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一)主要职能。 3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6万元,占100%。 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7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4.66,完成预算100%。其中: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标准;组织起草黑水县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编制黑水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黑水县地震台站的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三是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 四是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现场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是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制定黑水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开展震后各项应急工作。 六是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黑水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指导农村房屋抗震设防。七是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八是负责黑水县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的管理、指导。 九是负责黑水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履行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职责。十是负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推动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加强震情跟踪,抓好地震监测资料质量,提高速报地震的能力;继续推进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补充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防震减灾系统职工整体工作能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认真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防震减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总编制 8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7 名,工勤人员 1 名。在职人员总数 9 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8名,工勤人员 1 名;退休人员 4人。我局下设两个股室:办公室、监测震防股。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65.66万元,较上年150.59万元增加15.07万元,增长10.01%;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74.66万元,较上年167.75万元增加6.91万元,增长4.11%。
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工资调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6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1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6万元,占97%;项目支出5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66、174.6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07万元,增长1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1万元,增长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91万元,增长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气象等(22004)支出136.44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支出21.14万元,占12%;医疗卫生(21011)支出5.34万元,占3%;住房保障(22102)支出11.74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4.66,完成预算100%。其中:
1.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其中:接待州局一行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州局督查毛尔盖水电站地震监测专用台网建设产生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预算原则,编制2018年本级部门决算174.66元。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工作预算的通知要求,客观真实编制了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财政资金总支出为支出17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预算编制是我局预算体制最基本的环节,是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预算编制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局财政支出做出合理规划,对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活动范围的合理界定、监督和约束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无项目绩效。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防震减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万元,比2017年减少7.6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减少一名在职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防震减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7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装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社会保障和就业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工资、津补贴、基本公用支出等。
13.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支出(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指三大体系运维建设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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