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黑水县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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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事物。2017年主要工作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开展富有特色的工作,提升团的组织建设。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委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青少年工作,开展“一张纸献爱心活动”、“青春在行动,捡垃圾活动”、“四川省红叶生态旅游节暨黑水县第四届冰山彩林生态文化旅游节”“黑水县委百乡千村团建活动推进会”、“爱心助学,暖冬行动”“迎新春送祝福 暖民心活动”、“黑水县迎五一 庆五四首届奔康杯活动”“一学一做,青春行动活动”“黑水县献爱心为残疾人募捐活动”为我县的志愿者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基础保障。 

  二、部门概况 

  共青团黑水县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 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共青团黑水县委总编制3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3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退休人员0人。内设团委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财务室,并通用一间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收入总额为7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3万元,医疗卫生2.4万元,住房保障2.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共青团黑水县委2016年部门决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总数70.4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4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3万元,医疗卫生1.3万元,住房保障2.2万元。较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数增长2.3%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3万元,医疗卫生2.4万元,住房保障2.3万元。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数增长2.2%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部门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开展团建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万元,较财政拨款收入53万,增长1.9%。主要用于:县团委机关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团建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2.4万元,较财政拨款收入1.3万元,增长45.9%。主要用于:县团委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较财政拨款收入2.2万元,增长4.3%。主要用于:我单位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万元,较财政拨款收入13万元同持平。主要用于:我单位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万元,较财政拨款收入18.9万元,同持平。主要用于:县团委机关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团建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拥有一辆一般公务用车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机关运行费用为18.9万元。较财政拨款收入比较持平。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四)预算绩效情况 

  共青团黑水县委2016年部门预算绩效共1个项目,为财政总体支出绩效72万元。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总体情况。加强本单位及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评价与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环环相扣、互相督促对本单位的绩效与管理负责,加强部门各项事务的管理,依法履职。加强资金预算、采购、建设等项目的控制与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 

  2、年末结转和结余: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 

  3、基本支出: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包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 

  4.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县团委机关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团建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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