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黑府办发〔2010〕13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黑水县统计局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贸易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逐步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的政府的组成部门。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紧盯主要经济指标,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统计分析水平。目标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关键是实施过程,2019年我局将认真完成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数据统计和每季度GDP核算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调度分析,做好提前预测和跟踪监测工作。及时分析我县以及全省先进市县的经济发展情况,查找差距,挖掘潜力,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认真研究省、州对县的考核办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参谋作用,为全县经济工作在全省、市争先进位提供数据服务。
2、积极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确保圆满完成我县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3、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在强化各乡镇、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工作的认定、量化及考核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统计构架的基础上,针对统计工作的重点、难点,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
4、强化四上企业培育,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密切沟通、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力度。同时,加强对全县四下企业的规范引导,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做到“认真筛选,重点培育,达标入库”,确保达标企业全部入库。
5、加强统计执法,严肃处理统计违法行为。对数据质量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在坚持“教育、整改、处罚”的前提下,对那些未按规定设置原始统计台账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严重影响数据质量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经多次要求整改而未整改到位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6、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保障统计健康发展。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最大责任,进一步引导统计系统全体人员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对宏观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转型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用统计的责任担当,诠释对统计事业的忠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统计局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行政工勤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5 名。在职人员总数13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行政工勤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
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内设机构5个。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统计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
2.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股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整理提供民族地区综合统计资料。组织协调全县的统计调查。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民营经济核算工作;承担县经济综合统计、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统计监测工作。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和民营经济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分析研究报告;定期发表经济形势分析。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督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违法统计法律、法规的案件和事件。
3.工业能源投资统计股
负则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整理提供工业、运输、邮电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全行业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估;负责对全县工业经济产品、产量、产值等各项效益指标的考核,并为县政府提供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依据;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统计,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
4.农村经济统计股
负责全县农村社会和经济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农村经济统计调查数据;对全县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对全县农村社会发展水平、进程进行监测;开展对全县农村社会经济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和焦点问题的快速调查,向个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负责对全县农村统计调查人员业务指导和抽样调查网点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的农村统计调查工作。
5.商贸服务业统计监测股
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县级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服务业统计数据;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和预警监测工作,提出加快全县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贸易业企业、餐饮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统计、整理和提供贸易、餐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成品油调查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
负责搜集和整理全县劳动工资统计、旅游监测统计数据;开展预警预测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19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19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92.2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192.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86.76万元,主要是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129.97万元,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32.4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保证按照足额上缴。
3、医疗卫生2019年预算12.8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残疾人保障金,保证按照足额上缴。
4、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17.0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保证按照足额上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相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较2018年下降28.6%,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我局共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统计业务调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2.28万元,比2018年预算279.04万元减少86.76万元,减少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基本支出和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92.2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黑水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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