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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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代管群团组织县佛教协会。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做好2025年的统战工作意义重大。全县统战工作的核心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一地三县六区”的战略目标,遵循“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的工作方针,围绕“三个示范推动,六个重点提升”工作部署,深入践行“4321工作法”,以干部能力提升和重点工作攻坚为抓手,提升全县统战工作质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8个。

(二)人员情况

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4人,机关工勤人员3名。在职人员总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机关工勤人员3名,事业编制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2.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1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5万元。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752.1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38.14万元,增加314.01万元。上升71.67%。原因:机构改革黑水县民宗局合属到黑水县委统战部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75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2.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38.14万元,增加372.13万元。上升97.92%。原因:机构改革黑水县民宗局合属到黑水县委统战部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2万元、占总支出7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3万元,占总支出15.57%;卫生健康支出46.09万元,占总支出6.15%;住房保障支出58.65万元,占总支出7.8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52.1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38.14万元,增加314.01万元。上升71.67%,原因:机构改革黑水县民宗局合属到黑水县委统战部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2.15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38.14万元,增加314.01万元。上升71.67%,原因:机构改革黑水县民宗局合属到黑水县委统战部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75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2万元、占总支出7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03万元,占总支出15.57%;卫生健康支出46.09万元,占总支出6.15%;住房保障支出58.65万元,占总支出7.8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行政运行(2013401):2025年预算数为444.0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事业运行(2013450):2025年预算数为57.99万元,主要用于佛协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2025年预算数为71.73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跟佛协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06):2025年预算数为35.8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2101101):2025年预算数为31.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2025年预算数为11.0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5年预算数为53.8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7.其他项目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2025年预算数22.5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寺管所补助13万元、暖冬行动春节慰问资金5.63万元、志愿者生活补助3.96万元。宗教事务支出(2013404)::2025年预算数22.23万元,主要用于黑水县寺庙管理人员生活补助15.23万元、  宗教界代表人士健康体检项目7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013450)::2025年预算数1.44万元,主要用于佛教领导班子生活补助1.4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7.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公用经费9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6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遗嘱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体检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接待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车,所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公车修理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经费

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2.5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寺管所补助13万元、暖冬行动春节慰问资金5.63万元、志愿者生活补助3.96万元。佛教领导班子生活补助1.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黑水县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黑水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黑水县委统战部(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6.26万元。

十、名称解释

黑水县委统战部2025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3: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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