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主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2024年重点工作
县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决维护核心、倾力服务中心、坚守为民初心、广泛凝聚人心,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水篇章贡献政协力量。
2024年县政协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培根铸魂上取得新成效;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作出新贡献;三是创建履职品牌,在提升政协工作质效上展现新亮点,持续推动“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同心共建现代化新黑水”专项行动;四是持续双向发力,在广泛凝聚共识上谱写新篇章;五是强化责任担当,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六、其他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行政工勤6名。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30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3人。
政协办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四委一室:机关综合办公室、提案文史学习委员会、民族宗教群团法制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协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7.5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6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8万元。政协办2024年收支预算847.58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846.62万元,增加0.96万元,增加0.1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政协办2024年收入预算84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7.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政协办2024年支出预算84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7.5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协办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47.58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846.62万元,增加0.96万元,增加0.11%。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协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7.58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846.62万元,增加0.96万元,增加0.1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84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67万元、占总支出73.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6万元,占总支出14.03%;卫生健康支出49.48万元,占总支出5.84%;住房保障支出59.48万元,占总支出7.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年预算数84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8万元。
2.按本单位的实际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协事务(02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36.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协事务(02款)政协会议(04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协事务(02款)委员视察(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协事务(02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本年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是公务用车购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79.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4年预算数为39.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34.7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4年预算数14.7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59.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9.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贴、保险等,包括:基本工资151.33万元、津贴补贴162.66万元、奖金76.9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6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34.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78万元、住房公积金59.48万元、离休费19.65万元、退休费0.01万元、生活补助2.80万元、体检费1.6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公用经费114.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包括:办公费13.11万元、水费0.90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2.17万元、会议费1.35万元、培训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2.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协办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9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政协办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95万元较2022年预算120.65万元相比减少5.7万元,减少4.72%,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协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政协办共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5辆。
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预算支出在保障政协办公室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2024年预算编制相对精确、科学合理。一是经费收支有力地推动政协工作的有效开展,按时按量推动目标任务高效完成。其中人员经费649.63万元保障了在职职工26人的工资及五险等费用,保障了26名职工的正常体检费;二是公用经费114.95万元有力地保障履职中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所需,推动了政协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政协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2024年县政协公务用车购置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0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预算公开表(包含)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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