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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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职责。它的主要职能包括审判、执行和监督,通过司法权力的行使,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人员情况。现有政法专项编制52名,行政工勤编制3名;在编在岗干警47人,聘用制书记员18人。

(二)2025年重点工作

黑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以改革创新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为谱写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人民法院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中内设机构8个,包括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民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刑庭、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行政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黑水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80.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0.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0.0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6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1.18万元,医疗卫生6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7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人民法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108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8.89万元,公用经费141.16万元。其中:办公费4.86万元,水费1.46万元,邮电费13.46万元,取暖费1.94万元,差旅费21.38万元,维修(护)费1.32万元,培训费9.04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福利费41.87万元,体检费1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1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764.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71.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三)医疗卫生63.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0.70万元,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0.0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2.44万元减少62.4万元,主要原因:1.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核算人员经费。2.保险基数降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0.0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142.44万元减少62.4万元,主要原因:1.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核算人员经费。2.保险基数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部门2025年公共安全支出764.69万元,占比70.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18万元,占15.85%;卫生健康支出63.47万元,占5.87%;住房保障支出80.70万元,占7.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部门工资福利支出933.33万元,占86.42%,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6万元,占1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万元,占0.0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0.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二)2025年公务接待经费1.84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1.80万元增加0.02万元,增加1.23%,主要原因案件量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22.5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科学合理地按照车辆计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避免出现经费短缺现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经费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16万元,比2024年预算142.01万元减少0.85万元,减少0.6%。,减少部分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487.3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0.04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2025年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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