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事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负责全县巡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定。承担有关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等。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10.完成县委、州纪委监委和州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锐意进取,为黑水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在强化政治监督上展现新作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清单化、项目化开展监督。紧盯县委“三县三地六区”建设等中心任务,特别是“十五五”开局之年的重点项目、重大改革、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画像”,完善廉政档案,强化精准监督。
(二)在深化反腐败斗争上夺取新胜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医药、粮食购销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拓展“小切口”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校园餐”、农村“三资”管理、医保基金、养老服务、殡葬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治理。加强行贿行为联合惩戒。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三)在纠治“四风”顽疾上取得新成效。常抓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深化“四不”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运用,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用好用活本地红色廉洁资源,打造“清廉黑水”品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在提升巡察质效上实现新突破。高质量完成年度巡察任务。科学谋划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健全完善整改问责机制,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严肃追责。深化巡察与纪检、组织、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按照“巡察—反馈—整改—回头看”全流程,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切实提升巡察质效。
(五)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树立新形象。持续夯实“四个专班”,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强全员培训和实战练兵,深化“全员协作、全员办案、全员接访”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优化力量配备,保持队伍活力。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巡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行政单位。
编制数:行政编制58名,行政工勤5。在职人员总数56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行政工勤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收入预算151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9.0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支出预算约151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0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73.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4.24%;卫生健康支出81.9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5.39%;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7.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约1519.0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9.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9.0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约251.29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基础绩效在25年预算中只纳入半年导致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9.04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1082.08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71.23%;巡视工作经费15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0.98%;大案要案查处支出10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0.66%;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0.3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94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9.5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34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4.69%;行政单位医疗62.43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12%;公务员医疗补助19.54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1.28%;住房公积金108.71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7.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11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026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审查调查案件办理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144.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7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62.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5.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108.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9.04元,其中:人员经费132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66.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包括:大案要案查处办理费用、巡察工作经费、其他纪检监察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7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减少)0%。
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8万元,增长原因为:人员经费、大案要案专项经费、巡察专项经费中分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7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办案用车及下乡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6.41万元,比2025年预算163.44万元,增加约2.97万元,增加01.7%,原因为人员增加。
2026年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底,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整体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519.04万元。其中:人员类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489.04万元。特定目标类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0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0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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