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行政领导全县共青团、青联、少先队工作。对全县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
2.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就青少年的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并开展各种活动。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3.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务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并提供服务。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少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以及民族团结。
4.承担县委、县政府、共青团阿坝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委将积极开展志愿服务、青年创业就业、青年发展型城市及青少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相关工作。
1.继续加强思想引导。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精神。
2.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纵深推进《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组织召开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会议,聚焦毕业求职、创新创业、婚恋交友等方面多做实事好事;持续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积极主动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
3.持续推进青春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拓展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动员、组织青年参与文旅振兴、文明劝导、社会公益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推动注册志愿者工作,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深化应急、社区、大型赛会等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吸引带动青年广泛参与各类社会服务。
4.持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全覆盖工作。坚持每月实地走访联系村2次,积极了解村民们的收入来源、身体状况、家庭劳务及当前最大困难等情况,切实为联系户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时,积极进行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森林草原防灭火、国家反诈APP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8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44.8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2.25万元,增加2.57万元。增加1.81%,原因:工资、保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1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1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4.82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44.8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2.25万元,增加2.57万元。增加1.81%,原因: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44.8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2.25万元,增加2.57万元。增加1.81%,原因: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78万元、占总支出79.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万元,占总支出10.68%;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占总支出4.03%;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占总支出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行政运行(01项目)115.7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2万元;全国项目办及团县委志愿者经费、地方项目办志愿者经费项目支出48.42万元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10.3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4年预算数5.1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7.7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4年预算数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统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4.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租赁费、无会议费、无劳务费、无工会经费、无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6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年底固定资产14.49万元,其中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7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水县委员会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48.42万元。整体绩效目标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77万元,公用经费16.63万元,项目支出48.42万元,包括2024扩增6名地方项目办志愿者经费29.10万元;全国项目办10名志愿者五险及团县委3名志愿者生活补助19.3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03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参考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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