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简介
县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融媒体中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握新闻宣传基调,坚持正面宣传、发挥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新闻内外宣传,落实全县新闻报道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内外宣传和创优任务。(三)负责全县新闻业务管理和对外通联工作,抓好全县新闻宣传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四)承担黑水县广播电视、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新闻采、编、播、审、发以及对外宣传、节目信息上送等工作。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来县采访及其他工作。(五)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承担网络舆情监控工作,减少网络舆情对全县的负面影响,维护县内舆论安全。(六)参与编制并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目标、事业和技术发展规划。(七)负责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维护维修调试及巡查,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工作职能,着力采、编、播流程再造,增强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力度,在新媒体求快求广、传统媒体求精求深上做足文章,提升稿件质量、传播力度。
2.坚持移动优先,进一步完善配套“点靓黑水APP”,黑水融媒记者助手功能配置,加强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按照新闻“三贴近”原则,充分发挥手机客户端快速高效的作用,弘扬时代正能量,传递黑水好声音。
3.加强制播能力提升,完善新闻播出二级等保。
4.以中心全额控股的形势,成立下属传媒公司。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自身造血功能。
(二)网络方面
1.完成州县电视节目覆盖项目的终端设备安装。
2.计划购置了一批UPU电源,保障基站传输稳定。
3.积极推进双向化改造,计划完成县城区域光纤入户超800户,提升智慧广电建设能力。
4.完成改造县城至查拉2公里的光纤,投入资金7万余元。完成知木林段光纤维修1.5公里,投入资金2.6万余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总编制14名,其中:其他事业人员14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其他事业人员14名。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融媒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1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7万元。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07.15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295.17万元减少88.02万元。增长48.74%,原因:减少两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0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0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7.15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07.15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95.17万元减少88.02万元。增长48.74%,原因:减少两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15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295.17万元减少88.02万元。增长48.74%,原因:减少两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207.1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29万元、占总支出7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万元,占总支出13.33%;卫生健康支出12.49万元,占总支出6.03%;住房保障支出17.77万元,占占总支出8.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目)149.2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6.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84,201.6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91,872.32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177,690.6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44,285.9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80,588.2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用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印刷费、无手续费、无租赁费、无会议费、无劳务费、无工会经费、无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增加0.30万元,增长1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35万元较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5.7万元,下降15.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黑水县融媒体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年底固定资产3355.73万元,其中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黑水县融媒体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15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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