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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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是黑水县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研究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动态,安排部署全县的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对外宣传以及新闻报道等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和加强网络建设监管,指导文化体育工作,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以及群众思想教育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把握大势、认清形势,顺时应势、乘势而为,切实做到守正创新、勇开新局。

(一)聚焦强化引领力,推动思想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一是在“关键少数”上持续用力。统筹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强化列席旁听制度,采取专题党课等方式扩大学习覆盖面。二是在凝心铸魂上持续用力。做大做强“黑水乡音”宣讲品牌,制作推出宣讲音视频理论产品,创新推出多元化宣讲团队,用好“新媒体”“村村响”宣讲平台。三是在深化转化上持续用力。在“两微一端”开设专题栏目,做好重大会议精神和政策宣传解读。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走深走实。

(二)聚焦唱响主旋律,推动宣传舆论引导出色出彩。创新融合媒体发展,在本土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将镜头对准群众,关注群众诉求,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的阐释力度,抢占主流舆论高地。一是做强重大主题宣传。做好“冰川彩林生态文化旅游季”“黑水原生态锅庄汇演”等活动节庆宣传,邀请权威媒体、“网络大V”到黑水采访报道。二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强国复兴有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持续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大力营造团结奋斗、自信自强、国泰民安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抓好媒体深度融合。继续加大对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电视台优化改版,结合文联协会平台,培养社会化作者,拓展新闻视角。结合禁毒、反电诈、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专版专栏,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推出系列报道。四是讲好黑水声音。塑造多元化外宣联动网,统筹各乡镇部门分类建立外宣素材库和资料库,整理健全县对外宣传素材,做到动态掌握全县各行业发展第一手资料,为快速全面的提供新闻素材、及时准确地宣传工作亮点、全方位展示黑水好形象打牢根基。

(三)聚焦弘扬新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力有为。让文明新风吹进村村寨寨,文明理念沁润百姓心田,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一是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孝善和俭诚”道德传扬活动,在村(社区)成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依托“1+8+15+N”志愿服务体系,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围绕重点工作开展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突出高质高效创建,广泛发动群众、强化部门联动,健全月报工作体系,制定问题清单、目标任务清单,严格对标对表,做到精准创建。三是大力弘扬时代新风。统筹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开展黑水好人评选表扬活动,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

(四)聚焦提升软实力,推动文化事业产业提质提效。一是全力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黑水段建设。持续围绕“雪山红谷、军民团结”的核心定位,不断完善长征文物保护体系和长征文化展示体系,积极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百千万”工程创建,力争创建1个省级、3个州级样板示范村镇,县级评选7个样板示范村镇。持续抓好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活动,全力开展“书香阿坝.全民阅读”活动。三是加大文学创作力度。积极发挥文联各协会作用,组织作家、摄影等文联协会与乡镇、村(社区)共建工作室,围绕“六区建设”开展主题采风,创作文艺精品,举办诗歌朗诵、书画展等文化活动。

(五)聚焦把握主动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问责机制,严防“上热中温下冷”,实现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建设,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夯实网络阵地安全防护基础,抓实网络大V引导管理,弘扬“红色”主旋律,牢牢占据舆论阵地制高点。三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忧患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严厉打击非法有害出版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防民生热点向意识形态领域转变;抓实源头防控,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传部总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3名,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9名,其中:公务员人员7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10名。退休人员2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7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0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宣传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339.7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28.51万元增加111.28万元。增长32.74%,原因: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传部2023年收入预算33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传部2023年支出预算33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9.79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传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39.79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28.51元增加111.28万元,增长32.7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79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228.51万元,增加111.28万元,增长32.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33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09万元、占总支出7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2万元,占总支出15.75%;卫生健康支出20.44万元,占总支出6.02%;住房保障支出26.76万元,占占总支出7.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239.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53.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20.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26.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保险、差旅费、奖金、绩效。公用经费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传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3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传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宣传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5万元较2022年40.37万元,预算相比增加7.13万元,增长15.0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宣传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宣传部总资产476.4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建筑142.73万元,通用设备317.69万元,图书档案0.3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5.7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项目预算安排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35.68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17.84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15.61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01(项)4.8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6.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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