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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19
附件119
附件221
第五部分附表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总表22
三、支出总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22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财政局系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机构代码008942887,办公地址为黑水县芦花镇正街71号。本单位主要职权为:(一)拟定和执行黑水县财政的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分析研究中、长期财政规划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转贷的特种国债。(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算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七)负责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九)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十)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十三)制定财政科研计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紧盯一个目标、破解两大瓶颈、补齐三个短板、拓展四大路径、建设五个黑水”的发展思路,以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扎实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抓牢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实现了县域经济增量提质、民生事业集成发展、社会氛围安定和谐三大提升为指导继续扎实有效的推进财政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突出重点落实,强化措施求实效,努力完成本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财政局属行政机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行政机构10个(办公室、国库股、预算股、行政事业股、农业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股、社会保障股、企业管理股、综合股、监督检查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编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8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2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7.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9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371.67万元,下降47.8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支出总计2,580.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371.67万元,减少4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27.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7.2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25万元,占84.01%;项目支出104.28万元,占15.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27.20万元、支出总计2,527.2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增各加47.28万元,收入总计减少2371.67%、支总计各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580.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371.67万元,下降4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6.54万元,占88.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6万元,占6.03%;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9万元,占1.89%;住房保障支出22.06万元,占3.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2.53,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7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预算改革业务:支出决算为2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信息化建设:支出决算为3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7.89,完成预算100%,
5.教育培训支出: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8.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2.1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2万元,占7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2万元,占26.61%。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6.08万元,下降35.9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8年度无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4.38万元,减少率86.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9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州督查办组接待、茂县财政局来访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2018年度无外事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92万元,主要用于州督查办组接待、茂县财政局来访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无。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两次,一次为1-6月开展一次,一次为全年一次,两次均认真详细地对2018年预算执行做了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无项目,未做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预算单位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2018 年度)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照要求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指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件1: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
附件2:财政局部门整体绩效
附件4:黑水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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