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点拟定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投资宏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开展全县价格认定鉴定工作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早谋划、抓落实,推动经济结构持续向优、增长动能持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高质量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基本思路,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抢抓机遇,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支持项目方向,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包装和前期工作,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项目建设不低于2023年水平。加快开展2024年拟计划实施项目的储备和谋划工作。加快拟定《黑水县2024年项目计划实施一览表》,确定计划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个数,力争完成州级目标任务。持续做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牵头单位,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对规避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评标专家违规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措施,抓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继续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做好季度和年度经济形势运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正确判断、分析经济形势的能力,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积极探索,深入推进能源产业发展。持续抓好水电企业安全生产,保障24座在运电站平稳运行,全力加快力威、河口电站建设,有序推动知木林、团结等在建停工电站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推进毛尔盖电站水光互补项目建设,确保明年5月并网投产,协同推进扎窝药光互补项目、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加快瓦钵梁子光伏开发前期工作,确保尽快取得项目建设指标。用好风资源开发政策,加强辖区内风能资源勘测,支持和鼓励引进先进风电技术,积极推进风能产业发展,力争早日实现零的突破。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排查整治,确保新问题不出现,老问题不反弹。积极挖掘企业节能减排潜力,认真研究“碳中和”“碳达峰”等政策体系,扎实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各类活动。加强对接县电力公司向上争取2024年农村电网项目,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对我县低高压线路进行改造,切实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四)突出重点,抓好粮食安全工作。提前谋划,科学安排储备粮轮换工作。协助县粮食储备库全面梳理储备粮入库时间及存储品质,认真拟定轮换计划及轮换时间节点安排,有序轮换,确保储备粮安全供应。积极申报项目,优化库点配置。积极申报知木林库点和罗坝街低温库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仓储设施建设,优化库点配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开展智能化粮库建设工作。
(五)统筹兼顾,抓好省内外帮扶协作工作。持续围绕浙江对口支援重点工作,规范化推进项目建设,严格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提高资金拨付率,确保完成浙江对口支援4500万元投资任务,资金使用率达90%以上。借助海宁市资源优势,协调县人社部门组织脱贫人口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实现省外转移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省内就近就地就业人数200人以上,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800人以上。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等活动,完成消费帮扶500万元以上。加大对浙江企业的招引力度,做好阿坝红船、高原精灵等落地企业服务工作,开工建设牦牛绒二期加工厂,促进全域旅游产业孵化园投产运营。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加大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以羊茸村和维多村为示范点,对接各方资源,着力完善农村基础生活设施,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持续推动乡村振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属一级核算单位。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20名(其中包含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工勤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入预算41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支出预算41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8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17.8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84万元,比2023年预算548.55万元减少130.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项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22万元,占68.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4万元,占16.24%;住房保障支出33.93万元,占8.12%;卫生健康支出29.83万元,占7.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282.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45.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2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9.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1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33.93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参公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4.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1.1万元,减少9.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9.5万元,减少4.75万元,原因为单位公务用车减少,费用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63万元,比2023年预算73.63万元,减少19万元,降低25.80%,原因为人员及公务用车减少,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84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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