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27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标准;组织起草黑水县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编制黑水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黑水县地震台站的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三是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四是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现场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是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制定黑水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开展震后各项应急工作。六是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黑水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指导农村房屋抗震设防。七是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八是负责黑水县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的管理、指导。九是负责黑水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履行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职责。十是负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推动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二、加强震情跟踪,抓好地震监测资料质量,提高速报地震的能力;三、继续推进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四、补充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五、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防震减灾系统职工整体工作能力;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七、认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八、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本部门机构 

  黑水县防震减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内设股室2个:办公室、监测震防股,核股级领导职数2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 8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7 名,工勤人员 1 名。在职人员总数 9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8 名,工勤人员 1 名;退休人员 4 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部门组织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组织收入145.67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8万元增长5.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45.67万元,较上年增加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100 %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6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5万元,支出合计145.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防震减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 138万元增加7.6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调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99万元,占7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9万元,占16%。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4万元,占5%。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1.15万元,占8%。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增减变化。2017年防震减灾局无出国计划,故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16年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 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支出较2016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来访、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燃油费、过路费、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支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建议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