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黑水县司法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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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因机构改革,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人、财、物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核算单位为: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一)部门职能简介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推进平安黑水、法治黑水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以及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等各项工作。

4.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5.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6.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

7.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行政执法,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8.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和人民调解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工作。

9.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一是多维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紧扣依法治县“四大行动”工作要求,以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为导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治观念,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实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和依法整治旅游市场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司法监督检查,整治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问题,全力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微网实格”运行。坚持党建引领,加大“微网实格”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网格员培训,实现网格公共服务多样化、个性化,逐步构建区域统筹、全域覆盖、科学规范、管理有序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微网实格”高效运转,实现网格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特殊人群管理到位、便民服务到位,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效。

三是坚决维护全县政治社会稳定。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工作部署,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坚决维护全县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不断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规范运行,加快推进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成效。

五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的作用,草拟法治黑水建设(2025-2030)“一规划两方案”并送审,持续开展深化依法治县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治县“应知应会”学习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黑水县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持续巩固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成果,全面推行乡镇、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等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六是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把好村规民约、寺规僧约审查关,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一核多点”的规划布局,打造一批乡镇、村(社区)基层法治建设样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优化人民调解组织和整治挂名、“僵尸”人民调解员,强化人民调解技能培训,健全人民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八五”普法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依法依规报审“九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化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新媒体、民俗、电影“+普法”等多种灵活的“立体普法”宣传方式,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亲和性,特别是提高外出务工群体的普法覆盖率,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保障民生,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做优法律援助工作、公证服务工作和律师监管工作。

七是做好重点人员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阿坝州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问题困难,促进责任单位职责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人员“管得住、知守法、遵监管、强改造、促融入、谋新生”,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全面走访排查、逐一见面谈话,压实帮扶监管责任,做到走访排查全覆盖、谈心谈话全覆盖、帮困解难全覆盖,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开展案卷交叉评查、业务大练兵、经验交流分享等,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工作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是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公证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进行非诉讼调解,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机构情况。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设下列内设机构:其中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维稳反分裂与反邪教股、基层社会治理与平安创建股、法制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15个派出机构,分别为15个派驻乡镇司法所;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黑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黑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四川省黑水县公证处。

人员情况。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总编制59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政法专项编制32名,工勤编制4名,参公编制6名,事业编制10名。在编在岗人员总数49人,其中:行政7人,政法专项编制26人,工勤4名,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 退休人员22人,遗属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总计为1517.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7.72万元;支出总计为1517.7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4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8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6年收入预算151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7.7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6年支出预算15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72万元,占88.54%;项目支出174万元,占11.4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517.72万元,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20.67万元,增加197.05万元,增长率14.92%;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517.72万元,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365.67万元,增加152.05万元,增长率11.1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预算数为1517.72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1320.67万元,增加197.05万元,增长率14.9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标准都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预算数为1517.7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46.79万元,占总支出75.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占总支出12.91%;卫生健康支出73.22万元,占总支出4.82%;住房保障支出101.81万元,占总支出6.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预算数为1517.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绩效、奖金、保险、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公共安全(204)公安(02)行政运行(01):2026年预算数为852.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

2.公共安全(204)公安(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2026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网格管理人员工资、政法专项工作、外出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等。

3.公共安全(204)公安(02)事业运行(50):2026年预算数为119.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等。  

4.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2026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

5.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2026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05):2026年预算数为133.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6年预算数为62.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职业年金。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6年预算数为46.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事业单位医疗(02):2026年预算数为8.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6年预算数为15.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2026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6年预算数为101.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3.7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0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体检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2.公用经费13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

(一)202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2026年公务接待经费1.77万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

   (三)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5万元。较2025年预算经费105万元减少8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和1辆公务用车,2026年无购车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5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6年公用经费136.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5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为769.92万元。其中:房屋141.18万元,占比18.34%;设备569.04万元,占比73.91%;家具和用具59.70万元,占比7.75%。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1517.72万元。其中:人员类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06.82万元;运转类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9.9万元;特定目标类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1万元。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金额为174万元;设整体绩效目标1个,涉及金额为1517.7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反映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委政法委员 县司法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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