制足球场等文体场所。民生实事方面,印发《黑水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全力推进9件民生实事项目。卡龙镇才盖村少数民族传统村落整体提升保护项目6月底完工,其余8个项目正有序开展前期工作。

(四)守山护水,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治理有序推进,深入实施“七大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三大革命”,有序推进4个“千村示范工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117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生态保护扎实有力,深入实施“七大保护”行动,抚育国有林6000亩,实施草原禁牧49万亩、草畜平衡162.4万亩。生物多样性良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100%。深入开展控扬尘、控尾气、控油烟、控燃烧“四控”专项整治,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持续实现5个100%,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三。城乡环境明显改善,深入实施“地灾防治、植被修复、基础设施提升、环境卫生提升、旅游服务提升、城乡业态提升”六大行动,289户农村厕所改造、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018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有序推进。清理生活垃圾4500余吨、治理路面污染25余处,栽种景观绿植、花卉5万余株。

(五)加强安全稳定,提供高质量发展支撑。实现全覆盖微网格,建立网格136个、专属网格82个、微网格374个,办结有效事项168条,解决群众诉求169个。依托微网实格,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宣讲45场次。持续巩固无诈县创建成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3起。统筹兼顾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排查整治各类大小隐患1636处,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1件次,按时办结率100%。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解决退役军人困难诉求66条。纵深推进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石榴花开·美丽黑水”十大行动。切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为外出群众代办急难事项、解答政策疑惑376项。以“双百双梦”教育帮扶活动为抓手,组织100名黑水学生前往成都理工大开展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推进“一寺一策”“一僧一策”分类治理,持续巩固8个州级以上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成果。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发展面临多种因素制约,保持稳定增长难度增大。一是产业单一、规模小,产业大多以种、养殖业为主,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加之受产品认证、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制约,农户持续增收、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是地理条件差,土地瘠薄、资源匮乏、设施落后,传统农业模式根深蒂固。产业发展处于初始阶段,缺少支柱产业,没有建立起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从产业项目中受益的农户覆盖面还不够大;经营主体的培育,仍旧任重而道远。三是产销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仓储物流、批发市场、产销对接、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等设施相对落后,物流经营成本高。

(二)产业融合不够紧密,社会化服务能力较低。一是产业链条较短。一产向后延伸不足,“接二连三”不够紧密。农产品供应多以原始产品或初加工产品为主,从产地到餐桌的链条不健全,精深加工不足,副产物综合利用程度低。且上下游产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发展滞后,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二是产业融合主体和平台创建有待增强。我县虽在大力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积极搭建融合发展平台,但目前,仍然数量不多,规模不大。三是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社会化服务能力不足,不能完全匹配生产的需求。四是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匮乏。各类合作服务组织虽然在提高乡村产业效益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发展中还普遍存在周转资金困难、规模小、服务项目单一等问题。农户与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松散,服务的普及度较低。

(三)民生、医疗、教育等民生项目建设还应继续加大建设力度。城乡建设任务繁重,交通设施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仍需投入大量资金。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固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养老体系、教育资源、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硬件设施等一些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食品、交通、消防和生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半年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认真分析我县农业农村存在的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梳理研究,逐项加以解决。切实做好产权改革、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坚持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兴农,大力推广绿色循环种养模式,扩大综合种养、设施农业、特色高效农业规模,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加大我县农业特色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加快推进11个农业产业项目、全力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扎实推进农业园区转型升级,提升园区经营效益和示范带动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扎实抓好农技人才引培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聚焦生态宜居,努力打造幸福美丽新农村。

(二)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为企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监管、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协同联通,充分发挥为企服务中心作用,不断整合服务资源,促进要素顺畅流动,及时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增强配套能力,构建良好的产业服务发展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平台链深度融合的创新格局,引导企业“智改数转”促转型,赋能企业发展。

(三)精心谋划实体经济发展,全面推进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做优做强特色产业,持续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强化招商引资,坚持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积极承接优质转移项目,加快推进毛尔盖水光互补、S446线松黑路、S447线热卡路、三馆两中心等重大项目实施,注重过程监管,优化要素配置,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攻坚项目建设,专班推进项目,高效落地项目,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四)高度关注群众期盼,着力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就业创业、教育、医疗、文化、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民生实事工程,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加大力度对县域内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建成1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村和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统筹好、整合好浙江对口支援、省内对口帮扶、托底性帮扶、“组团式”帮扶等多方力量。深入开展隐患清零攻坚行动,深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紧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对《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我委对县人民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上半年,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锚定全年目标任务不动摇,千方百计稳定经济增长。

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6亿元,增长2.8%,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目标相比差4.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6%,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的目标相比高于预期目标56.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1%,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的目标相比差8.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亿元,增长6.1%,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目标相比差0.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增长11%,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同比增长3%目标相比高于预期目标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1元,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83元,增长7%,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8.5%的目标相比差3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接待游客96.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7亿元,分别增长6%、6.1%,均超额完成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定的分别同比增长5.5%的目标。

初审认为,2024年上半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县委安排,围绕“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紧扣县委工作思路,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振兴、优生态、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从全面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持续发力加快基础建设;毫不动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等五个方面入手,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出的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措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体安排可行。我委建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提交的《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要完全实现全年预期目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农业生产增速趋缓。二是工业价格指数持续上涨。三是服务业增长乏力。四是社消零承压前行。五是建筑业后劲不足。六是两项收入增长压力较大。七是地灾频发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聚焦项目支撑,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项目建设,按年初目标继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5亿元。落实好县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有效推进项目工程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困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毛尔盖水光互补项目如期完工,大力推进省道446、447线提升改造,城市品质综合提升等10个续建项目,实施好新开工的沙石多镇市政供水、卡龙镇市政基础设施等7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要件办理,有序开展相关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有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强化生态特色,发挥优势,实现产业增效

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发挥优势加强生态保护,夯实发展基础。不断提升生态治理效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好具体措施;聚焦中央、省督导反馈问题,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按期销号。加大对县域内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强化特色生态农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确保全年粮食播面稳定在9.14万亩以上,粮食产量在1.86万吨以上,蔬菜、食用菌、水果产量超额完成年初任务,猪、牛、羊、禽出栏超额完成年初任务。加快推进11个农业产业项目、全力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结合黑水实际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有力推进绿色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对毛尔盖等24座电站跟踪调度,争取发电指标,有效减轻“弃水”“窝电”现象,推动企业满产增效。加力推进毛尔盖水光互补、中小微园区标准厂房(牦牛绒二期)建设,护航本土企业发展,加大重点企业的帮助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企业提产增效,培育好规上工业企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力,帮助企业升规升限,培育新的支撑点,有效促进经济稳步增长。

三、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选商引商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围绕省州县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提升开放水平。创造一个宽松的营商环境,坚持“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原则,为招商提供服务。建立和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创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实行线上、线下一站式招商服务,促进项目与资本的有效对接;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针对投资企业比较关心、关切的一些堵点、痛点、难点,形成务实、管用、能落地、能执行的好措施、好政策,让投资者看到诚意,让外界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招商信息;吸引一批投资拉动大、见效快,有利于促进黑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质项目,增强黑水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突出黑水特色,做优做强黑水旅游业

充分挖掘黑水旅游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从自然景观、民俗文化、传统美食等方面入手,提炼黑水旅游特色,根据黑水自身的文化传统,举办各种节庆活动、民俗表演、手工艺展览等,通过举办特色活动吸引游客,让游客深入体验本地文化,增加旅游的趣味性和参与性;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确保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周到、热情的服务,从而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加强黑水旅游营销,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展示黑水旅游资源、线路推荐、特色活动等信息,并提供在线预订服务。扩大与旅游平台合作,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发布精美的图片、视频和文字内容,吸引用户的关注和分享。通过“走出去”主动宣传推荐黑水旅游,扩大销售渠道;加强与周边地区、旅行社、旅游媒体等进行合作,共同推广旅游资源,积极参加各类旅游展览和推介会,展示黑水旅游的特色和优势,拓展客源市场。

五、聚焦民生保障,高质量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提升医疗水平,严格落实片区联系制度,健全分级诊疗机制,优化转诊渠道,整合优化医疗资源,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落实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持续做好稳岗就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建成1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村和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统筹好、整合好浙江对口支援、省内对口帮扶、托底性帮扶、“组团式”帮扶等多方力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黑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财政

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受欧涛县长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我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916万元。与2023年9月26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113万元相比,增加31803万元,增长22.38%。2023年总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的具体构成为: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7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5万元相比,增加1467万元,增长17.25%,与上年决算数8125万元相比,增加1847万元,增长22.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66万元,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税收收入5528万元相比,增加153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906万元,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非税收入2977万元相比,减少71万元。二是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1450万元。三是上年结转结余3300万元,为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四是调入资金3万元,主要从政府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万元。五是债券转贷收入2168万元,为2023年再融资债券资金。六是上年超收收入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8万元安排在当年使用。七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471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916万元。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13万元相比,增加31803万元,增长22.38%。具体构成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4234万元。二是上解支出3402万元。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支出2168万元。四是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万元。五是结转下年资金1264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万元,结转下年12645万元(按规定应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2023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3年总决算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827万元(本级收入5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246万元),与2023年9月26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59万元相比,增加1168万元,增长7.01%;与上年决算数8373万元相比,增加9454万元,增长112.91%,其中:县本级收入58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万元相比,增加471万元,增长428.18%,与上年决算数564万元相比,增加17万元,增长3.01%;上级补助收入17246万元,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49万元相比,增加697万元,增长4.21%,与上年决算数7809万元相比,增加9437万元,增长120.8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7827万元。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659万元相比,增加1168万元,增长7.01%;与上年决算数8373万元相比,增加9454万元,增长112.91%,其中:县本级支出61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10万元相比,增加500万元,增长454.55%,与上年决算支出数1045万元相比,减少435万元,下降41.63%;上级补助支出1721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7328万元相比,增加9889万元,增长134.95%。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827万元,支出17813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年终结余11万元,总体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因我县3家县属国有企业(县粮食储备库、三奥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家长期处于亏损状态,1家经营收支持平,无经营利润,县属国有企业无利润上缴,县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为零,1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收入总量为1万元,与2023年9月2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数1万元持平。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无结余资金,2023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系统核定,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05万元。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未作调整,因此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10077万元相比,减少8072万元,下降80.10%。与上年决算数8906万元相比,减少6901万元,下降77.49%。

省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系统核定,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支出为2005万元。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未作调整,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10077万元相比、减少8072万元、下降80.10%,与上年决算数8906万元相比、减少6901万元,下降77.49%。

(五)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3591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74万元,专项债券22345.4万元。负债未突破省下达我县2023年债务限额,政府负债在合理可控范围。

二、2024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和“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财政工作平稳安全运行。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30万元、同比增加40564万元、增长34.2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同比增加531万元、增长11.03%,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4613万元、同比增加31004万元、增长29.92%,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5062万元,上年结余1264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69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30万元,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96030万元相比,增加63100万元,增长65.71%。具体构成为:一是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同比增加531万元、增长11.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2%,非税收入完成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6%。二是到位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4613万元。三是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5062万元。四是上年结余12645万元。五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69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96030万元的84.84%。重点保障教育、文化、社保、公共卫生、地灾防治等民生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13万元、国防支出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07万元、教育支出91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61万元、农林水支出215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82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4万元、自然资源气象等支出1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49万元、其他支出109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及执行情况

1.2024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9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300万元的173%。其中:县本级收入完成3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40万元,其他调入资金247万元。

2.2024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19万元,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300万元相比,增加219万元,增长7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2024年上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50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2634万元的39.86%。

2.2024年上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0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2634万元的39.8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2024年上半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

2.2024年上半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支出。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3591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74万元,专项债券22345.4万元。截至6月30日,我县政府债务余额3586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24万元,专项债券22345.4万元。政府负债未突破省下达我县债务限额,政府负债在合理可控范围。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资金监管

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财政措施,按照“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结构、防风险”序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加强各项预算指标执行管理。

1.抓好国库管理,规范支付行为。准确研判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警信息,定期通报违规办理资金支付情况和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增强动态监控结果应用效果。上半年,累计分配下达直达资金35941万元,支出8636万元,支出进度24%。处理监控系统预警信息149条。

2.抓好财评管控,强化预算管理。密切关注政府重点项目,积极做好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强化项目评审、财务决算工作,加强资金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截至6月底,已完成涉及自然灾害治理、乡镇干部周转房、农村安全饮水、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预算评审项目60个,送审金额16611.99万元,审定金额15910.73万元,审减金额701.26万元,审减率4.22%。完成竣工财务决算项目44个。

3.抓好采购监管,注重质效双收。抓实政府采购监管,科学编制采购预算、规范采购流程,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4个,预算资金7432.63万元,实际采购资金7075.18万元,节约资金357.45万元,节约率4.81%。立足财政职责,结合2023年对企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结果,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内容,并加强政策性粮油储备、补贴和轮换工作的监管。截至6月底,开展县级储备粮油轮出、轮入询价1次,开展粮油入库、出库验收2次,及时拨付州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20.34万元。

4.抓好统筹协调,强化重点保障。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优先顺序,加强对“三保”执行情况研判分析,防范支付风险。上半年,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支出8495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25万元、农林水支出34800万元,交通支出4741万元。

(二)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系列部署,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统一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依法理财、管财和治财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财经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启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等工作。

(三)深耕绩效管理,抓实绩效评价

紧扣全省财政绩效更加凸显目标,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预算绩效作为财政管理的“底线”,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将全县74个预算单位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单位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二是严格公开公示制度。按照绩效信息公开要求,及时组织74个预算单位将2024年特定类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随同部门预算同步公开。三是制定完善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考评细则。四是督促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完成2023年度省州县抽评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

四、存在的困难

上半年以来,我县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支撑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落地落实。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我县财力薄弱,是典型的上级补助收入占据优势大县,90%以上靠上级补助收入,产业结构不合理,财源单一且匮乏,财政增收税源主要以电力企业的税收为主。

(二)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县级政府从事社会管理的事务不断增多,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逐步扩大,各项刚性支出快速增加,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尽管当前保工资的压力基本消除,但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仍然巨大。而且很多由县级实施的公共服务及为民办实事项目、救灾、环保等应急事项,没有相应预算或预算不足,无法满足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同时,我县在交通、市政、旅游、水利、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项目及专项业务所需资金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

(三)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单位资金拨付滞后,财政政策促进民生改善等作用没有充分彰显。

五、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县人大常委会:下半年,我们将抢抓各项财政政策机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的统筹与调控,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力争如期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做好“收入、支出、监督、赋能”四篇文章,为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多担当、多贡献。

(一)做好收入文章,培育拓展财政增收渠道。一是加大财税协调,进一步加强税源培植同时加强税源监管,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全年县级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抢抓“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争取重大机遇,协同各行业部门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储备、项目前期、项目建管、资金使用各环节工作,形成联动合力,积极向省、州汇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落地,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做好支出文章,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继续实行“有保有压”支出原则,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确保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等民生支出,确保重点工程和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

(三)做好监管文章,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职责,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人员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为切入点,切实将绩效管理贯穿于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力求预算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四)做好赋能文章,提升财政队伍能力水平。完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财政人才培养体系,聚焦人才培育需求,整合培训资源,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方式,综合运用沟通交流、跟岗锻炼、专业培训、理论补缺等措施,让全县财务人员在实践锻炼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不断提升全县财政系统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坚定信仰、对党忠诚,全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保本色”的财政系统队伍。

黑水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对《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财政

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我委对县人民政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916万元。与2023年9月26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113万元相比,增加31803万元,增长22.38%。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916万元。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13万元相比,增加31803万元,增长22.38%。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3年总决算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827万元(本级收入5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246万元),与2023年9月26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59万元相比,增加1168万元,增长7.01%;与上年决算数8373万元相比,增加9454万元,增长112.91%。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813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年终结余11万元,总支出17827万元,总体实现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现有县属国有企业3个,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县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为零,1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与2023年9月2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数1万元持平。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无结余资金,2023年实现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05万元。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未作调整,因此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10077万元相比,减少8072万元,下降80.10%。与上年决算数8906万元相比,减少6901万元,下降77.49%。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决算支出为2005万元。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未作调整,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30万元,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96030万元相比,增加63100万元,增长65.71%。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43万元,(税收收入完成3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32%,非税收入完成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69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96030万元的84.8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及执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9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300万元的173%。2024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19万元,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300万元相比,增加219万元,增长7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50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2634万元的39.86%。2024年上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0万元,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2634万元的39.8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现有县属国有企业3个,2024年上半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实现支出。

我委认为:2023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有关要求,勇于创新、攻坚克难,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县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024年上半年,县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中央、省、州相关经济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和“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财政工作平稳安全运行。我委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同意《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财政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

为切实做好下半年财政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可持续增收财源,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开展税源清查,依法征收,强化税收征管,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加大力度向上级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协同各行业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等工作,形成联动合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实行“有保有压”支出原则,确保民生支出,确保重点工程和办实事项目顺利推进。增强预算约束性,严肃推进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加强绩效预算管理,将预算执行进度、支出绩效等情况严格纳入综合考评,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优化支出结构。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职责,加大对各单位的财会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和财税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精准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张业全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黑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县人民政府提交的《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批准黑水县2023年财政决算。

黑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受欧涛县长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要求,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4年3月26日至6月18日对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独立核算机构144个(较2022年末的141个增加3个),年末实有人数共计2951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开支人数,较2022年2986人减少35人),其中:在职人员2948人(行政人员98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3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634人);离休人员3人。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预算批复下达情况 

2023年1月,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4,374.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920.00万元;上年结余2,00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4,374.00万元。收支平衡。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10.00万元。收支平衡。

2023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0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上划。

(二)财政预算调整

2023年9月26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黑水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2023年10月17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关于批准黑水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9月,根据1月至8月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收入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42,113.00万元,与年初预算84,374.00万元相比增加57,739.00万元,增长率68.43%。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0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未变化;上级补助收入121,117.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49,197.00万元,增长率68.41%;上年结余3,3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296.00万元,增长率64.67%;新增债务转贷收入2,168.00万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2,308.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363.00万元,增长率为18.66%;新增地方援建资金收入4,715.00万元。

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2,113.00万元,较年初预算84,374.00万元增加支出57,739.00万元,增长率68.43%。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204.00万元,与年初预算84,374.00万元相比增加53,830.00万元,增长率63.80%;新增上解上级支出3,909.00万元(体制上解支出2,309.00万元,专项上解1,600.00万元)。

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11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13.0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9月,根据1月至8月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收入情况对预算进行调整,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59.00万元,与年初预算110.00万元相比增加16,549.00万元。其中:新增上级补助收入549万元(主要是增加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451.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93.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5.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6,000.00万元(包括2023年提前批第一次新增专项债券6,000.00万元,2023年提前批第二次新增专项债券4,000.00万元;2023年提前批第三次新增专项债券6,000.00万元。

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6,659.00万元,较年初预算110.00万元相比增加16,549.00万元。其中:新增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352.00万元;新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93.00万元;债券付息104.00万元;新增其他基金支出16,000.00万元(2023年提前批第一次专项债券支出6,000.00万元、2023年提前批第二次专项债券支出4,000.00万元,均用于黑水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提前批第三次专项债券支出6.000.00万元,用于黑水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65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659.00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3年9月,根据1月至8月实际收入情况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00万元。

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收支平衡。

(三)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按照上级下发的统一决算系统、财政总决算表编制说明,按时完成财政总决算报表录入和审核并及时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916.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72.00万元(税收收入完成7,066.0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90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1,450.00万元(返还性收入-177.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9,26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36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0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168.00万元;其他资金调入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8.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4,715.00万元。

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3,916.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234.00万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1,413.0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475.0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5,099.0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4,660.0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9,459.00万元,对企业补助259.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41.0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99.0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505.00万元,其他支出32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02.00万元(体制上解支出2,309.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093.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68.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00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的支出)12,64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7,827.0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203.0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89.0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相关收入543.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7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4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37.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收入1.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相关收入3.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458.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000.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7,827.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81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00万元、农林水支出543.00万元、其他支出16,47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0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71.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58.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1.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全县共有县属国有企业3个:黑水县粮食储备库、三奥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黑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预算数)收入1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4.社保基金决算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已上划。

5.黑水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末,全县资产类合计3,189.00万元(国库存款2,180.00万元,股权投资1,009.00万元),负债类合计25,804.00万元(其中:与上级往来-13,153.00万元、其他应付款1,908.00万元、应付利息1,13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0.00万元、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34,969.00万元),净资产类合计-22,615.00万元(其中:累计盈余-24,086.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7.00万元、预算周转金4.00万元)。

(四)国库库款情况

根据2023年黑水县地方财政国库库款情况月报,核对分析2023年财政月末库款余额相对水平。5月、9月、12月低于0.3,其余月份均在0.3和0.8合理区间范围内。

(五)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年初政府债券余额19,91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74.00万元,专项债券6,345.40万元。

2023年新增再融资债券2,168.00万元,用于偿还2023年到期债务。新增专项债券16,000.00万元,其中:2023年1月新增专项债券6,000.00万元、2023年4月新增专项债券4,000.00万元用于黑水县省级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5月新增专项债券6,000.00万元用于黑水县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23年偿还到期债务2,168.00万元,其中:偿还2016年7年期一般债券650.00万元;偿还2018年5年期一般债券1,168.00万元;偿还2018年5年期再融资债券35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水县政府债务余额35,919.40万元(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574.00万元;专项债券22,345.40万元。

(六)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情况

2023年年初存量资金结转566.00万元。

2023年,县财政局对财政专项资金和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在全县182个支出项目中清理收回专项资金7,605.00万元;从各预算部门清收存量资金1,800.00万元。

盘活存量资金8,063.00万元,其中:全县超安排部分支出1,517.00万元;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利息及费用支出458.00万元;当年资金超安排部分支出592.00万元;专项上解必安排部分支出5,496.00万元。

2023年底存量资金结存资金1,908.00万元。

(七)国有资产资源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新增、处理情况

(1)黑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均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登记,该平台由县财政局监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有固定资产110,963.5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6,224.56万元、通用设备21,809.42万元、专用设备9,394.59万元、文物及陈列品56.55万元、图书档案217.26万元、家用家具3,261.15万元);无形资产403.29万元,合计111,366.82万元。

2023年新增固定资产3,974.19万元;报废固定资产2,218.31万元;盘活固定资产2,003.75万元,车辆3辆,房屋4处,一般设施设备266个。

2023年处置老旧小区改造门窗共计22.46吨,残值收入2.90万元。

(2)根据政企分开,县财政局将部分经营性资产交由黑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以下简称:县国投公司)。

县国投公司管理经营性资产总额39,523.21万元。其中:铺面资产总额4,383.95万元、其他经营性资产35,139.26万元。

2023年有166个承租人承租国有经营性资产(145个铺面、3栋房子、17间房间、摊位36个、库房14个),应收212.28万元,实际收到201.28万元,未缴11万元(为2023年黑水迎宾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的租金未交<芦花镇西街69号>合同约定租期为2003-01-28至2043-01-27,期限40年,年租金11万元)。

2023年有15个经营性资产未出租,包括:驻蓉办3101-3118号1层楼未出租(9间房)、库房未出租8个、芦花新天地23号附11号1楼、23号附9号1楼、23号附9号2楼、23号附10号1楼、23号附10号2楼、23号附19号1楼。

2023年县国投公司管理经营性资产收入221.67万元,其中:铺面租金收入201.28万元、停车场收入20.39万元。

2.国有资源获取收入情况

2023年,县国投公司营运的2家砂石加工点完成砂石销售收入2,095.00万元,其中:晴朗乡达盖村砂石加工点销售收入905.00万元;罗坝街砂石加工点销售收入1,190.00万元。

(八)2023年增发特别国债资金情况

全县增发特别国债资金18,858.00万元、用于地灾防治项目25个(其中:地灾综合治理项目24个13,743.00万元、避险搬迁项目1个1018户5,115.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已开工项目0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5个。用款单位实际使用129.60万元。

(九)暂付款清理消化情况

2023年初,县财政存量暂付款0万元,2023年新增0万元,清理化解0万元。

(十)拖欠企业账款情况

截至2024年5月20日,共清理拖欠企业欠款728笔,涉及金额24,522.89万元,其中:服务479笔6,249.47万元、工程196笔16,293.77万元;货物53笔1,979.65万元。

664笔欠款已清偿完毕,清偿金额9,595.77万元;5笔欠款部分清偿,涉及金额1,614.58万元,已清偿442.45万元,剩余1,172.13万元未清偿;59笔欠款未清偿,涉及13,312.54万元。

截至5月20日,共有14,484.67万元企业欠款暂未清偿(均为单笔50万元以上欠款)。

(十一)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自然灾害情况

2021年初,中央、省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年初结转0万元,2021年至2023年收到预算指标9,683.40万元、下达预算指标9,683.40万元,财政部门实际拨付9,660.45万元,用款单位实际使用9,355.06万元,截至2024年3月底结存305.39万元,结存在主管部门305.39万元、结存在项目单位0万元;结存资金中,0万元为2022年资金、305.39万元为2021年及以前年度资金。

2021年初,中央、省委应急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年初结转0万元,2021年至2023年收到预算指标1,076.70万元、下达预算指标1,076.70万元,财政部门实际拨付1,076.70万元,用款单位实际使用1,062.91万元,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统筹使用13.79万元。

(十二)上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就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作了整改:

1.地灾项目质保金未及时上交代管账户、涉及金额235.72万元。

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在县本级财政收入吃紧的前提下、未按要求应收未收城市建设配套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情况。

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县国投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不规范、台账基数不清。

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商铺私下转租。

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财政部门对标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紧扣“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的工作思想。聚焦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安全稳定、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等各领域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努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

2023年年初,县财政部门将预算按功能及经济科目全部下达至各预算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定期清理存量资金、对需要增加的专项资金和无法执行的项目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但是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财政部门还存在库款保障水平过低、国有资产出租纠纷,超范围使用地质灾害资金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库款保障水平过低

全县库款保障水平5月的百分比为0.2、9月的百分比为0.1、12月的百分比为0.1,低于财政部规定的关于库款保障水平的合理区间。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2020年加强地方库款管理和保障工资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20〕4号)中“根据今年实际情况,将2020年库款保障水平的合理区间从0.4--0.8调整为0.3--0.8”、《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两年行动的通知》(川财库〔2020〕11号)中“着力解决县级财政库款管理不严格、支付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防止库款运行的潜在风险变成现实风险,防止小风险因处置不当变成大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的规定。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库款管理工作,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将本地区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有效防范支付风险。

(二)国有资产资源方面

1.出租方和承租方房租纠纷602.44万元

黑水迎宾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芦花镇西街69号)欠付2023年房屋租金11万元,经县国投公司多次催缴,承租方仍不愿意交,现正在起诉阶段。

黑水康鑫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鑫公司)承租经营长河坝色湾藏香猪食品加工基地,用地面积23283.93平方米,建筑面积7740.63平方米,涉及资产1,924.67万元。租赁期2020年10月至2030年9月,其中: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租金全免,2022年4月至2023年10月租金减免50%,每年按政府总投资的3%计算租金,其余年份按照政府总投资的6%计算。截至2024年5月,康鑫公司欠付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租金149.16万元。现康鑫公司表示无力承担租金。

康鑫公司承租扎窝镇西厘村2019年浙江对口援建黑水县推动特色产业发展黑水县冷鲜肉加工建设项目资产1,408.09万元和黑水县屠宰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产359.93万元,出租金额为政府总投资的6%,计106.08万元/年,租赁期2020年10月至2030年9月30日。康鑫公司欠付2020年10月至2024年4月共43个月租金380.12万元。康鑫公司表示无力承担租金。

黑水县泽禾农牧业有限公司承租色尔古镇麻都社区黑水县凤尾鸡产业基地加工厂,面积274㎡,涉及资产104.19万元,租赁期2021年—2030年,共10年。租金每年3.13万元,黑水县泽禾农牧业有限公司欠付2022年至2023年租金6.26万元,泽禾公司要求退还资产,解除协议。目前县国投公司正在走法律程序,要求泽禾公司赔偿违约损失。

黑水县益和农牧业有限公司承租扎窝镇罗尔坝村黑水县色湾藏香猪扩繁场建设项目6栋建筑,涉及资产900.82万元,租赁期2021年11月至2030年11月,租金每年27.95元,黑水县益和农牧业有限公司欠付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2年租金55.90万元。该租赁原出租方为县科农牧局,后县科农牧局将资产移交县国投公司,目前黑水县益和农牧业有限公司以不同意变更协议主体,同时无力承担租金为由,拒接支付2021年至2023年租金。截至目前还未解决。

以上不符合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责令县国投公司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积极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快处理,挽回损失,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县国投公司的资产管理不规范

(1)资产未登记入账

经审计,发现黑水县正街47号、49号、56号、80号、82号、123号共6间,彩林路204号、204号附1号和附2号共3间,西街4号、6号、8号、51号共4间,南街28号-77号武装部铺面22间,共计35间铺面未登记入账。

以上行为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十二条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但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可供取得、也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当期费用。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责令县国投公司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要求及时将资产登记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资产出租的面积和资产登记台账不一致

县国投公司资产台账登记南街121号面积1452.3平方米,铺面租金收取登记表记录南街121号面积3191.05平方米;资产台账登记色尔古镇宾馆1240平方米、铺面租金收取登记表记录色尔古镇宾馆1074.58平方米;资产台账登记西街迎宾宾馆4396.3平方米,铺面租金收取登记表记录西街迎宾宾馆面积3376.25平方米。

(3)资产已拆除、未及时下账,涉及资产35.07万元

黑水县芦花镇原政协团结路6间铺面、1间住房(院内)已于2023年以前拆除,但县国投公司资产台账为下账,仍登记资产35.07万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等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要求。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责令县国投公司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严格会计核算,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4)登记资产产权不明,涉及资产8.27万元

经查阅县国投公司经营性资产台账,黑水县芦花镇西街12号铺面,面积22平方米,价值8.27万元资产产权不明,县国投公司未及时核实。

以上行为不符合《黑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中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销毁、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资产处置及损失财务核销的相关规定申请处置。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责令县国投公司及时将拆除资产下账,对产权不明资产及时核实清楚,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5)国有资产未及时收回439.72万元

芦花镇罗坝街村黑水县500T冷链气调库建设项目,涉及资产439.72万元,县科农牧局将该资产移交国投公司并登记入账。资产移交前,县科农牧局将芦花镇罗坝街村黑水县500T冷链气调库建设资产交付康鑫公司使用,目前康鑫公司不愿退回。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所有权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二百五十八条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责令县国投公司及时将国有资产的使用权收回,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自然灾害方面

1.超范围使用地质灾害救助资金42.55万元

2022年12月,县应急管理局使用2021年地质灾害救助资金支付知木林镇村民何某2022年死亡救助2.00万元;2021年12月,县应急管理局使用生活救助资金开支应急处置费用1.64万元(其中:用于发放西尔镇麻窝村火情和垭口上交通事故现场抢险0.4万元,色尔古镇竹别村河坝火灾出勤人员生活物资0.15万元,芦花镇英博村火情0.95万元,西尔镇麻窝村雷击火灾0.14万元);2021年12月,县应急管理局使用生活救助资金开支“十四五”规划应急咨询项目支出12.00万元;2021年12月县应急管理局使用地质灾害救助资金26.91万元支付自然灾害应急项目建设。

以上行为不符合(阿州财建〔2021〕100号)文件要求。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责令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财政局及时沟通、协调,尽快将超范围使用的资金归垫。

2.未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15.72万元

2021年11月至12月,县应急管理局使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阿州财建〔2021〕100号)发放受灾群众救助13.09万元、发放部分乡镇“7.14”芦花镇泥石流、“7.15”强降雨受灾补助1.10万元、发放部分乡镇5.22冰雹受灾补助1.53万元,均是实物发放,未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以上行为不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应急厅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1〕227号)要求。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学习,强化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县相关规定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五、审计建议

(一)县财政加大对县本级财政收入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等方面进行清理核查,对应收未收项目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加大应收尽收力度,努力增加县本级财政收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二)县国投公司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流程,定期清查盘点,及时查漏补缺,做到资产管理有序,台账登记全面、准确。

(三)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县地质灾害救助资金相关规定执行,查漏补缺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尊敬的永清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审计护航黑水高质量发展。   

黑水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对《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

(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的初审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和农业农村城乡环境保护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结合县人民政府提请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委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初审,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初审认为:《报告》对2023年度县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23年度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我县严格对标州委要求,紧扣全县发展思路,持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努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县财政部门能按规定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审计部门坚持依法审计、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实效,对审计发现存在:黑水县库款保障水平过低;国有资产管理多起出租方和承租方房租纠纷602.44万元;县国投公司的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未登记入账;县国投公司资产出租的面积和资产登记台账不一致;资产已拆除、县国投公司资产台账未及时下账,涉及资产35.07万元;县国投公司登记资产产权不明,涉及资产8.27万元;国有资产未及时收回439.72万元;超范围使用地质灾害救助资金42.55万元;未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15.72万元等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针对下一步工作,审计部门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参考性和可操作性。经初审,我委对《报告》表示满意。

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我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监督机制,切实做到依法监督

县人民政府及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审计监督工作,不断拓宽审计监督的深度与广度,加大审计工作的审查力度与范围。强化监督检查责任,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防范安全管理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向县人大及时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情况,相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及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二、着力整改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刚性

县人民政府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督促限期整改。对一些共性问题要从制度机制层面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发生;对一些个性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管理,切实做到真整实改;对涉及县域经济运行的问题,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实际,科学决策。要充分发挥审计的跟踪监督职能,定期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帮助和指导被审计单位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推动和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三、切实提高站位,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部门要围绕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化预算绩效审计,加强国资管理审计。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进行审计。加大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关系最密切问题的审计力度。强化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揭示查处力度,深刻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进一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体系,注重理论学习同业务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黑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受欧涛县长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概况

黑水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革命老区,境内居住着藏、羌、回、汉等多个民族,其中藏族占93%,是典型的藏族聚居区,长期以来,不同的民族文化在此交融发展、兼收并蓄,沉淀了众多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手工技艺、特色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目前,我县有各级非遗项目140项。其中,“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民歌”2项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圈德迪”“穷多卜”“碉楼营造技艺”等5项列入省级保护名录,“达古冰川的形成”“黑水锅庄”等51项列入州级保护名录,“猩猩的故事”“卓日(口弦)”等82项列入县级保护名录。全县共有非遗传承人104名,其中,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名(已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1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87名。全县共有非遗传承基地9个,其中,省级非遗体验基地2个,县级非遗工坊7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扎实开展非遗的普查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成立非遗保护领导小组,加强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负责各级非遗项目申报以及非遗挖掘、整理、研究、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探索建立了非遗保护工作制度、传承人评估制度,并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非遗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有效推进普查申报和支持扶持工作。先后开展7批非遗普查申报工作,已公布3批县级非遗项目和4批县级非遗传承人。对5个代表性项目通过拍摄影音资料等方式进行记录。利用省、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专项补助资金,对省、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补助和扶持,加强老艺人、老匠人传承积极性。

(三)深入开展宣传展示活动。我县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非遗的宣传,《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民歌》等节目在央视、川台播出。每年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演主题活动。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活动。广泛开展非遗主题节庆活动,传统锅庄汇演、非遗活态展示等活动深受群众喜爱。积极推进非遗走出去,近年来先后参加四川成都国际非遗节、阿坝州州庆非遗展、阿坝州文旅大会非遗展等,不断扩大我县非遗的对外影响。

(四)积极探索开发利用路径。随着黑水旅游业迅猛发展,按照“文旅结合、旅以文兴、文以旅传”的思路,坚持把文化产业作为旅游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深入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坚持“旅游搭台、文化唱戏”,以“冰川彩林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庆为平台,将“非遗”文化融入舞台艺术,先后组织举办了“传统手工技艺展演”“原生态锅庄汇演”“书法摄影暨非遗活态展”等文化活动,通过旅游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展示我县特有的非遗文化,有效提升黑水文化旅游魅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关注效应。二是开发文化旅游商品,组织开展传统手工技艺培训,开设唐卡绘画、藏靴制作、传统金银首饰制作、咂酒酿制、花腰带编织、黑水传统藏族服饰制作等系列专项培训,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让群众靠传统手工艺增加收入,用非遗文化推动脱贫攻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文化保护意识薄弱。部分干部群众对民族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民族文化的保护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不高。同时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在电视、电影、网络等新媒体文化形式冲击下,当代青年自觉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意识还不够。

(二)技艺传承人才缺乏。我县非遗目前主要通过“以师带徒”的形式传承,受经济收入、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因素影响,最终能坚持下来不多,有所成就的更少。如金属制作技艺、藏靴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都是老一辈在坚守,后继乏人的困境越来越明显。一些非遗项目靠子承父业的模式,才得以延续,但愿意钻研的下一代也逐渐减少。一些传统舞蹈、传统音乐和民俗类非遗项目,因目前很难产生经济效益,传承的问题更加突出。如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民歌等歌舞类项目一年甚至几年演出一次,演出人员年龄老化,青年人参与的很少。

(三)阵地建设滞后。我县非遗资源较为丰富,但是都散落在全县各乡镇,但县城作为黑水县的中心和游客的集散地,缺少一个综合性的展馆,不利于市民特别是外地游客全面了解我县的非遗项目,除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等少数几项外,大部分项目还是“藏在深闺无人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同时,依托电视台、门户网站、短信等有效载体,普及民族文化保护知识,增强群众对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自觉性,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在全县中小学校开设“民族文化”传承培训班,让民族文化遗产成为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的“新元素”。

(二)加大挖掘保护力度。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民族文化的普查、登记等工作,建立民族文化档案资料数据库,完善传承管理机制,做好传承地、传承人的保护以及民间艺术的传承培训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力度,使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且处于濒危状态的民族文化、历史遗迹得到有效保护。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具有地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等传承活动场所。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大对民族文化传承艺人的扶持、保护与培养力度。在加大投入的同时,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中来。

县人大常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不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保护工作,持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大力培养非遗传承人,赓续非遗文化薪火,促进我县非遗传承和保护高质量发展。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调研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泽里措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泽里措为组长,县人大教科文卫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霞和副主任委员陈忠林、委员南卡生、张映林、常委会组成人员武媛媛为成员的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工作调研组。7月8日至7月12日,调研组先后实地走访了西尔镇阿吉拉姆牛羊毛手工纺织工坊、木苏镇穆嵘藏香制作坊、知木林镇阿尔麦多声部民歌保护传承协会。通过实地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加强统筹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非遗的普查申报和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黑水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革命老区,境内居住着藏、羌、回、汉等多个民族,其中藏族占93%。长期以来,不同的民族文化在此交融发展、兼收并蓄,沉淀了众多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手工技艺、特色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

截至目前,我县有各级非遗项目140项。其中,“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民歌”2项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圈德迪”“穷多卜”“碉楼营造技艺”等5项列入省级保护名录,“达古冰川的形成”“黑水锅庄”等51项列入州级保护名录,“猩猩的故事”“卓日(口弦)”等82项列入县级保护名录。全县共有非遗传承人104名,其中,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名(已故),省级6名,州级11名,县级87名。全县共有非遗传承基地9个,其中,省级非遗体验基地2个,县级非遗工坊7个。

(一)重机制,不断完善保护传承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黑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县文体旅局设立文物非遗股,负责各级非遗项目申报以及非遗挖掘、整理、研究、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二是探索建立了非遗保护工作制度、传承人评估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夯基础,加强非遗传承基地的建设。一是建成了卡斯达温传习所、阿尔麦多声部传习所、阿吉拉姆民间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穆嵘藏香非遗工坊等。二是开展非遗进校园。在全县16所中小学、幼儿园中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动,为非遗的传承发展提供了载体。

(三)强传承,加强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培养。一是建立了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名录。近年来,先后开展7批非遗普查申报工作,已公布3批县级非遗项目和4批县级非遗传承人。对5个代表性项目通过拍摄影音资料等方式进行记录。二是对省、州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补助和扶持。利用中央、省、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专项补助资金,持续增强非遗传承后劲。统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计划用15万元采购阿尔麦多声部民歌演出服饰,目前已经挂网招标,提高了老艺人的传承积极性。

(四)促推介,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一是搭建展示平台。通过建立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非遗的宣传,《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民歌》等节目在央视、川台播出。每年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演主题活动。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活动。参加四川成都国际非遗节、阿坝州州庆非遗展、阿坝州文旅大会非遗展等,不断扩大我县非遗的对外影响。二是坚持“旅游搭台、文化唱戏”,以“冰川彩林节”“乡村文化旅游节”等旅游节庆为平台,将“非遗”文化融入舞台艺术,先后组织举办了“传统手工技艺展演”“原生态锅庄汇演”“书法摄影暨非遗活态展”等文化活动,通过旅游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展示我县特有的非遗文化,有效提升黑水文化旅游魅力。三是开发文化旅游商品,组织开展传统手工技艺培训,开设唐卡绘画、藏靴制作、传统金银首饰制作、咂酒酿制、藏香制作、花腰带编织、黑水传统藏族服饰制作等系列专项培训,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让群众靠传统手工艺增加收入,用非遗文化助推乡村振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遗保护传承宣传力度不够。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乡镇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干部群众对非遗“一法一例”及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知晓率不高。非遗项目对外交流展示缺乏整体规划,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现象。比如:卡斯达温舞、阿尔麦多声部等,对外展示低端化,进入新媒体展示平台力度不够。

(二)非遗保护专项经费落实不到位。非遗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除国家、省、州每年一次性分别给予本级传承人补助10000、6000、3000元外(2023年合计补助6.9万元,今年州补助资金3.3万已到位),我县财政未依法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传承人补助也未列入预算;非遗工作的开展主要依靠文体旅局的办公经费支持,经费落实不到位影响了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开展。

(三)非遗传承人保护机制不够完善。非遗文化作为一种“活态文化”,目前我县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传承仍然处在口传心授、自觉自愿的状态,传承时间长、见效慢,年轻人对其兴趣不高,参与意愿不强。同时传承补助和生活补贴有限,为了生计,年轻人师承学艺的积极性不高,专职从事非遗传承不太现实。随着现有老艺人年龄增长和故去,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乏人、濒危失传,优秀传承人的培养显得尤为迫切。

(四)品牌打造和文旅融合有待推进。非遗的系统性保护是基于人民生活基础上的保护,需要在历史和现实交汇中得到传承和发展。我县的“花腰带编织、传统藏族服饰”等既传统又时尚。穆荣藏香走出国门,远销墨西哥等地,我县的这些非遗既是文化又是产业,但这些非遗品牌没有得到很好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生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不高,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卡斯达温舞和阿尔麦多声部民歌等非遗产品与市场关联度不高,非遗+旅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等有效融合也有待推进,尚未形成一定的产业优势和规模,未能做大做强,形成独具影响力的非遗产品和服务品牌。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非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一地三县六区”的建设和黑水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广泛开展非遗保护宣传教育。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非遗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抓好非遗“一法一例”的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扩大非遗保护在基层和群众中的认知度。积极推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充分利用“非遗日”、彩林节、送文化下乡等重要节点,展示非遗项目,加大对非遗项目的文艺创作,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大力宣传褒扬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努力形成全社会主动参与保护的文化自觉。

(二)大力强化队伍建设和传承人培养。非遗工作不只是保护传承人,非遗管理人员队伍对非遗工作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逐步建立健全完善非遗保护机构,优化非遗保护工作队伍专业人才结构,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常态机制。要增强保护传承能力,针对保护传承人后继乏人的现状,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传承奖励制度,县人民政府设立专项传承补贴,帮助广泛挖掘培养传承人后备人选,支持传承人通过授课、师带徒等方式培养接班人,为非遗传承提供良好条件。

(三)加大非遗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保障。随着国家对非遗传承保护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非遗展示区、非遗调研收集、项目申报评审交流及培训、创作、传承等必要工作的开展和运作。要制定保护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加大非遗保护传承资金的多元投入。培育扶持以非遗保护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和民间组织,给予政策性资金倾斜和扶持,提高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积极性。

(四)努力推进非遗与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及文旅融合发展。抓住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高质量发展契机,切实发挥好传习所(点)和传承人的作用,着力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用旅游反哺非遗保护与传承,促进旅游和非遗保护传承的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非遗资源的挖掘、收集、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和宣传推介,为旅游产业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内生动力。坚持文化自信,让丰富的非遗实践回归社区、回归乡村、回归生活,在千家万户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成为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和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的生动实践。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苟松杰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黑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汇报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为民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努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服务保障黑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黑水检察力量。

一、坚持为中心大局服务,全力保障黑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作为司法办案切入点,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截止6月30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8人(电信网络诈骗2件7人、非法经营1件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件24人,经审查,起诉8件9人,不起诉7件7人,正在办理8件8人。

“检察护企”保障营商环境。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见成效。一是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检察护企”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和相关精神,结合黑水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召开“检察护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调查问卷》25份,收集企业建议和诉求25条;三是与行政监管单位召开推进会,排查“空壳公司”、对涉企案件开展“挂案”清理、对涉企案件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进行筛查,落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始终坚持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联合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在“6.26”等重要节点以拉横幅、发传单、开展知识竞赛、演讲等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全民知毒、识毒、禁毒的良好氛围;依托“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基地,以“小手拉大手”送法进校园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宣传工作。今年来,开展各类宣传10余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受众群众2000人次,着力提高群众对禁毒知识的知晓率和拒毒防毒意识。

二、坚持为民司法,更好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民生无小事,“小案”也要用心办。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两卡”犯罪等7人,严惩“7.17”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推动完善轻罪治理,对不足新司法解释标准的危险驾驶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交通肇事案件依法不起诉1件1人。

协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牢固树立能动履职意识,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和研究保护等综合履职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围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扎实开展“三联三帮三提升”专项活动,开展送法进校、进乡村各6次,组织6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结对联系3所学校18名贫困学生;强化法治宣传,开展“开学第一课”等宣传10余次,用实际行动做好未成年人的引路人、守护人、筑梦人。

纾解人民群众法结心结。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件,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1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依法为民纾解急难愁盼,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2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辩护律师阅卷14件次;“律检通”系统异地阅卷2件次。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奋力开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篇章

持续发力做优刑事检察。严把案件质量关,推动“侦协办”实质化,深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监督质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依法不起诉7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执行期满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社区矫正存在的异常情况,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3份;完成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好“有质量的数量”与“有数量的质量”相统一。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深化与法院审判调解、执行和解相衔接的检法协作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办理民事执行和解4件;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领域支持起诉11件,协助农民工讨薪21万余元。

积极有为做实行政检察。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行业,开展民生“小专项”行动。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受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

规范提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擦亮“鹤翔兰萨之冰川彩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全面履行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职能。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率100%。

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根基

政治建设凝聚奋进力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采取“集中+自学”形式开展学习,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做到有安排、有内容、有重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2次,分析研判2次,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注重加强对干警基本素质和多能素质的培养,组织人员参加培训103人次。

从严治检深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持续狠抓“三个规定”执行,“逢问必录”成为常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学习违纪违法通报1次,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推进清廉检察建设,依法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发现干警违纪违法情形。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2次,以检察听证促进办案民主决策。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方式监督案件5人次;举办检察开放日1次,让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州县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条,公开法律文书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条。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院将一如既往团结奋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动履职,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水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护航中心大局上有更强担当。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制度自信”的重要体现,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法治思维,始终与县委部署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上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树牢宗旨意识,在坚持司法为民上有更大作为。坚守检察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全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领域、金融领域犯罪,全力保障民生民利和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三)激活发展动力,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突破。积极助力“微网实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立足执法办案切实提高在“四大检察”办案各环节敏锐发现、研究,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不断探寻个案背后潜藏的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办理一案、监督一方、治理一域”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主动以检察建议监督质效融入平安黑水、法治黑水建设,服务保障“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推进我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四)厚植绝对忠诚,在做强法治保障上有更硬实力。坚持政治性与业务性相结合,以更高的政治自觉铸牢政治忠诚。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政治建设,铸牢绝对忠诚之魂。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积极推进政治建设和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一体融合、全程贯通,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会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把代表的关心、期盼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7月24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兰卡他

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客观全面了解掌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根据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卡他任组长,县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和民族宗教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廖进勇,副主任委员杨宝、夏加木为成员的调研组,调研组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佳英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到知木林镇 知木林法庭、达古冰川检察工作室、检察院等乡镇及相关部门,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立足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日益向往,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深化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研究思考,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大局,践行检察初心使命。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检察院以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作为办案切入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8人(电信网络诈骗2件7人、非法经营1件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件24人,经审查,起诉8件9人,不起诉7件7人,正在办理8件8人。二是禁毒工作持续推进。加强了禁毒宣传教育力度,联合县禁毒委成员单位在“6.26”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拉横幅、发传单、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全民知毒、识毒、禁毒的良好氛围;依托“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基地,通过送法进校园等方式针对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开展各类宣传10余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受教育2000余人次。三是着力护航民营企业。扎实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见效,收集企业建议和诉求25条;与行政监管单位召开推进会,排查“空壳公司”,对涉企案件开展“挂案”清理,对涉企案件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进行筛查,落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四是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在办案中积极探索和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等综合履职工作,围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用实际行动做好了未成年人的引路人、守护人、筑梦人,办理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开展送法进校、进乡村各6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10余次。五是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依法办理来信来访3件,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1件,依法为民纾解急难愁盼,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2件,既解“法结”、又解了“心结”。

(二)维护公平,扎实推进法律监督。一是做优刑事检察。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推动“侦协办”实质化,深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依法不起诉7人,对执行期满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3份。二是做强民事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执行和解案件4件,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领域支持起诉案件11件,为农民工讨薪21万余元。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全面深化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受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擦亮“鹤翔兰萨之冰川彩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5件。

(三)提升站位,筑牢检察队伍根基。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采取“集中+自学”形式开展学习,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2次,分析研判2次,做到有安排、有内容、有重点;注重加强对检察干警基本政治素质培养和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03人次。二是加大从严治检,深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狠抓“三个规定”执行,“逢问必录”成为常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片2次,学习违纪违法通报1次,引导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了清廉检察队伍建设。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与政法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不足。

三、工作建议

(一)围绕公正司法,强化法律监督

要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指导,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退回补充侦查后自行消化处理等案件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刑事判决裁定审查机制,加强对审判程序、审判过程的检察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纠正和预防违法行为发生,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办案程序和责任追究制,用制度管人管事,预防冤假错案发生。

(二)完善协调机制,加大打击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切实担负起指控犯罪、证据审查、量刑建议、出庭公诉、监督侦查和审判活动的重要职责,发挥审查起诉工作的职能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严打整治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要加快“智慧公诉”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与诉讼工作的契合点,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提高检察质效,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按照公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大对检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检察人才培养机制,调整充实检察办案力量,针对存在的短板,采取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强化检察业务学习和素质培养,丰富办案人员知识储备,创新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针对检察官年龄偏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加大对青年检察官的培养力度,多培养一些专业化、综合性的检察官,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础,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队伍的廉洁自律教育,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做到依法、公正、高效、清廉,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突出、廉洁奉公的检察队伍。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

2024年7月25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增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让人大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更多地了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列席办法》《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一般邀请各乡镇1至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议题未涉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时,可以不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条 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常委会办公室、人代工委根据常委会本次会议议题,提出列席人大代表建议名单,经常委会领导审定后,由常委会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人大代表本人和人大代表所在单位。

第三条 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应及时根据会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作好审议发言准备。

第四条 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县人大代表,有发言权、建议权等,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列席常委会的人大代表应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县人大代表应按要求准时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审批,先审批后准假。

第七条 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在会议结束后,要把会议的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到周围干部群众中,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第八条 县人大常委会将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情况作为代表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由常委会办公室按人大代表履职补助相关办法给予保障;人大代表所在单位应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供优先履职保障,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代表按时列席会议,并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待遇。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黑水县公民旁听县人民代表大会

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试行)

2024年7月25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我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本县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件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或接受邀请旁听县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以下简称常委会)。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正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第二条  根据会议需要,设立旁听会议制度。

第三条 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邀请公民旁听的人代会和常委会,每次会议邀请各乡镇1至2人旁听,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组织。

第三条 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接受公民申请旁听的人代会和常委会后,于会议召开前七日在向社会公布,公告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旁听人数和申请旁听的方式。

第五条  公民申请旁听,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件于会议举行前五日到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名,由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  常委会办公室应当在会议举行前三日,正式通知被批准旁听会议的公民。公民应按通知要求,签到并入旁听席旁听会议。

第七条  常委会办公室应为旁听会议的公民提供会议有关材料,并为旁听会议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  旁听会议的公民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议纪律,自觉保持会议秩序,如有违反者,会议工作人员可以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劝告,如不听劝告,视其情节,人代会秘书长或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可以劝其离会,必要时取消其旁听会议的资格。

第九条  公民在旁听会议时,不作发言和提问,可以在分组讨论或座谈会上发言,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应收集和整理,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及时送有关单位或部门研究处理。人代会秘书处和常委会办公室也可以组织召开旁听公民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旁听会议的公民的相关补助参照县人大代表履职保障标准执行,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解决。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7月25日)

决定任命:

徐洪华为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张 宇为县人民法院西尔人民法庭庭长

王佑成为县人民法院知木林人民法庭庭长

决定免去:

沈晓冬同志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兴海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晓英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西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 宇同志县人民法院知木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佑成同志县人民法院维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 庆同志黑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在黑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陈永清

(2024年7月25日)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入理解全会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总体目标,以及准确掌握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县乡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要结合实际,切实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努力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

二、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相关部门要聚焦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立足县情实际,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承接用好超长期国债等利好政策,统筹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等。优化经济结构,坚持每月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找准经济增长点,适时调整优化经济策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强化项目储备和招商引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坚持民生所望、施政所向,找准民生关切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民利。推进民生实事,加快推进65个衔接资金项目,抓好5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力推进30件民生实事,重点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强化安全管理,民生实事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找准安全隐患点,紧盯防汛减灾、道路交通、城乡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风险排查化解,为黑水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黑水实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二是贯彻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代表要发挥好相应的作用,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和代表的联系,代表要加强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全过程都要有代表的广泛参与和群众的有序参与,都要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三是县乡人大及人大代表要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善于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凝聚共识,不断汇集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在黑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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