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一)部门职能简介.............................3
(二)2021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 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名称解释..................................9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结合本部门2021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现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黑水、法治黑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民族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黑水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县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为黑水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单位0个。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设3个职能科室、1个事业中心、分别是办公室、维稳反分裂与反邪教股(县委维护稳定指挥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股(专项行动办公室)、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人员情况: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13名。行政编制7名,其中:书记1名,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事业编制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9人,工勤3人,事业管理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30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45万元,占100%;较2020年307.80万元同比减少了3.35万元,减少了1.1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项目支出,调整了公用经费。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约304.4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约218。6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71.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约39.73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3.05%;卫生健康支出约20.4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71%;住房保障支出约25.63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8.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04.4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4.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8.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45万元,比2020年预算307.80万元减少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项目支出,调整了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约175.58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57.67%;事业运行约43.09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14.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收入约26.49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8.7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收入约13.24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4.35%;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收入约11.89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3.90%;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收入约3.06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1.01%;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收入约5.47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1.80%;住房公积金约占25.63万元,约占总预算收入的8.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共安全支出218.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6.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3.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20.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25.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无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为0.80万元,与2020持平,无增减变化,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于本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8.00万元,较2020年减少了0.50万元,原因为财政政策调整,脱贫攻坚工作量减少,下乡次数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因公出差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2021年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0万元,2020年预算为38.20万元,相比去年减少0.20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为励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用车总共2辆,价值共102.20万元,通用设备266件,价值共253.17万元,专用设备1件,价值共0.48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2020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280.31万元,净值为41.8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45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256.95万元、公用经费47.5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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