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黑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为民司法主线,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9件,审执结171件,审执结率为51.2%,为促进黑水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概况
黑水县人民法院内设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执行局、法警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等12个职能部门,下设西尔人民法庭、维古人民法庭、知木林人民法庭3个派出法庭。
本年年末在职职工54人,较上年减少3人,因本年调出单位干警3名,退休人员20人,新增加退休人员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123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35万元,占总收入100%。
2016年总支出1119.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4万元,占总支出60%,商品服务支出382.83万元,占总支出 3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3.6万元,占总支出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123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35万,比上年增加90.94万元,增长8%。
2016年总支出1119.57万元,比上年减少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4万元,比上年增加33%,商品服务支出382.83万元,比上年减少1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3.6万元,比上年减少7%,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
收入支出增减变支原因分析:
收入增长变动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主年中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工资标准增加等。
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33%,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主年中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工资标准增加等。
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原因:本年度无采购项目及人员较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7%,原因:本年度无采购项目及人员较少
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100%,原因:无采购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18万元为我院干警超时加班补助,由县人社局核定发放。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84元,为我院本年度退诉讼费以及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支出。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2016年总支出1119.57万元,比上年减少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3.14万元,比上年增加33%,商品服务支出382.83万元,比上年减少1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3.6万元,比上年减少7%,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支出增长率=(1119.57÷1236.35-1)×100%=-1%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119.57÷(1119.57)×100%=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人均开支=1119.57÷54=20.7万元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项目支出比率=0÷本期支出总数×10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人员支出比率=673.14÷1119.57×100%=66%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 382.83÷1119.57×100%=34%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 3,170.00÷57=56
2.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人车比例=54÷11:1=5:1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82.83万元,与上年度总机关运行经费相比减少17%。
| 名称 | 本年支出数 | 上年支出数 | 增减情况 | 百分百 |
| 办公费 | 65.37 | 37.32 | 28.05 | 75% |
| 印刷费 | 5.66 |
| 5.66 |
|
| 咨询费 | 4.74 |
| 4.74 |
|
| 手续费 | 0.66 | 0.91 | -0.25 | -27% |
| 水费 | 1.84 | 1.18 | 0.66 | 56% |
| 电费 | 7.71 | 2.68 | 5.03 | 176% |
| 邮电费 | 27.16 | 21.03 | 6.13 | 29% |
| 差旅费 | 112.76 | 120.84 | -8.08 | -7% |
| 维修(护)费 | 22.52 | 33.17 | -10.65 | -32% |
| 租赁费 | 0.72 | 0.5 | 0.22 | 44% |
| 培训费 | 2.88 | 3.91 | -1.03 | -26% |
| 公务接待费 | 6.50 | 6.8 | -0.04 | -4% |
| 被装购置费 | 54.88 | 132.62 | -77.74 | -59% |
| 劳务费 | 2.45 |
| 2.45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6.99 | 73.69 | -6.7 | -10% |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年份 | 固定资产价值资产 | 增长 | 百分比 |
| 2015年 | 707.28 | 54.81 | 8% |
| 2016年 | 762.08 |
房屋面积3170平方米,价值合计219.64万元;车辆11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价值合计218.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合计324.14万元。
(四) 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绩效项目1个,总支出1119.57万元。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行政单位的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是依据财政部门编审要求,在预算年度终了后,结合本单位当年全部预算,对全口径的资金收入、支出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的全面总结。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对本单位全年的资金管理、单位履行机构职能和受托责任等进行系统的思考检查,分析预算执行中的得失,以推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内控制度以促进发展。为编报一份高质量的部门决算报表,还应当从日常工作、前期准备、报表分析等方面做好全过程精细化的财务管理。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公开了上年度决算收支情况,“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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