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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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根据黑委办发〔2002〕11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县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结合黑水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培养和举荐少数民族干部。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调查研究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县、县关于对国外藏胞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达赖集团和国外藏胞的动态信息;负责回县探亲藏胞的接待管理;负责对外宣传、联系争取工作。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各乡镇统战工作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负责统战史志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按照保密规定,统战重点工作涉密(略)。 

  二、部门概况。统战部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 20 ,其中:行政编制 16 ,其他事业编制 4 名。在职人员总数 15名,其中:行政人员13 名,其他事业人员 2 名。 

  根据职责,中共黑水县委统战部设3个职能股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县委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308.10万元,较上年增加17%,(其中:一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数306.23万元,较上年增加17%,(其中:一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9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县委统战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10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7.32万元,与 2016年相比增加50.78万元,增长17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06.23万元, 2016财政拨款支出256.32万元,与 2016年相比增加49.91万元,增长17 %。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县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04万元,较2016年相比增加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76万元、津贴补贴62.73万元、奖金3.54万元、绩效工资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3万元、生活补助0.46万元、医疗费0.36万元、奖励金25.02万元、住房公积金17.16万元。 公用经费47.12万元,较2016年相比增加16%,主要包括:办公费10.42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差旅费11.13万元、培训费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4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7.12万元,与2016相比增加1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县委统战部采购县佛教协会办公用品12.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统战部公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1.4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7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总基本支出绩效。中共黑水县委统战部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佛协、维稳等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日常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行政运转保障,由于财政预算有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总体情况良好。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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