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和其他(市、县)来文来电。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文稿、县政府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督促各承办部门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并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3、负责统一接收、汇总、分析重大情况和动态,及时向县领导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协助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传达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批示和指示,办理各乡镇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向县委办公室通报重要信息,向州政府办报告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保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联络畅通。
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服务便民化工作
5、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为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提供信息服务。
6、负责全县数据、公共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等数据管理工作,为政府提供数据支撑。
7、(1).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对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做好落实的协调工作。(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积极收集信息,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各类信息,对县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搞好催办、落实和反馈。
8、(1).研究县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2).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3).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9、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10、负责县政府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
11、承担县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领导调研的组织筹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12、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及证件管理。负责全县对外(港澳)交流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涉藏外事工作,参与协调处理黑水县机构和人员在海外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突发应急事件。指导全县外事、港澳系统的对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13、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我办继续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四办创建提升”为路径,抓班子、带队伍,紧紧围绕三个层次十一个方面三十项重点任务,切实履行好“服务、协调、宣传、督办”四大职能,努力把我办创建成能力一流、作风一流、服务一流、形象一流的阿坝藏区奋进型办公室机关。突出党建核心,夯实办公室工作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化“两联一进”工作,抓好驻村帮扶工作等。加强内部学习、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按照标准化流程严格报账审签,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进度;提前做好预算调整和缺口追加工作,密切关注办理进度,保障支出不断档;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严防资产的流失;准确、规范编制各类凭证和报表,优质完成会计报表和预决算报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编制48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行政工勤9名,事业18。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公务员16人,行政工勤人员10名,事业人员16名。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二级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1.1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5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5万元。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收支总预算1542.28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1270.92万元增加271.36万元。增长21.35%,原因: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77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1.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77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52万元,占76.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9万元,占12.42%;卫生健康支出38.48万元,占4.99%;住房保障支出47.35万元,占6.14%;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71.14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35.46万元增加135.68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1.14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635.46万元,增加135.68万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77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52万元、占总支出76.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9万元,占总支出12.42%;卫生健康支出38.48万元,占总支出4.99%;住房保障支出47.35万元,占占总支出6.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589.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三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9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3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卫生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47.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1.1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8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等;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0万元,主要用于对离退休人员的家庭关怀慰问;4、资本性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18万元,减少15万元,增长5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增加1.1万元,增长0.5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0.1万元较2022年预算相比增加144.4万元,3.9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填报本单位大致的资产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1.14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486.04万元、公用经费150.1万元、项目经费135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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