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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0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应当参与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何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公证处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到各乡镇村为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供证明资料困难的当事人收集证明材料,核实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与办理继承权公证相关的其他信息,为当事人切实提供了办理公证的便利和维护了其合法权益。2023年公证处线下办理继承类公证案件15件,线上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件,接待各类公证案件咨询26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公证处属黑水县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9.0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73万元,增长2.8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支出总计99.0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57万元,增长0.58%,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量和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9.0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73万元,增长2.8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支出总计99.04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0.57万元,增长0.58%,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量和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57万元,增长0.58%,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量和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4)为74.10万元,占74.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为12.57万元,占12.69%;卫生健康支出(210)为5.81万元,占5.87%;住房保障(221)支出为6.56万元,占6.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74.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8.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工资福利支出 |
88.18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70 |
基本工资 |
15.67 |
|
办公费 |
4.80 |
津贴补贴 |
8.95 |
|
印刷费 |
1.90 |
奖金 |
|
|
手续费 |
|
绩效工资 |
37.58 |
|
电费 |
1.0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8.38 |
|
邮电费 |
|
职业年金缴费 |
4.19 |
|
差旅费 |
0.92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11 |
|
维修(护)费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70 |
|
培训费 |
0.08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4 |
|
公务接待费 |
|
住房公积金 |
6.56 |
|
劳务费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6 |
|
水费 |
|
医疗费补助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生活补助 |
2.16 |
|
其他交通费用 |
|
人员经费合计 |
90.34 |
|
公用经费合计 |
8.70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2022年决算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接待业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2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接待业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黑水县公证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万元,比2022年减少0.55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黑水县公证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水县公证处无单独固定资产,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属主管单位黑水县司法局所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制建设(12):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50):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2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黑水县公证处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黑水县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黑水县公证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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