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水县人大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黑委办发〔2002〕15号)、《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黑编发〔2019〕18号)和《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变更黑水县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岗位设置的批复》(黑人社发〔2022〕52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负责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负责组织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份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上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会议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的主任、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
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党的建设。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开展好廉政党课、廉政谈话、干部监督等工作,抓实主体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带好头、做表率。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的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使人大工作与县委决策部署同向、与政府重点工作同步、与群众所思所想同心。
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盯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三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入落实四川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和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邀请乡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学习借鉴议事方法和程序。试点开展以“智慧人大”建设为载体,搭建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纵向联动和横向交流,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合力。
四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服务代表、受代表监督就是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理念,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更好发挥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桥梁纽带的重要作用。加强新任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的培训,提升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推进联络站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深化群众工作,推动开展领导干部人大代表进入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活动。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机关效能,通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树立顾大局、讲正气、抓质量、求效率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大办单位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6名,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人。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行政20人,工勤人员4名,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人。遗属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大代表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万元。人大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54.65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3.37万元增加41.28万元。增长308.75%,原因: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5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5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6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4.65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37万元增加41.28万元,增长308.7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65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13.37万元,增加41.28万元,增长308.7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5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7万元,占总支出6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万元,占总支出16.47%;卫生健康支出3.38万元,占总支出6.18%;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8.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37.7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保险、差旅费等。
2、按本单位的实际功能科目填写,并写出主要用途
A.20101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7.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体检费、差旅费。
B.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C.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D.210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3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E.2101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0.7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F.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体检费。公用经费8.55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
30101基本工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4.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津贴补贴;
30107绩效工资13.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30108养老保险6.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0109职业年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0110行政单位医疗2.63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30111公务员医疗0.7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3011201失业保险0.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和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3011202工伤保险0.08万元,主要用于全体人员工伤保险;
3011203残疾人保险金0.3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
30113住房公积金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30211差旅费8.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出差的住宿、电话费、用车费、出差补助等;
3030701体检费0.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5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2.85万元相比增加5.7万元,增长200%。2023年,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内设机构4委1室。包括有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黑水县人大代表服务中心)、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人大办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0万元,公务用经费8.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差旅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人大公务用车编制数为5辆,实有5辆,其中越野车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服务中心机关人员和差旅费等支出,切实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