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23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向阿坝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请示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处理。3.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制度。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党的纪律检查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5.会同县委各部委、州县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检查监督。负责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档案工作。7.承办州纪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总编制63名,其中:委机关行政编制25名,工勤5名;纪检组行政23名;巡查办行政编制10。在职人员总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工勤5人,退休人员6人。

县委纪委监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91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4.36万元,占100%。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91.7万元增加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9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14.3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4.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1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7.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4.36万元,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91.7万元增加13%。主要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37万元,占比69.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14万元,占比14.26%;医疗卫生支出67.27万元,占比7.35%;住房保障支出80.58万元,占比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36.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86.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43.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67.27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80.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4.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3辆执法车和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日常办公下乡、出差和车辆正常维修维护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目前未安排有新的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3辆为执法执勤车,1辆公务用车。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预算公开表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

                      2020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