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标准;组织起草黑水县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编制黑水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黑水县地震台站的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三是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四是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现场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五是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管理,制定黑水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开展震后各项应急工作。六是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黑水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指导农村房屋抗震设防。七是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八是负责黑水县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的管理、指导。九是负责黑水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履行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职责。十是负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继续强化地震监测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三是巩固和提高地震群策群防体系;四是努力推进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地震科技创新,提升地震应急综合响应能力;六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七是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八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总编制8人,其中:参公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0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6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0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3万元,占92%;项目支出16.16万元,占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03.6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5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16.16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53万元,比2024年预算182.1万元增加5.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38万元,占总支出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6万元,占总支出17%,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占总支出7%,住房保障支出15.83万元,占总支出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127.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1.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0.5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9.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15.83万元,主要是计提参公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减少5%。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局对本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燃油费、过路费、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事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防震减灾事务中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37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长7%,原因为本年新增福利费预算收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防震减灾事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基本支出和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8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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