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单位、各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向阿坝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请示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处理。
3.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制度。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党的纪律检查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5.会同县委各部委、州县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检查监督。负责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档案工作。7.承办州纪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准确、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把握新的赶考之路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新起点新征程上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切实为实现现代化黑水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2.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州内交叉巡察组要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针对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和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实行“一案一卷、一事一档”,逐条逐项推进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多彩黑水·清风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思想疲、肩膀斜、四肢懒、肌无力”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四为”作风体检诊治专项行动,切实纠治不想、不敢、不勤、不会干事等问题。紧盯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监督,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大力整治庸懒散浮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行政执行力。
4.持续推进系统治理。紧盯招投标、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4+2”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践“三听三察”“四个同步”工作法,以更高站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逐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清明政治生态。
5.筑牢筑强思想防线。坚持“周五学习”会,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州级廉洁文化基地”作用,深入挖掘芦花会议遗址、红色昌德等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基因,不断丰富党风廉政教育载体,深入用好用活各种特色教育平台,大力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拧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选调、招录等方式,年底前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配备率达95%以上;依托“上挂外派”“集中培训”“跟案学习”“纪检夜校”“实战练兵”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室组乡”机制,形成“4区+4组”联动协作责任链条,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行政单位。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行政编制58名,行政工勤5。在职人员总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行政工勤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106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4.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约1064.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约725.43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约179.9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6.9%;卫生健康支出约68.96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5%;住房保障支出约89.9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约1064.3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4.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约72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约179.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约68.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约89.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4.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约229.22万元,主要是因财政政策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720.43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6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99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1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7%;行政单位医疗52.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5.6%;公务员医疗补助16.46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1.5%;住房公积金89.99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8.5%,巡视工作5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行政事业人员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在本单位专项经费报支,专项经费还未拨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19.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由社保管理。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主要用于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89.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9.37元,其中:
人员经费91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原因为工作调整,工作量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及下乡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5.13万元,比2022年预算130.63万元,减少约14.5万元,减少9.9%
2023年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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