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黑水县电视台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广播电视台节目的采、编、播及广播、电视节目交流;负责自办节目的策划、采制、审查、包装及播出编排和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是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在现有人员较为紧缺的情况下,积极调整充实外宣力量,拓宽外宣渠道,加强与上级台的沟通联系,加大上送州级以上广播电视新闻稿件的力度,努力提升黑水的外部形象。
二是内宣方面主要抓好时政新闻和重点工作的报道。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采取设立专题,连续报道,跟踪报道等方式,新闻触角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情况
部门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总编室、采访部、专题部、编辑制作部、通联外宣部、民族语言译制部、技术部。
(二)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总编制15名,其中:事业编制15名。在职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名),退休7人,遗属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8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2016年结转资金132.42万元,2017年总收入415.07万元,较2016年增长70%。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增长58%。财政在拨款年末结转结余72.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72.5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15.07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财政拨款收入15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0.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收入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2.08万元),项目支出138.68万元,较上年增加63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42.5万元(其中: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中基本支出154.06万元,项目支出138.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较上年增长58%。
五、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33%。
2、医疗卫生支出6.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较上年增加42%,因2017年新近2人。
3、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45%,因2017年新近2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58.5%。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03.82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台机关人员工资、保险及日常运转等支出,较上年增加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为342.5万元, 包括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有效的保障了单位工作运行,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促进了本县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
黑水县广播电视台2017项目支出及基本支出,分别是:
1.项目支出共计138.68万元,取得的效果是:通过对村村通的维修维护,激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提高了黑水县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品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黑水县的外部形象。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06万元,取得的效果是: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为单位有效运行提供经济基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4万元,取得的效果是:为单位职工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4万元,取得的效果是: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取得的效果是: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住房保障。
人员经费163.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了经济基础。
公用经费39.98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保证单位基本公业务费,为工作正常进行提供有效的基础,使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电视台共有1辆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公业务费、项目等收入。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我局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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