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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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黑水、法治黑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县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民族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黑水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党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要求为牵引,以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目标,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重点,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锻造过硬政法铁军,持续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保障,扎实推动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黑水“一地三县六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属于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单位0个。县委政法委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维稳反分裂与反邪教股(县委维护稳定指挥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股(专项行动办公室)。

    机构组成及人员概况。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行政编制7名。其中,书记1名,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8人。

在职人员总数9名,其中:行政人员6名,行政工勤3名。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属于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单位0个。政法委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维稳反分裂与反邪教股(县委维护稳定指挥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股(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07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3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4万元。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314.0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316.30万元减少2.23万元。减少0.71%。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收入预算31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31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4.07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14.07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16.30万元减少2.23万元减少0.71%。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07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16.30万元减少2.23万元减少0.7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314.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34.18万元、占总支出74.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数314.0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保险、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按本单位的实际功能科目填写,并写出主要用途。

A.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34.18万元,用于行政编制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工业务费的开支。

B.208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06万元。

C.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14.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D.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E.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F.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3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等。

30101基本工资48.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65.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津贴补贴;

30103奖金23.95万元,主要用于年底一次性奖金;

30108养老保险33.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0109职业年金14.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0110行政单位医疗12.27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30111公务员医疗4.4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3011201失业保险0.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和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3011202工伤保险0.35万元,主要用于全体人员工伤保险;

3011203残疾人保险金1.9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

30113住房公积金21.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30201办公费5.80万元,主要用于全单位运转办公费用;

30207邮电费3.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网络通信缴费支出;

30211差旅费5.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出差的住宿、电话费、用车费、出差补助等;

30215会费0.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举办议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有接待函的接待;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6.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汽油、维修、过路、停车洗车等费用;

3030501生活补助0.9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3030701体检费0.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

30309独生子女费0.0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与2023年减少0.45万元,减少43.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万元,比2023年18.00万元减少1.50万元,减少8.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4.07万元,较2023年预算316.30万元减少2.23万元,减少0.07%。2024年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属于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单位0个。政法委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维稳反分裂与反邪教股(县委维护稳定指挥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股(专项行动办公室)。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2.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3.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本级)公务用车总共2辆,价值共102.20万元,通用设备268件,价值共261.28万元,专用设备1件,价值共0.48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

2024年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07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222.64万元、公用经费33.25万元、项目经费58.18万元,确保机关的正常运转。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2024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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