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是黑水县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研究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动态,安排部署全县的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对外宣传以及新闻报道等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和加强网络建设监管,指导文化体育工作,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以及群众思想教育等工作。
(二)2026年重点工作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理论学习教育,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制定2026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安排,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持续深化拓展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列席旁听”工作。
2.活化基层理论宣讲,发挥“雪山红谷”宣讲团作用,依托“1+N”宣讲模式,把宣讲阵地延伸到群众身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寺庙、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
3.结合“微网实格”工作,组建122支群众工作“石榴籽”工程宣讲队,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宣讲人才库,并开展全员培训,确保以户为单位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4.强化工作协调,落实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机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实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企业、农村、机关和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及网格等各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5.优化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2026年“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发挥徐向前住址、芦花会议会址等5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单位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工勤3名;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公务员8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2人。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下辖二级预算单位2个: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本级(行政);代管县文联,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内设股室黑水县互联网信息中心(事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12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4万元。我部2026年收支总预算491.12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03.64万元增加87.48万元。增加21.67%,原因:较上年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部2026年收入预算49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单位2026年支出预算49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1.1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91.12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03.64万元增加87.48万元。增加21.67%,原因:较上年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部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91.12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03.64万元增加87.48万元。增加21.67%,原因:较上年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预算总支出49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12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18万元,占总支出的7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5万元,占总支出的15.2%;卫生健康支出27.85万元,占总支出的5.7%;住房保障支出37.44万元,占总支出的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215.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网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135.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9.77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跟文联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4.8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9.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3.4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7.4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较上年减少30.3%,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2.74万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计划
2026年我部年初采购计划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6年初,我部国有资产占有为406.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整体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91.12万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2.7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网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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