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3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标准;组织起草黑水县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编制黑水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黑水县地震台站的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三是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 四是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现场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是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制定黑水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开展震后各项应急工作。 六是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黑水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指导农村房屋抗震设防。七是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八是负责黑水县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的管理、指导。 九是负责黑水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履行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职责。十是负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事项。

  (二)主要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推动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二、加强震情跟踪,抓好地震监测资料质量,提高速报地震的能力;三、继续推进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四、补充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五、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防震减灾系统职工整体工作能力;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七、认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八、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概况

  黑水县防震减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 8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7 名,工勤人员 1 名。在职人员总数 9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8名,工勤人员 1 名;退休人员  4人。我局下设两个股室:办公室、监测震防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59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46.74万元,增加3.85万元,增加2.63%。

  2)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75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46.74万元,增加21.01万元,增加14.32%。

  3)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56万元,较上年公用经费支出15.16万元,增加3.4万元,增加22.46%,主要原因为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增多。

  4)本年度年末实有人数9人与上年度增加1人。

  5)本年度公务接待费0.18万元,较上年度实现零增长。

  6)本年度培训费0.04万元,较上年度0.29万元,减少0.25万元,减少86.63%,因本年度厉行节约。

  7)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56万元,较上年度15.16万元,增加3.4万元,增加22.4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增加及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增多。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59万元,较上年146.74万元增加2.63%;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67.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87万元,占总支出81%,商品服务支出18.56万元,占总支出11%,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32万元,占总支出8%,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46.74万元增加14.32%。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防震减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局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较上年(112.37万元)增加1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较上年(19.67万元)增加1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5.03万元)增加9%(原因为我局医疗费用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9.67万元)增加21%(原因是职工公积金调增)。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56万元,较上年度15.16万元,增加3.4万元,增加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局本年度财政总体绩效167.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87万元,占总支出81%,商品服务支出18.56万元,占总支出11%,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32万元,占总支出8%。无项目支出。我局严格遵守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单位允许设立一个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所有资金收支必须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反映。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各科室安排工作涉及1000元以上支出的,需事先编制工作方案,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实施。所有票据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送财务室对票据的合法性、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单项支出金额无论大小,均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支付。无划卡条件的,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经费管理、经费审批、借款管理、现金及支票管理和财务管理五个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和县委相关规定,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单位领导干部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职工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单位财务工作汇报,了解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党支部和职工大会公布,接受党支部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同时,在开支控制、办公用品采购、大宗印刷管理、公车改革、车辆租赁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局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我局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了我局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公业务费、项目等支出。

  2.其他收入: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