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6年重点工作 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预算情况 7
(二)支出预算情况 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一)机关运行经费 9
(二)政府采购情况 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0
十、名称解释 11
黑水县2026年部门预算已经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黑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黑财〔2026〕18号)文件要求,现将黑水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
11.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2.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教训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警。
15.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县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黑水县公安局将紧扣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新目标,严格落实政治建警要求,以全州“铸忠诚警魂·建高原铁军”强警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黑水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黑水公安新质战斗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黑水新篇章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一)坚持政治铸魂,锻造忠诚铁军。一是锻造忠诚警魂。坚持围绕“对党绝对忠诚”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公安工作各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到位。二是严格队伍管理。全方位强化统筹领导、推动指导、问效督导,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实现综合素质大提升,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队伍纪律管理,严肃警风警纪,确保队伍忠诚担当作为。三是锻造公安铁军。坚持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提升警力资源使用效能,制定责任清单,构建职能科学、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警务管理体系,推进民辅警岗位专业练兵常态化,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和实战能力,锻造黑水公安铁军。
(二)坚持挺膺担当,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落实“火立马”情报运转机制,强化警务“管控查”工作,深化全警搜情意识,推动“415”机制常态化运行,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重点网站的日常巡查,全面强化舆情动向研判、负面舆情封删、网络舆论引制措施,全面打好打赢网络斗争。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预防、稳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民辅警+信息员+网格员”联防联控,加强各类突出风险隐患的超前识别、风险评估、及时预警和果断处置,优化“调研督”情报信息核查、风险隐患动态“排化销”机制,全面提升防暴大队“巡防控”运行力度和应急处突能力水平,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抓好大型活动、旅游景区、重点项目建设等风险防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全面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打击新模式、新战法,对专项行动等严重犯罪“严攻严打”,对涉枪涉爆、侵财伤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突出犯罪“常攻常打”,对利用宗教宗族势力裹挟群众、架空基层组织等违法犯罪“露头就打”,全面提升打击犯罪质效。用好“五全打击战法”,依法打击“食药环”和破坏生态资源领域犯罪,严密堵源截流、禁种铲毒,严打流入制毒、外流贩毒,精细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深化“两卡治理”,落实涉诈重点人员持续性精准管控措施,增强交通安全事故防治能力,强化对枪支弹药、民爆物品、散装汽油、危险化学品等全链条监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深化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与金融部门行业协作,开展警税、警银线索移送、疑难案件会商,严厉打击经济金融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深入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建立警企联系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送考下乡”惠民活动,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机通办、一窗通办”便民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开创公安现代化新局面。一是全面夯实基层警务,推动品牌化建设高效运转。以省厅“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州委“微网实格”工作为契机,加快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和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内的部门协作联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推动生态、寺庙、雪山警务提档升级,多渠道借势借力、针对性研究部署,完善基层警务与“微网实格”融合发展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二是深入实施科技兴警,深化法治公安建设高度整合。紧扣公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实战需要,着力提升全警法治素养,健全专题教学、民警自学、骨干导学、跟班研学、技能比武的多元化“教学研战”培训体系,严密执法监督管理,狠抓执法保障建设,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系统、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推动新技术新手段与风险防控、打击犯罪等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打造新质公安战斗力重要增长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全局共有30个部门。其中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政工室、警务保障股、新闻宣传股、情报指挥中心、督察审计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反恐特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法治大队;直属机构2:森林警察大队、黑水县看守所;派出机构15个:芦花派出所、色尔古派出所、扎窝派出所、知木林派出所、维古派出所、沙石多派出所、木苏派出所、西尔派出所、卡龙派出所、龙坝派出所、瓦钵梁子派出所、洛多派出所、石碉楼派出所、慈坝派出所、晴朗派出所。
本单位总编制170名,其中:政法编制155名,工勤15名。在职人员总数143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30人,行政工勤人员13人),遗属供养人员16人,退休人员43人(退休金由社保机构发放)。根据本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21人,聘用劳务派遣人员2人(黑人社函〔2022〕134号)。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5.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339.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6.46万元。
本单位2026年收支总预算5,555.47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963.40万元,增加592.07万元,增加10.6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6年收入预算 5,55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55.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6年支出预算5,55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55.47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占收入的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555.47万元,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963.40万元,增加592.07万元,增加10.6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55.47万元,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957.40万元,增加598.07万元,增加10.7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6年预算总支出5,555.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339.87万元、占总支出7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81万元,占总支出11.68%;卫生健康支出230.33万元,占总支出4.15%;住房保障支出336.46万元,占总支出6.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年预算数5,555.47万元,(按本单位的实际功能科目填写,并写出主要用途),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行政运行(01项):2026年预算数3,263.3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水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6年预算数44.12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及医疗费补助、在职民辅警意外保险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公安(02款)其他公安支出(99项):2026年预算数1,032.37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和社保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6年预算数441.7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6年预算数207.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6年预算数181.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6年预算数49.1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6年预算数336.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7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06.4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公用经费37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等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减少)-1万元,增长(下降)-5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2.58万元,较2025年预算相比减少13.3万元,下降3.5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固定资产价值10,445.07万元,累计折旧5,103.2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341.8万元;无形资产价值105.40万元,累计摊销34.9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70.5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100%,无出租出借和闲置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一般资金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填报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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