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主要职责是: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调解的职能作用,维护地方法制公平、实现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利。
(二)2019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一地三极”全域生态建设,服务“五个黑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内设机构11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58名,其中: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 56名,其中:行政人员51名,参照公务遇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0名,机关工勤人员5名,其他事业人员0名;退休人员2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122.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63 万元,占 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12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63万元,占99.73% ,项目支出3万元,占0.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122.63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2.63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29 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12万元、项目支出法律援助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我院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2.63万元,比2018年预算1035.23万元增加87.4万元,主要是法官绩效纳入预算、人员增加、调资、法律援助资金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5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80.29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65万元,占4%。公共安全支出845.85万元,占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106.3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42.5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37.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80.2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2.63元,其中:人员经费101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2.5万元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2万元,持平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本院1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存在政府性基金拨款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黑水县人民法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2.63万元,比2018年预算1035.23万元,增加87.4万元,增加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黑水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基层组织及公共运行维护费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2.6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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