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称解释
黑水县档案馆部门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国家档案馆9号令、10号令,依法管理全馆档案事业,积极推进全馆档案馆(室)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档案基础业务,依法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和藏羌民族特色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数字化馆建设工作,推进民生档案工作,做好档案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重点对馆藏档案进行保护和规范化管理,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进行修复,抢救工作主以编制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扫描、部分修补裱糊、著录条目等方式进行;二是做好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强化档案服务和利用工作,加强对数字化档案馆的建设,对电子档案载体物理上的安全性和内容逻辑上的准确性、原始性、可理解性进行有效的检测和维护,从而达到能够高效利用;三是丰富馆藏档案,征集具有黑水县特色档案入馆,持续推进党史、红色档案资料收集工作,持续推进藏文档案翻译工作,形成电子档和纸质档;四是更新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内容,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推进,2023全馆工作能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完成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档案馆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工勤人员2名。
黑水县档案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档案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2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4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收支总预算208.2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03.95万元增加4.29万元。原因:社会保险等基数增加,有1名西部志愿者。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收入预算20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支出预算20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8.24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08.24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03.95万元增加4.29万元增长2.1%,原因:社会保险等基数增加,有1名西部志愿者。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24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203.95万元增加4.29万元。增长2%,原因:社会保险等基数增加,有1名西部志愿者。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20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42万元、占总支出67.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9万元,占总支出17.04%;卫生健康支出14.59万元,占总支出7.01%;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占总支出8.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139.1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3.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3.6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1.8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7.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4.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1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用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印刷费、无手续费、无租赁费、无会议费、无劳务费、无工会经费、无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档案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75万元较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黑水县档案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其中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黑水县档案馆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预算支出在保障本馆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24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18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万元。主要包括:赡养费、体检费、独子费等支出,西部志愿者生活补贴:1.3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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