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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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黑府办发(1997)52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计划。2、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引导、监督检查。积极参加全州档案学术研究活动。3、依法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县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主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4、积极收集档案信息资料,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负责宣传、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对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干部业务技术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的档案工作,使档案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黑水县档案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我局总编制9名,其中:参公编制7名,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16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02万元。较2016年收入136.99万元增加22.65%。原因是: 档案工作量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整

  2017年支出合计167.41万元.较2016年支出138.79万元增加20.62%。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5.04万元。原因是: 档案工作量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整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黑水县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8.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8万元,增长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22.2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5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128.6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13万元,减少7%。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决算数为22.2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5.75万,增加2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7年决算数为5.4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26万元,增加4%。 

  4.住房保障:2017年决算数为11.0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21万元,增加2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较2016年增加9.26万元,增加77.47%。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黑水县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万元。主要用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及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黑水县档案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16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100%,本年支出167.41万元。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168.02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67.4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绩效项目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02万元。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黑水县档案局严格按照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支出,各项预算安排都按年初既定的目标有条不紊地推进,单位设立了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所有财务往来均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纪律有关规定执行。存在问题新建档案馆资金推进较慢。改进建议。预算报批前要有计划确保能顺利实施,资金下达后要及时按年初计划推进执行,项目资金根据需要和推进情况做好结转安排。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教育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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