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行政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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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黑水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六、2024年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黑水县委统战部概况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代管群团组织县佛教协会。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全县统一战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各级统战工作会议和各级黑水县委统战部长会议决策部署,深入践行“4321工作法”,坚持服务中心、贡献大局,为黑水“一地三县六区”建设汇聚统战力量。扎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抓好非公经济统战工作,创新抓好党外和新阶层社会人士工作,抓好藏胞、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委统战部单位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工勤人员2名。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0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6万元。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380.0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88.53万元减少8.51万元。下降2.24%,原因:减少开支。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收入预算38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88.53万元减少8.51万元。下降2.24%,原因: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黑水县委统战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万元、占总支出7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3万元,占总支出15.77%;卫生健康支出23.81万元,占总支出6.27%;住房保障支出29.96万元,占总支出7.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行政运行(2013401):2024年预算数为246.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39.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2024年预算数为19.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17.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2024年预算数为6.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4年预算数为29.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其他项目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2024年预算数19.9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寺管所补助13万元、暖冬行动春节慰问资金5.63万元、志愿者生活补助1.32万元。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0.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公用经费4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遗嘱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体检费。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预算编制口径要求,部门不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此表无数据)

根据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暂无团组名称)等,暂无预期绩效计划完成。(此表无数据)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38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与2023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28.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相比去年减少维护费用。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执行公务过程中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五、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无数据)

六、2024年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380.0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88.53万元减少8.51万元,下降2.2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收入预算38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02万元,占100%。


八、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总计38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4.95万元,占87%;公用经费支出45.12万元,占1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经费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9.95万元,其中包括乡镇寺管所补助13万元、暖冬行动春节慰问资金5.63万元、志愿者补助生活补助1.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黑水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黑水县委统战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9.95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4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打印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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