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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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指导基层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2、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妇女队伍,推动全县五个黑水建设(活力黑水、法治黑水、生态黑水、开放黑水、幸福黑水)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黑水作出应有的贡献。

4.承担县委、县政府、州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强化意识形态。

(1)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努力建设学习型“温暖之家”。

(2)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妇女践行党的创新理论。

(3)加强妇联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培训。

(4)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驻村帮扶等工作。

2、明确职能定位,抓细项目实施

(1)扎实工作,推行精细化管理。

(2)抓实引领联系,促高质量发展。

(3)多措并举,抓紧疫情防控。

3、做好“家”字文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1)开展主题活动,常态推进家庭文明创建活动。

(2)建立长效机制。

(3)关爱女农民工,助力乡村振兴。

(4)做好妇女病普查。

4、深入推进维权,提升妇联组织服务意识

(1)健全源头维权,推动建立维权与维稳相统一的工作机制。

(2)督促落实责任,推动建立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制度机制。

5、持续推进“破难行动”

6、其他工作

利用现有资开展源常态化宣传。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防疫、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进家庭”、“禁毒”宣传活动等。为加强综合整治,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巾帼力量,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做深做细做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妇女联合会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工勤人员1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8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6万元。黑水县妇联2022年收支总预算137.88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21.49万元增加16.39万元。增加13.49%,原因:员工工资保险增加以及增加2023年暖冬慰问4.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妇联2023年收入预算1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妇联2023年支出预算12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7.8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妇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7.88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21.49万元增加16.39万元。增加13.49%,原因:员工工资保险增加以及增加2023年暖冬慰问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妇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7.88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21.49万元增加16.39万元。增加13.49%,原因:员工工资保险增加以及增加2023年暖冬慰问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1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万元、占总支出6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1万元,占总支出16.33%;卫生健康支出8.81万元,占总支出6.39%;住房保障支出11.26万元,占占总支出8.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9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妇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等日常公用经费;支持妇联履行职能,保障妇联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5.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7.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预算数2.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预算数11.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妇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38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27.18万元,30102津贴补贴31.21万元,30103奖金11.9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0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1.26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0.22万元。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6.86万元,30206电费0.3万元,30207邮电费1.17万元,30211差旅费4.05万元,30216培训费1.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0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妇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减少20万元,减少80.8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妇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保持不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妇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万元较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黑水县妇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黑水县妇联有车编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目标绩效市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黑水县妇联对所有纳入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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